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因为平时对这方面了解不多,还请诸位帮忙!我在一家电厂工作,现在想换个环境,继续读书。但是公司要求我赔偿40多万的'违约金,其中包括了工资、岗位培训费用等。不知道上述两项要我全额赔偿是否合理?即使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不知道法律上是不是支持这样的要求?因为,当时的情况下,我是不会不签这份合同的。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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