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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党员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0-02-05 阅读: 1.5W 次

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教师党员都积极参加学习,下面是范文稿整理的关于教师党员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借鉴!

教师党员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教师党员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一

根据《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20日上午,罗山县残联“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县残联会议室正式启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活动仪式。

在活动仪式上,县残联纪检组长叶明领学传达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教育活动方案;领学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内容。

最后,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袁祖军为大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教育是我们机关近期学习的重要内容, 该活动自2月28日至5月31日,分为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他要求每名党员要把学用结合,坚持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做到学习、工作 “两不误、两促进”;要建章立制,常态长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党规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每名党员干部尤其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加强对“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深入学习,严格按纪律要求办事,恪守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规范。并希望大家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集中学习学原文读原着与平时自学相结合;二是与学习贯彻上级各种会议精神相结合;三是与正在开展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残疾人当前工作相结合。

  教师党员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二

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来,各县(区)积极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策划,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高潮。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召开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下发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要求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开展“马上办抓落实严执纪敢担当我先行”活动结合起来、同加强“五型机关”建设结合起来。同时,开辟学习专栏,明确把学习情况列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规定内容,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梁园区在集中学习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规矩,在政治合格上作表率;接受监督,在严格自律上作表率;勇于担当,在干事创业上作表率。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要求,推进“五型机关”建设。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纠错容错和澄清机制,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睢阳区迅速传达市纪委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制订学习方案,对全区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区纪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为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学习资料和学习笔记,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每名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夏邑县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市纪委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内涵,并在学习的基础上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每周撰写一篇心得体会,让学习常态化。

虞城县制订了学习方案和计划表,明确全县学习教育活动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实际措施等。县纪委常委会选定一名常委负责学习教育活动,委局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辅导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宁陵县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对“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进行专题辅导,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具体安排,印发了集中学习教育方案,具体规定了学习活动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方式方法、保障措施等。同时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集中学习情况进行督导通报。

柘城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制定完善长效学习机制的实施意见》,拟订授课计划,县纪委各党支部分别建立微信学习群,讨论交流学习心得,组织编印《规则》问答,开展有奖竞答活动。统一印发学习笔记本,建立学习档案,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按照学习出勤率、学习笔记数量和质量、知识测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比打分。

睢县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读原著、学原文,必须在摘抄内容上领会要义,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交流发言材料。建立“学习原文+工作安排”“领导专题辅导+干部交流发言”“专家讲座+课后交流”的学习教育机制,确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民权县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学组,督导各乡镇各单位学习教育活动落实情况。构建互联网+学习平台,及时发布各单位学习活动动态、学习心得文章及测试题等内容。通过县纪委宣传部微信群,按阶段实时指导、交流、总结,动态掌握全县各单位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要求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带着问题学,建立问题清单,达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教师党员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三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也是党员干部加强道德修养,砥励人品的重要教材。

通过对《准则》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意义重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形成了“两个关键”,即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对于党内政治生活,全会提出了“四个着力”,明确了首要任务、根本保证、重要目的、重要任务、根本要求、重要基础、组织保证,等等。《准则》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求我们在深入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坚决落实。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坚持从严治党完善党内监督意义重大。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个做到”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三个监督”。《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完善、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

结合法院工作,我认为,我们应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院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内监督,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新提升。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止境,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准则》提出的根本遵循、目标要求和十二项具体规定,彰显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而这正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本质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准则》,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政治保障。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条例》精髓,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运用好、执行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保持“零违纪”。

  教师党员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范文四

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关键是要紧紧围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坚持主体互动、内容贯通、形式对接、机制协调,切实增强监督的操作性、实效性,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

(一) 积极推动党内监督主体和人民群众互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第一位要求。一是党委(党组)要带头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要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民意调查、舆情监测等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等信息平台作用,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二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坚持开门搞监督,让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人民群众请教,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材料,真正做到摸透情况、找准问题。要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技术新手段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三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要发挥经常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天然优势,及时了解、反映基层群众的批评建议。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身处人民群众之中,对人民群众各类意见诉求感受最直接,也肩负着及时向党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监督义务。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诉求,保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努力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内容贯通。《条例》第五条将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八个方面,涵盖了管党治党的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对保证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至关重要。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人民群众监督,都要向这八个方面聚焦发力。比如,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监督上,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织密监督天罗地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藏身,让“微腐败”无所遁形。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的监督上,要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敞开大门、依靠人民群众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经验,把内力主导和外力推动结合起来,向人民群众真开门、开大门,发挥人民群众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释放人民群众监督正能量。对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的监督上,要总结组织部门开通“12380”举报电话等做法,进一步拓宽发现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民间”渠道,建立健全集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平台,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来,让党的干部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中接受检验。对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的监督上,要把组织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行使依据、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始终处于党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抵制“人情文化”“圈子文化”不良影响,不断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形式对接。随着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条例》规定了巡视、巡察、党内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多种监督形式。人民群众监督形式主要包括直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诉、检举、控告,向有关部门举报、信访,通过互联网提出批评监督意见,通过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行监督等。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必须推动相关监督形式有效对接,做到互联互通、相得益彰。一是推动巡视、巡察与群众申诉、检举、控告更好地对接。巡视是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力保障。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必须更广泛、更直接地接触被巡视地区、单位广大群众。通过巡视巡察,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加强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工作,实行规范处置、动态管理,在党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便捷的沟通桥梁,形成强大的内外监督合力。二是推动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与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对接。《条例》所规定的这三项制度,是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利器。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实事求是地述责述廉,是不是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要让人民群众监督、评判。有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时,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三是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与信访更好地对接。信访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时处置;对社会反映突出、人民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有关情况,要及时核实、报告;对重要的检举事项,要集体研究、认真处理。同时,要善于通过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四是推动互联网监督与党内各项监督方式更好地对接。互联网时代,网络是老百姓表达意见诉求、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平台。网络监督具有公开、便捷、高效等优势,成为最受人民群众欢迎的监督形式。对网络上的建言献策、批评监督,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网络成为我们汇聚群众诉求、反映民意动态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新渠道。

(四)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协调。在监督体系建设中,制度机制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作用。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必须推动各类监督机制衔接、协调,增强监督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是坚持党务公开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相同步。实践表明,监督对象信息公开透明,是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要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提高党组织重大决策、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自律等事项的公开性、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二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程序相衔接。程序既是防止恣意妄为的约束机制,又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制度保障。要完善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和监督意见的受理、核查、反馈、落实程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处置过程的及时性、公正性,确保人民群众批评监督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利与保障监督对象相关权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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