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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3-09-23 阅读: 1.37W 次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试用期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试用期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试用期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CNY: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八、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九、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

十、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一、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公章) (签字)

日期:日期:

试用期合同 篇2

699万,庞大的高校毕业生数据!38%,截至今年3月的本科生签约率……即便遭遇了“史上最差就业季”,也不要放弃寻找理想工作的心,更不要因此就马虎签约!近日,网上一则“求职防骗守则”成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关注最高的微博之一,职场人士最易在薪水问题上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遭遇到企业的种种“花样”,“入职陷阱”有哪些,当心千万别掉进去哟!

问:试用期,公司说多久就是多久?

答:错。试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如果试用期≤1个月,那么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如果试用期≤2个月,那么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如果试用期≤6个月,那么劳动合同≥3年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那么试用期则不成立。

问:试用期内被调整工作岗位,是不是得重新算?

答:不用。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上已确定,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调整岗位后或部门后,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即使双方协商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也不用重新计算。

问:试用期工资,企业可以随便给吗?

答: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需≥80%本单位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需≥80%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但必须≥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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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试用期不是公司说了算

又到毕业季,看着铺天盖地对今年就业形势多么严峻的报道,周泓(化名)想到了她刚毕业时候的情景。

周泓的第一份工作是杂志编辑,准确来说是杂志社编辑+助理+主任+清洁工。刚应聘时,公司负责人说只要把文章写好,其他啥事不用管。不到一个月,每天大会小会不断,讨论的重点是如何健全公司用人制度。周泓当时想,制度都没健全还敢开公司?

“半个月就过了试用期,我还是领了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周泓说,试用期过了之后却一直拿试用工资,一人身兼数职不说,还要应酬当公关,也没说签合同的事。

由于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说,因为人才流动性大,所以五险一金的缴纳,公司将通过返现金的方式,与单位员工每月工资一并发放,但每月要扣200元的“保证金”。

周泓认为,大学生毕业的第一份工作,还是应该进入制度健全的公司,保证自己的利益。

故事A

试用期每月只有300元补贴

王苏(化名)去年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大四下学期,她进入某知名网站重庆频道实习。刚到单位时,优美的办公环境、轻松和谐的氛围都让她觉得工作很愉快。三个月后,王苏以优异的实习成绩顺利进入试用期,然而公司告诉她试用期没有工资,每月只有300元补贴。

“当时觉得自己能直接进入试用期已经很幸运了,根本没想过钱的事情。”王苏说,那时候还没毕业,公司说拿到毕业证就签合同。王苏到现在才知道这其实是不符合规矩的。

毕业后,王苏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转正后底薪1200元,还有绩效工资。但王苏作为办公室人员,不出去拉业务,根本没有提成的机会。第一个月扣掉五险后,王苏实际拿在手里的工资只有780元。

“第一个月工资真是让人永生难忘。”王苏说,血淋淋的现实伤害了她的自尊,她说任何一个正常人第一次拿到工资,看到那个数目都会觉得心寒,自己似乎就值那个价。“钱握在手里,眼泪和话却只能卡在喉咙里。”王苏说。

故事B

离职要扣1000元补社保差价

已经工作一年的龚敏(化名)最近有点烦,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写的试用期1个月,可当初面试的人跟她说的是1—3个月,根据个人能力决定何时转正,签订合同为1年。龚敏心想:“根据个人能力决定何时转正”这尺度也未免太大了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龚敏都不记得合同上写的是什么了,自己到底是什么岗位。“反正是听上级安排,什么事儿都在做。”

关于公司福利,龚敏说,刚进公司的时候基本没有,比如餐补、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等等,公司解释因为福利制度正在建设,因此暂时没有补贴。直到今年5月,公司才基本明确了福利制度,虽然福利也不是很好,但她觉得有总比没有好。

而最让她不解的是,龚敏常看到有离职员工问公司负责人为何离职时要扣1000元?而公司解释称,这是因为平时公司员工在缴纳社保金时没有交够,还有一些差价需要补上,因此员工离职时都要被扣1000元钱。

一年内离职被扣20xx元保证金

去年,周慧(化名)去一家私人电脑器材销售店应聘,当时应聘的职位是库管员。周慧说,当时老板承诺工资是每月1200元,只买了失业保险,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但是每个月要交100元“保证金”。如果一年期间突然离职,“保证金”作罚金;如果干满一年,将退还1200元“保证金”。

周慧说,她当时只打算把这份工作当一个过渡,随时找好工作就会走人。公司提出这个条件后,她虽然心里觉得很不公平甚至无法接受,但最终也没有多作争辩。

而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回到老家教书的胡佩(化名)在“保证金”问题上则更加无语。老家的学校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前提下,无任何通知就每月扣500元的“保证金”,要扣4个月,不满一年离职的还不予退还。这一规定让很多刚进校工作的.老师们不理解,如此留住师资的方法是不是太霸道了?

不到一年,胡佩决定离开学校,那20xx元“保证金”打了水漂,与她同时离校的另一名老师想找校长理论,而该校副校长却说“干不满一年还想把钱要回去?”

问:哪些收入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答: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和各种岗位津贴;法律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都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问:可以随时离职吗?

答:从公司离职,应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通知,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

试用期合同 篇3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而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及《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试用期合同 篇4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自08年1月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 对于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三、 如果企业因为员工不愿签合同,便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结果是不但终止劳动关系,还将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第六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便是对试用期是否签订合同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试用期合同 篇5

一、概念上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三、收入方面

试用期是正式员工工资的80%

四、可否随意辞退方面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五、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试用期辞退没有补偿金,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员工试用期是指从新员工报到上班开始,经历岗前培训、岗位熟悉到正式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时间。

试用期合同 篇6

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生存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

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试用期合同 篇7

签合同两个月试用期让辞退给多少钱

签合同两个月试用期让辞退的,需要给予约定的工资,并且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合同期内辞退该怎么办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担心。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单位可在试用期辞退的情况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必然要求解除理由必须合法,合理。有理有据,否则将导致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和细化岗位说明书,记录劳动者的工作过程和业绩。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根据。

试用期合同 篇8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开除该员工。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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