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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1-05-10 阅读: 3W 次

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明确目标任务、学习内容、实施方法和保障措施,确保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有条不紊。下面是范文稿整理的关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借鉴!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修订颁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把党章规定具体化,以道德为“高线”,重在立德,以纪律为“底线”,重在立规,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为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贯彻活动。

  一是深学,把自己摆进去。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交流,并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做到“五同”: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的指示和要求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真正熟知熟记、入脑入心。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活动,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是真学,把纪律立起来。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督促检查。明确把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情况列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规定内容,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落实到位,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

三是严学,把责任扛上肩。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率先学懂学透,提高自身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同时,把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学习贯彻不力的,予以通报并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积极探索推进廉洁自律和加强纪律建设的创新举措,对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加深了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意识。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推进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具体行动。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带头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做到先学先知先行、真懂真管真严。具体讲,要做到“三专”:

  专心研学,练好看家本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机关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就是监督的“法杖”、执纪的“剑谱”,必须专心研学、学深悟透,在学思践悟中提升素质、练好本领。要辩证学。“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源自现实需要,是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制度体现。“一准则一条例”是对全党的要求和约束,“一规则”是对“谁来监督纪委”的响亮回应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辩证认清前者和后者的关系,明白这既是对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又是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的行动指南,在学习中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其间的内在逻辑和系统思维。

要深入学。克服“差不多、无所谓、顾不上、吃不消”的厌学情绪,原原本本学习,逐条逐句研读,熟练运用条文规定,真正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刻印于心,融入血液、融入灵魂,绝不能“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要学以致用,不仅要做“存储器”,更要做“处理器”,先读厚再读薄,领会其内涵、汲取其精髓,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要贯通学。把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见微知著、由此及彼,融会贯通、触类旁通,实在不清楚的要多请示、请教,不能“装懂”“玩深沉”,真正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专注实践,打造工匠品格

古人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一定要发扬工匠精神,把“一准则一条例”当做尺度和准绳,先正己后正人;把“一规则”当做斧锯和雕刀,在监督执纪中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要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更要认真落实自身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班子、管妤队伍,重点管好部室主任、审查组组长,坚决落实“五个不准”纪律要求,对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严防“灯下黑”,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时刻反躬自省。

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特别是专门约束执纪权力的“一规则”,光动嘴不动手不行、光“忽悠”别人自己不动也不行,必须把自己摆进去,设身处地地反思,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下决心改正,走在前面,作出表率。如,我们针对市纪委机关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健全了基层党支部,并成立了机关纪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让党内政治生活首先在纪委内部严起,让党内监督首先在纪委内部落实,真正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要严格执行程序。依规执纪的前提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自觉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如果该走的程序不走,或者避重就轻“搞变通”,将程序当成摆设,依规执纪就失去了前提条件,贯彻执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新一届市纪委班子成立以来,我们先后研究制定了市纪委工作规则、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活动报告等制度,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印发后,我们围绕规则要求一项一项地看齐对标,遵照执行,确保凡是写进规则的都要严格落实。

  专责监督,确保落地生根

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贵在践行,重在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当前,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坚持从严监督,决不让纪律执行有“漏网之鱼。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实现监督全覆盖“无例外”。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织密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躲藏。坚持从严执纪,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变形金刚”。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不容挑战,必须践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使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从严治党不仅仅是抓几个腐败分子,而是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既要抓大不放小,又要不以小概大,既要“拨烂树”,又要“治病树、护森林”。目前,我们正在协助市委起草制定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丰富实践中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实做细。坚持从严问责,决不让责任落实成为“稻草人”。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要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对挑不起“两个责任”担子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把党章规定具体化,以道德为“高线”,重在立德,以纪律为“底线”,重在立规,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一)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目前虽然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仍由上级任命但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干部时也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正确选择。多数群众不拥护的、过不了民意关的人是不能被任命为领导干部的。上级党组织任命干部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下发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通过11月24日部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之后对照原文逐字逐句的个人自学,我进一步了解了新《准则》和《条例》修订背景、目的意义,熟悉了《准则》、《条例》修订前后内容删减,增强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这里,结合个人学习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践行《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两项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辅相成。《准则》从宏观上提出要求,坚持正面倡导,列出正面清单,重在立德;《条例》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的内涵和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之前的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需要我们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才能读懂读深读透,才能模范遵守不犯错误。新修订的《准则》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在内容上进行“减法”,把原先与其他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进行删减,在对象上进行“加法”,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条例》和原先的相比也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最突出的就是违法分开,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在分则中分别对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对照自己,反省自己,约束自己,达到学习教育目的。

  三、严守党的纪律,自觉争做《准则》《条例》的模范遵守者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带头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用《准则》《条例》为标尺丈量自己,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争当遵守《准则》《条例》的模范。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篇五」

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我们法院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要做到“知”与“行”结合,言行一致。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觉性是很重要的。《廉政准则》约束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能否得到好的实施和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因此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对于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就显得不可或缺。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能够正确对待小事,能防微杜渐。谨小慎微应该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省,在政治上把握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要在思想上把握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在生活小节上把握自己,绝不因善小而不为,亦不因恶小而为之;要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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