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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6-05-18 阅读: 2.98W 次

近几个月来,我们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福州、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市的县(市、区)乡镇、部分村,召开有县级民政局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村民代表、乡镇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座谈会,结合以往的调研活动和平常的工作实际,对我省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真实的了解掌握,对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

一、当前我省村民自治工作的主要成效

1、民主选举日臻规范,选举质量逐届提高

我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已进行了九届次。民主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我省受到各级领导、有关部门,直至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重视和热心支持,首先是选举法规比较健全。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并经过多次修订完善。XX年在总结XX年、XX年两次换届选举实践经验和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对两个“办法”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使法规更加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其次是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各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办事。做到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各地还对操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作出了严格具体的规定,尽可能地压缩了操纵选举的空间。三是民主程度不断提高。由原先的直接任命,到后来的间接选举,再到目前的直接选举,以及备受关注的不确定候选人选举,选举的民主程度一届比一届提高,运作程序也一届比一届规范,成功换届选举的数量与质量在不断提高。XX年,全省应换届的14433个村委会已有14379个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为99.6%,其中厦门、三明市100%完成选举任务,福州、泉州、宁德、龙岩市完成率达99.8%以上。通过换届选举,各地村委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为推进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全省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占60.2%,比上届提高了3.4个百分点;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6.5%,比上届提高了5.6个百分点;平均年龄40.9岁,其中30岁以下的占16.8%。许多地方的经济能人和高素质人才当选为村委会成员。福州市村委会成员中30岁以下的占10.5%,村主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7%。厦门市由当地企业家当选村主任的约占三分之一。龙海市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38.8岁,30岁以下的占14.7%,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村主任占15%。

2、民主决策日趋严谨,决策方式更加多样

当前,我省农村民主决策形式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显著。全省50%以上村委会在村务决策中引入民主听证制度。在开展决策听证中,村“两委”努力做到立足本村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召开听证会,扎实做好听证事项的落实,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务,包括重大村务决策意见出台、村集体财务收支、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企业(耕地和山林等)承包、工程招投标、宅基地分配和土地征用补偿、义务工摊派和农民负担、优抚、福利、救济、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其他事项,都纳入了听证内容。三明市共有1514个村开展了村务决策听证活动(占村总数87.4%)。近年来,全市先后召开听证会4000多场(次),列入听证事项3600余件。泉州市今年来通过听证议定事项5523个,已办结的事项4193个,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群众满意率达90%。宁德市今年来共召开听证会1968场(次),确定听证议题2238个,其中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1809个,最后形成统一意见的有1776个,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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