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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后知怀孕可否续签劳动合同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3-04-11 阅读: 9.96K 次

申诉人:王某,女,29岁。

终止合同后知怀孕可否续签劳动合同

被诉人:某机关通信服务中心。

案 由:终止合同。

案情简介:王某在某机关通信服务中心工作已有8年,2002年12月30日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某机关通信服务中心便与王某终止了劳动合同。2003 年元月14日,王某觉得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身体,经医院诊断,已怀孕一个多月,王某要求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理由是在合同期限内怀孕,不能 终止劳动合同。但单位认为,已经与你终止了劳动合同,怀孕是在终止合同后发现的,怀不怀孕跟单位没有关系。2003年3月11日王某以女工在孕期内不得终 止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三期”满为止。

处理结果:经调解,某通信服务中心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三期”满为止,王某撤诉。

【评析】

这是一起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后,女工发现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怀孕,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工作中因生 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对女职工 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健康及就业权利也有专门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 34条的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 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本案蹊跷之处在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作出时,王某未提出异议,双方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事后,王某声称,我虽然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才发现自己怀 孕,但医院诊断我是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怀孕,故单位不能与其终止合同。从表面上看单位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了,现在王某怀孕跟单位已没有任何关系 了。但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能以已经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而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尽管王某被终止合同时,没有发现自己怀孕,但只要 事后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怀孕时间是在合同期限内,单位不同意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单位接受调解,纠正错误是明智的。

事实再次提醒人们:女职工“三期”权益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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