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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08-06-30 阅读: 2.31W 次

脱贫攻坚工作备受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下面由范文稿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脱贫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脱贫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

紧紧围绕“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和“六个到村到户”、“六项行动计划”总要求,通过对大元村致贫原因分析,结合驻村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村支“两委”的工作部署、召开党支部会议与村民大会以及逐户走访村民了解的情况,为尽快解决贫困问题,使大元村群众尽早脱贫致富,特制定以下帮扶计划。

  一、基本情况

大元村位于乐安县鳌溪镇南西方, 大元村地形主要以山地、小型盆地为主,山间平地较少。气候以亚热带季风为主,适宜水稻、土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生长。土壤以富含氮、磷、钾等元素的沙土土壤为主,适宜烤烟、辣椒、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长。

大元村是鳌溪镇十八个村之一,共有人口1387人,耕地面积1420亩,现有干部4人,其中农村干部3人,共有1个党支部,12个自然村,8个行政组。其中大元组是大元村政治、文化中心,山下组、排下组、小代坊组以发展蚕桑为主,种植大户刘秋华、平中华等,大元村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势头好,这将加速大元村奔小康,走向富裕、文明、法制、民主的生活。

  二、贫困状况

一是贫困人口分布广,居住条件边远落后。辖区内12个自然村,8个行政组,其中8个行政组处在高坡和半高坡地带,这些村边远偏僻,分布不集中,受交通、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等因素制约,群众生产生活十分贫困,靠农田土为生,自给自足,无生活来源,生活条件极差。如陂下、竹员、新树岭行政组存在部分零散分布,人数多、贫困度深。2014年,期末农村人口1387人。调查扶贫对象为79户278人,约占全村总人口的20%。二是自然灾害频发,生存环境恶劣,返贫现象突出。自然灾害频发,泥石流、干旱、冷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给农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返贫现象严重。三是贫困人群中有部分无脱贫能力,脱贫形式严峻。部分聋哑人、癫痫病人、残疾人、智障人等,他们基本上没有劳动能力,完全依靠家人和政府关怀生存。四是发展相对滞后,财力紧张,财政保障及扶持能力弱。大元村地处山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低、总量不小,发展不足,财力投入扶贫开发非常有限,依靠财政救济可谓杯水车薪,需要上级部门的财政扶持。五是社会民生事业落后,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投入不足。农村教育设施薄弱,村级小学设施落后。大元村无村级卫生室,患病无法及时在村里治疗,使得大小病只能出村,给老百姓生活带来负担,致使农村缺医少药看病难问题较为突出。

  三、致贫原因分析

对大元村贫困状况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资金紧缺,种植技术缺乏,严重制约产业发展;二是贫困人口分布广,居住条件边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自然灾害频发,生存环境恶劣,返贫现象突出;四是传统农业耕种观念更深蒂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十分艰难;五是受交通、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等因素制约。

  四、急需解决的主要困难

一是加大大元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通村、通组、串户路硬化、危房牛栏拆除改建、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完善大元村村的教育、医疗、文化、卫生、通讯等民生设施。二是加大对贫困户扶贫到户帮扶力度。辖区内共有贫困户79户,贫困人口278人,需要在资金、制度、人员等方面加大扶持。一方面对精神病、残疾等无能力脱贫患者在制度上给予长期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一般贫困户帮助解决饮水、吃穿等衣食住行等问题;另一方面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致富。三是增加扶贫项目支持大元村实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给予扶贫项目资金支持,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四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农村融资体系落后,农民融资困难,农户产业规模化的巨大阻力,同时可以帮助完善产业发展所必须的其他硬件设备,如道路、水电等。五是加大种养殖技术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加大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的技能培训,增加其收入。

  五、帮扶计划

通过对大元村致贫原因分析,结合本村村情民情,为尽快解决贫困问题,尽早脱贫致富,使大元村广大老百姓过上小康生活,制定以下帮扶计划。

一是产业发展。针对该村群众缺乏资金和技术,结合土质和海拨等条件,计划每年实行轮作,需要烤房修建、供电等费用问题;计划在古罗江组实施桑叶种植 100亩;对种植大户进行扶持。二是技能培训。针对种植大户、村民技术缺乏,计划举办烤烟、蚕桑等种植技术培训。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围绕产业建设,为切实解决广大种植户运输难题,计划在大元组新建一座现代化桥梁,需投入资金82万元,同时硬化小代坊至塔元路1.5公里水泥路,硬化陂下至芦元路1公里水泥路,需投入资金75万元,可解决涉及8个组465户1378人的出行问题,同时可解决涉及四个组258户682人的安全出行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协调、精心安排,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帮助种植户协调贴息贷款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切实解决帮扶计划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二)村“两委”和驻村工作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本村精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不走样。

(三)村“两委”和驻村工作组要紧密配合,对照帮扶计划,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加快逐一落实,并及时发现和反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纠正工作中的不足。每月定期向镇报告工作实施进度,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给本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脱贫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推进精准扶贫,强化帮扶到户,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现就从市直和部省属驻邵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联点和单位驻点

  (一)领导联

每个市级领导驻点帮扶1个村。每个市委常委对所联系县市区的驻村帮扶工作负总责。市委常委联系的包村单位工作组组长为该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召集人。

  (二)单位驻点

市直机关副处级以上和部省属驻邵单位选派干部组成100个工作组,进驻100个省定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单位根据贫困村以及帮扶单位的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到县到村安排见附件1)。

  二、干部选派

  (一)队伍组建

每个驻村帮扶工作组由市直和部省属驻邵单位派出3-5人组成,驻点帮扶村所在乡镇安排一名干部联系协调。

  (二)选派条件

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作风扎实,甘于奉献,廉洁自律,身体健康,主要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队长人选必须是中共党员,人员由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其中,市直正处级单位工作组长由副处级干部担任,市直副处级单位和部省属驻邵单位派出的工作组组长由单位副职担任。

  (三)挂职职务

各驻村帮扶工作组组长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四)待遇保障

干部驻村期间在原单位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按财政规定给予驻村干部按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补助,派出单位安排每个工作组每年不少于5000元的办公经费。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实施脱贫规划

广泛深入地摸清村情,掌握民情,找准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原因症结,科学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帮扶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工作。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永不撤离的工作队”。

  (三)完成扶贫重点工作

主要是“12+1”,即突出抓好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要通过三年的帮扶,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四)建立帮扶到户责任

建立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结对帮扶机制,按照“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帮扶,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农户脱贫发展。

  (五)宣传落实惠农政策

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政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坚持一手抓扶助、一手抓扶智,激发贫困农民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扶贫开发。

  四、资金投入

(一)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个重点县从上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中每年每村安排20万元,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和邵东县从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每年每村安排10万元。

(二)每年由市财政配套安排1000万元。

(三)每个联点单位每年筹资不少于5万元,总量达到1000万元。

(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投入3000万元。

(五)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投入5000万元。

通过以上渠道,力争每年投入到100个市直单位帮扶村的资金总量达到1亿元以上。

  五、考核奖惩

  (一)考核内容

1.对驻村帮扶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单位重视、领导调研、结对帮扶、支持工作、干部培养使用等。

2.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帮扶工作落实、政策宣传、工作组日常管理、干部群众评价、脱贫率等。

根据考核内容,制定《邵阳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

  (二)考核方法

1.采取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考核工作在市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评、一年一考核、三年总验收”的要求考核,具体由市驻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2.采取日常考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查主要采取暗访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工作队及驻村干部到位到岗、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年终考核,主要采取述职、个别谈话、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考察、走访询问、座谈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的帮扶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县、乡、村干部群众对帮扶单位、工作队及队员的评价意见,再依据考核验收标准,分别做出评定。

3.采取自我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先由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分别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我测评、平时检查、年终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运用

1.每个市直包村单位缴纳保证金3万元,三年帮扶工作合格后返还。

2.对每年度驻村帮扶工作验收合格的单位,当年由单位对干部职工增发2个月工资(不含津补贴)。

3.对年度驻村帮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当年扣除保证金1万元,责令单位补交1万元保证金;对连续两年驻村帮扶工作不合格的,市委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组组长进行戒勉谈话,并责令单位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对连续三年驻村帮扶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市委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组组长予以免职处理。

4.每年对考评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类排位,并在《邵阳日报》上进行通报。

5.对驻村干部每年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实行单列,不占单位指标。对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熟的驻村干部,单位有合适岗位时优先提拔使用。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驻村帮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做到所有市级领导全覆盖,所有市县机关全覆盖,所有贫困村全覆盖,所有民族地区落后村全覆盖。

  (二)落实帮扶责任

各帮扶单位党组(党委)要把驻村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联村单位的后盾作用,切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选优配强工作队员特别是队长,关心关怀驻村帮扶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把驻村帮扶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要全力支持,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服务,让驻村帮扶干部安心在村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

市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在驻村前组织工作队员集中培训,在驻村中不定期开展短期培训,主要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基层党建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内容,明确驻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掌握精准扶贫有关知识。要及时发现和总结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典型,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之间的相互交流,使驻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人口、支持扶贫开发、踊跃帮扶的良好氛围。

  「脱贫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号)精神,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发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巨大潜力,集中力量打好新时期扶贫攻坚战,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创新并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力量踊跃参与的社会扶贫新常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社会各界和扶贫对象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

坚持自愿互惠。充分尊重帮扶双方意愿,促进交流互动,探索建立各类主体参与扶贫开发共赢机制,实现可持续扶贫。

坚持精准扶贫。推动社会扶贫资源动员规范化、配置精准化和使用专业化,瞄准扶贫对象因人施治、因户施策,真扶贫、扶真贫,切实惠及贫困群众。

坚持开发扶贫。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扶贫对象面临的民生难题,重点帮助发展产业、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增强“造血”功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培育多元主体

(三)大力倡导民营企业扶贫。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联系贫困村和贫困户,推动形成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新高潮。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发挥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积极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基地带动、订单合同收购等模式,密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倡导民营企业捐资扶贫,积极参与“扶贫日”募捐、“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扶贫公益活动。探索完善政府扶贫与企业扶贫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协同推动机制,不断拓展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空间。(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扶贫移民局等。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扶贫募捐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积极为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提供服务,引导其参与到社会扶贫资源动员、配置和使用等环节。降低扶贫社会组织注册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慈善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一批信誉好、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的枢纽型社会扶贫组织,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募捐活动管理,畅通社会公众对不良扶贫慈善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按规查处扶贫慈善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作协、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台联、省友协、省侨联等)

(五)广泛动员个人扶贫。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引导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渠道。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引导爱心人士利用一天时间就近就地赴贫困农家送温暖;组织“扶贫进校园”活动,把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引导大中小学学生积极参加扶贫实践活动;鼓励社区、学校、商场、超市等设立捐助站,方便居民捐资或捐赠闲置物品;支持开展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赛等活动,拓宽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渠道。(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

(六)深化对口定点扶贫工作。根据新时期扶贫开发要求,制订20162020年全省对口定点扶贫工作方案,实现省直部门(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中央在川单位、省内大中型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驻川部队参加对口定点扶贫工作全覆盖;对国家片区县、重点县和省规划县帮扶全覆盖;全省各级对口定点扶贫单位对贫困村帮扶全覆盖。进一步深化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省内参与对口定点扶贫的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帮扶工作;要将帮扶重心下移到贫困村,帮扶对象瞄准到贫困户,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协调,多渠道筹措帮扶资源,集中力量解决好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要定期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驻村挂职帮扶,切实增强村“两委”战斗力,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参与对口定点扶贫的各部门和单位)

(七)强化东西扶贫协作。在落实好政府援助的基础上,尊重市场规律,坚持优势互补,谋求互利共赢,推进与东部发达地区的扶贫协作。积极与东部发达地区共同研究制定东西扶贫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多层次经贸洽谈或招商活动,吸引东部发达地区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把人才培训作为主要切入点,开展领军人才顶岗培训和人才学习培训。充分发挥东部发达地区职教优势,提倡通过合作办学、订单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广泛动员东部地区社会各界以捐资助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东西扶贫协作,支持四川扶贫攻坚。〔责任单位: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扶贫移民局、省投资促进局等〕

  三、创新参与方式

(八)强化“宣传扶贫”。创新社会扶贫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统筹推进社会扶贫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最美扶贫人物”,营造扶贫济困的浓厚社会氛围。组织主流媒体深入“四大片区”挖掘宣传社会扶贫工作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推动媒体加大扶贫公益广告刊载或播出频次。构建“短信扶贫”常态机制,每年“扶贫日”向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在广场、出租车顶、银行的电子显示屏发布扶贫宣传标语,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发布扶贫公益广告。(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交通运输厅、文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广播电视台、省电信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等)

(九)推动“智力扶贫”。激励、扶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青年大学生、海外高层次人才和草根能人在贫困地区创新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领办企业、培训产业技术骨干、提供技术咨询等。实施“三区”(即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下同)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探索优势科技资源向“三区”流动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科技厅,省扶贫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投资促进局、省政府金融办、团省委等)

(十)开展扶贫志愿行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组织扶贫志愿者参加扶贫调研、助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资源开发等扶贫活动。(责任单位:团省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文联、省作协、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台联、省友协、省侨联等)

(十一)打造扶贫公益品牌。继续发挥“结对认亲、爱心扶贫”、“栋梁工程”、“光彩事业”、“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健康快车”、“母亲艺术”、“红十字博爱家园”、“侨爱心工程”等扶贫公益品牌效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贫困地区汇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支持“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团省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文联、省作协、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台联、省友协、省侨联等)

(十二)完善推广扶贫公益平台。充分利用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成果,尊重贫困户意愿,及时将急需帮扶的贫困户基本资料录入,倡导有爱心、愿奉献、乐扶贫的社会力量自主选择、自愿结对,把“四川爱心扶贫网”打造成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号召力强的社会扶贫公益平台。建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为贫困户提供扶贫快讯、扶贫政策法规、扶贫开发动态、科技信息、扶贫开发经验交流和问题建议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化扶贫信息服务。(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民政厅、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投资促进局、省工商联、省通信管理局、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广播电视台等)

(十三)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推进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支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实施扶贫项目。(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

  四、强化保障措施

(十四)落实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全面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的相关支持政策,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拓展社会扶贫筹资渠道,专项用于开展扶贫帮扶工作。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扶贫惠农工程”,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具有较强脱贫致富带动引领作用地方特色产业、现代农业和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财政厅,民政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等)

(十五)健全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社会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对扶贫成效明显、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可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给予项目冠名。(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移民局)

(十六)改进管理服务。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搭建社会扶贫参与平台,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对社会扶贫资源筹集、配置和使用的规范管理。建立科学、透明的社会扶贫监测评估机制,推动实施第三方监测评估,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十七)加大推进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要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底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强联系、沟通信息,负责收集、报告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各责任单位联络员名单于6月底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于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跟踪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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