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报告范文 > 工作报告 > 财经学院请假条

财经学院请假条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0-01-27 阅读: 2.35W 次

财经学院请假条

财经学院请假条

注:请假一天以内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辅导/*/员(班主任)后签注意见后,交院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辅导员(班主任)、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辅导员(班主任)、所在院系和学生处签注意见后,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该假条一式三份,二级院系、辅导员、学习委员各留存一份备查。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