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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行政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范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09-09-27 阅读: 1.12W 次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是开展内控建设的基础和架构,应界定内部控制的概念,明确内控制度的适用范围及控制目标,下面是范文稿小编收集整理好的2017年行政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范文 ,欢迎阅读本文!

2017年行政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范文
  「2017年行政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海财政[2017]100号)文件要求,根据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促进我街道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做好本街道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防控机关事务及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内部约束机制,加强机关惩防体系建设。以落实好权责一致、有效制衡为核心,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保证政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以推进机关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执行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与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政务管理紧密联系,努力提高机关工作质量,提升机关管理水平,保证机关、事业干部队伍廉洁高效。

  二、基本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贯穿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覆盖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岗位,并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

2. 制衡性原则。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在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3. 权责对等原则。各部门的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4.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构成等相适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6.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反馈,有效管控各类风险。

  三、工作目标

1.推进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专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各单位内部操作规程等内控制度,深入梳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决策机制等重点领域和主要流程,抓住重要环节和控制节点,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方法进行有效防控。

2.推进机关内部控制执行体系建设。建立公平有效的内部控制考评机制。科学确定考核评价的重点和标准,将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及操作规程当中的风险进行量化,设定合理的分值,将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情况、风险事件应对情况、专项检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和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检查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并对内部控制失职失察部门和干部职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将部门和个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与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使用等挂钩,全面提升管理成效。

3.加强机关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局布署,逐步将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内部控制理念、控制活动、控制措施等固化融入各类业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通过信息采集、风险预警等技术手段,强化流程控制,对机关资金运行全过程等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控,对机关内部控制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实现机关各部门内部控制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四、工作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基本制度、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各部门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一)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是开展内控建设的基础和架构,应界定内部控制的概念,明确内控制度的适用范围及控制目标,提出内部控制的主要要素和应当遵循的原则,明确专项风险内部控制的种类,确定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明确内部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对内部控制职责进行分工,并要做好内部控制检查和结果运用。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设计,明确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将主要业务、流程进行分类,研究制定各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为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打好基础。

  (二)制定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

各部门根据市内控基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做好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起草工作。要逐项分析风险来源、风险点,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做到风险点不落项、内控环节全覆盖。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配合、有效制衡、运转高效的职责体系,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使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

2.结合行政绩效管理要求进行研究设计,理顺和细化管理流程,将每项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流程中的每个环节,进入程序节点,从程序上进行控制。

3.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业务和流程,找出关键节点,识别和分析存在的风险,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制度等方面进行有效防控。

  (三)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按照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流程,研究提出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环节和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制订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建立符合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要求,与各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相互交融、有机结合,覆盖本部门所有业务流程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1.明确本单位及岗位职责。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厘清单位及各岗位职责,不缺位、不越位,达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

2.梳理单位内部业务流程、划分责任边界。厘清单位和岗位职责后,各单位应梳理出本单位各项业务流程,把业务流程细化到岗位,将每项业务流程上下游的岗位职责、科室职责、领导职责及其责任边界归纳、表述清楚。单位内部操作规程重在分清每个岗位和环节的责任,明确工作流程中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的责任边界。每一项业务上下游各个环节的责任应有效衔接,避免出现责任不清、责任缺位的情况。

3.查找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各单位应根据各业务流程的特点,查找并列明每项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确定需要进行重点控制的流程节点,制订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对不同岗位可按不同风险类型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对重点业务环节,要将已制定的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中的相关措施与本单位的特色措施有机融合。同时,应将业务风险防控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将每个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纳入操作规程。

4.科学绘制业务流程图。对于一个完整的业务流程,应采用一个流程说明加一个流程图的形式予以规范说明,以图的形式对业务流程进行简化反映,展示本单位各岗位之间,以及与其他单位或外部门在业务上的衔接关系。内部操作规程应以操作手册的形式编写,高度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初次接触此项工作或轮换岗位的人员在阅读后便能直观、精确地了解业务流程,特别是流程中的重点控制环节,能尽快进入角色。

  五、方法步骤

按照市相关部门要求,马桥街道于2017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一)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2017年9月5日前完成)

1.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或岗位),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

2.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确定权力清单。

3.对本单位业务流程进行初步梳理,编制流程图(草图)。

  (二)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2017年9月中旬前完成)

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主要工作:

1.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编制流程图。

2.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3.在此基础上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与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制度、会计机构管理制度。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4.制定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2017年9月底前)。根据《海宁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中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分别由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制订《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公共关系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机关运转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管理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机关运转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

5.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2017年10月底前)。各单位根据《基本制度》、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及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与海宁市财政局对应处室衔接,在认真梳理职责和流程的基础上查找风险并进行评估定级,制订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由单位负责人把关,报主管领导审定,报内控领导小组审核。

  (三)开展内部控制宣传教育(2017年9月底前完成)

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四)建立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功能覆盖主要业务控制及流程(2017年10月中旬前完成)

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功能应完整反映本单位制度规定的各项经济业务控制流程,至少应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业务事项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五)督导检查和验收总结(2017年11月底)

根据推进内部控制的方法步骤,由内控办抽调专人对街道各单位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控办将对牵头科室制订的专项内部控制办法,街道属各部门、各单位制订的操作规程进行审核验收。

  (六)进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撰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

  价报告(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根据《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表说明对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行评价打分并填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撰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针对存在扣分情况,提出改进方向和采取的措施。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自觉投入内控建设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开展机关内控工作的自觉性。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也是从源头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减少自由裁量权、限制公共权力滥用、有效避免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行政风险、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内控理念,尽快实现由“要我内控”到“我要内控”的理念转变,将内控意识贯彻于日常工作中,有效防控行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顺利推进内部控制工作。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作为重要工作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确保内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部门要统筹兼顾,处理好内控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关系,根据街道内控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按时保持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3.加强统筹协调,增进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内控建设工作。构建机关系统内部控制框架体系是一项需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和持续完善的系统工程,可根据部门工作实际,积极进行差别化探索和创新,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内控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各部门在内控小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沟通配合,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将每一个细节落实到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机关内部控制工作取得实效。

  「2017年行政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20年工作规划》,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保证部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促进全县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省局要求和市局《关于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分解权力,明晰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制约,力争到2017年底前建立起以“三道防线”(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四个环节”(计划、执行、考核、修正)为主要内容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探索有效控制权力运行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建立以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点排查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的实时监控为核心,以制度执行问责为手段的部门内控机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更加透明、规范和高效,最终实现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冯学勇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加强对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领导。下设办公室,地址在监察室,由杨永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常乾任副主任,张侃、陈厚银、杨寿春、翟文汇、陈宏、张敏、徐家维、张皖春、张卫、涂德贤、徐福永为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要求统筹设计和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县局将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能、职责及事项,使全体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权力行使的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按照分权制衡的要求,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按照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各级国税机关要编制“内部岗责手册”,使全体人员掌握内部机构设置、权力事项、岗位职责等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优化运行程序,明确控制节点,制定作业标准,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制约、程序控制。一是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通过程序控制,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优化流程中,要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二是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形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查可控。

(三)科学实施风险管理。要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入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或增强廉政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查找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分析、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管用。

(四)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有关政务公开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和部门职责。有条件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内部和社会公布,让权力以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看得见的方式运行。

(五)切实落实各级责任。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国税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直接负责。二是强化部门责任。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的内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在做好自身内控建设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业务条线内控机制建设的筹划和指导。三是落实岗位责任,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事项、工作规程、考核标准、过错责任等,把内控的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岗位。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五、实施步骤

一是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广泛宣传开展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梳理权力事项,自我查找风险,增强广大干部参与内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各个部门和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中增强内控理念,营造一种人人自觉执行内控规范的工作氛围。

二是组织实施。2017年4月上旬前,完成查找风险点工作,对本单位部门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列出权力清单,编制内部岗责手册;4月底前完成制定防控措施,规范业务流程工作,完成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等工作;2017年底前建立起以“三道防线”(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四个环节”(计划、执行、考核、修正)为主要内容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进度,并按月向市局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是检查验收。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和阶段性总结,适时召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并向市局上报总结报告。检查验收工作应于2017年底完成。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全县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领导小组要统筹设计和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要共同参与,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做到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综合运用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等内控方法,在全面梳理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配置,围绕关键风险点规范权利运行程序,并针对具体权力事项采取有效的补充措施,以切实保证内部控制效果。

(三)健全内控制度。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的基本规范、操作规范和评价规范。基本规范要规定部门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基本要素、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和总体要求;操作规范要根据各个部门的权力事项和业务特点,对每个权力事项的主要内容与行使依据、流程控制与编制流程图、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进行整体设计;评价规范要明确评价的原则和组织实施、评价的内容与标准、评价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缺陷认定和评价报告等。在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力求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将每项具体制度内化成工作依据。

(四)严格监督检查。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一是按责任制的要求,对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确定每个项目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采取定期督查、综合考核、适时点评等办法,加大落实的力度,切实提高内控机制的遵从度和落实度。三是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故意遗漏权力事项、风险点查控不到位、规避内控机制实行“体外循环”等行为的部门,应严格问责,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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