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报告范文 > 调研报告 > 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07-08-21 阅读: 2.95W 次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下面是范文稿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供您参考。

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深化“三转”,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建制度、立规矩、划红线,强化制度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能力。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零容忍,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主要做法

**区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的部署,着力推进“三转”、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落实监督责任,积极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没有一起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主要做法有以下方面。

一是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优化队伍结构。**区纪委换届以来,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选用标准,严格把握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回避、任期制等制度。在对镇街纪委班子选配上,按照双重领导有关规定程序,会同区委组织部调整镇街纪委书记2名;经过区纪委认真考察对6处镇街配备纪委副书记7名,进一步优化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两次调整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的有42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只有10个。全面规范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真正做到了区纪委书记和6处镇街纪委书记,无一人存在兼职和其他职责分工,突出了主业主责。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在企业兼职(含退休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核查,全部签订了承诺书,确保不存在此类情况。

二是开展作风纪律建设系列活动,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定力。近年来,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作风纪律建设年”、“作风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巩固提升年”等系列活动,坚持不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四风”积弊得到有力整治,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凝聚了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今年以来,开展了党组织书记为纪检监察干部讲授党课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开展向齐鲁时代楷模金乡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陈新宁同志学习活动,用模范的精神净化心灵,用模范的行为实现对党的誓言。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前车之鉴》等警示片,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案件有关通报,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党的纪律规矩的内容、内涵,自觉遵守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区纪委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建立健全分层次、全覆盖的培训体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了培训工作档案,详细登记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在培训内容上,既注重政治理论培训,又注重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及社会科学、现代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增强了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在培训方式上,实行“上挂、下派”等多种形式,采取到基层“辅导”,到发达地区“取经”多种举措,紧贴实际,注重实效,不断提升培训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委局自办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2期,选派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学习,累计选派38人次参加中央纪委杭州培训中心、省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市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注重实践锻炼,提升实战能力,在委局科室和各派驻纪工委之间,实行轮岗培训锻炼,2014年以来,19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轮岗培训。从各纪检监察科室主任开始,轮流备课讲课,各业务科室轮流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案例研讨9次,实行以案代训。根据区委要求,选派1名纪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选派36名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双报到”活动,通过担任法律顾问、纠纷调解等职务,办实事、解难题。

四是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的系列活动,区纪委监察局强化制度约束,坚持建制度、立规矩、划红线,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针对查摆的问题,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0项。制定《区纪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要求常委会成员在严守纪律、发扬民主、廉洁自律等方面要做到“五个带头”。制定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纪律规定》,提出30个“不准”,实行了常委会周例会、专题会制度,以及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工作小结和工作总结制度,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意识。完善了派驻机构管理制度,加强了派驻机构的监管。制定了“一规则三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派驻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等,为各派驻机构“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明确了方式方法,推进了派驻机构工作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2014年底又对派驻机构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进行了轮换,改变监督方式,拓宽了监督范围。进一步完善办案、用车、办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情况通报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五是明确干部监督室职责,强化系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一旦违纪违法,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职能并入干部室,并配齐配强干部室人员,逐步建立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的排查和处理,确保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坚持抓早抓小,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绝不养痈遗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从严执纪,不打折扣、不留情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存在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区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得到增强,没有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纪检监察内部监督认识还不足、重视程度还不够;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督方式措施还不够科学;监督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等。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1.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实时监督难。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同样存在。纪检监察机关是同级党委的组成部分,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便越过地方党委去实施具体监督。另外,由于地域上的距离,往往鞭长莫及,容易造成监督的失灵和失控;再加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镇街流动性大,造成实时监督难。2.部分人员自我监督意识差。部分人员只愿拿“手电筒”照别人,不愿拿“镜子”照自己,平时缺乏自我监督意识。3.碍于面子,难以内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是“自家人”,搞内部监督怕伤情面,不便监督,这也许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与其他执纪监督所具有的特殊性。另外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使外界人士和群众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外部监督弱化。4.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从总体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监督措施和规定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监督制度体系。监督标准不明,即使有自我监督制度和规定,但规定不明确,非常抽象、笼统,没有可操作性,容易造成一种摆式的负作用。内部监督民主化程度不高,科学严谨的“在线”监督保障机制不明确等,都带来监督的难度。

  三、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就新形势下如何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要增强抓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纯洁党的队伍、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使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的认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必须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职能,让纪检监察系统广大干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身也成为监督对象,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着力强化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以自身硬、自身净,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廉洁性和纪检监察权力不被滥用,以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更加有力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二要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活动的监督,针对案件检查、信访举报等办案重点部门和线索初核、立案、移送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纪依法办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的监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筑牢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拓展监督内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确保其秉公安全文明执纪。

三要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优势,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管理力度。强化上级纪委监督责任,探索上级纪委派员指导、监督并参与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等措施。强化干部监督室人员选配。配置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有较全面的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有较强的党性和好的人品的人员,专门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从政的廉洁性,履行职责的正确性、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执行纪律的公正性问题。完善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使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外部监督,走好群众路线,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征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好来自纪检监察系统外部的监督来搞好系统内部监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克服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行为。

四要强化干部资格审查考评机制。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建立资格的限制制度。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完善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机制,将干部的升降奖惩与本人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充分结合起来,使之发挥正面激励作用。要充分引进利益激励机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种经费,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造成过错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对于违纪违规的,提高违纪成本,取消其政治经济待遇,使其感到一旦失去这种政治经济待遇,将不再有从事这项职业的机会,丧失这种从业资格,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触犯纪律条规。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同样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课题。党内要“环保”,纪检监察机关更要“环保”,打铁先要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只有“自监到位,才能监天下”,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赞助商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