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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07-03-08 阅读: 2.85W 次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1、思想认识方面。

县委县政府很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我县把向每个农民发放一份宣传手册列为全县法治创建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也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市每年的法治创建工作检查,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第一季度检查内容。各部门各单位也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之中。但在乡镇普法中,却普遍感觉到存在乡镇工作重视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认为法制宣传费时、费事又难见经济效益的 “软任务”,因此重视程度不够。有的甚至把普法和“减负”对立起来,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忽视了普法对依法治理、依法“减负”的作用。所以抓普法宣传的积极性不高,普法依法治理上投入的力量十分有限,大大影响了农村普法教育深入进行。

2、宣传的理念上存在一定的偏差

注重工作创新,忽视好的工作方法的继承;注重重点对象的普法,轻视社会公众的普法;普法过程中注重引导公众学法,忽视引导公众用法。

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目前,每一项事关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局性规划、阶段性意见以及重大任务的落实,都由县依法治县办、宣传部、司法局“三驾马车”联合部署推进。到乡镇这一级一般只有一个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具体工作人员是一至两名身兼多项工作的司法所人员,如此宏大的一项社会工作与如此少的工作人员和办事机构是极为不相适应的,是难以把这项工作扎实推进的。

3、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

五五普法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列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目前,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都能通过多种形式很好的开展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但存在着企业忙于赚取经济效益,农民无法集中等问题,使得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法更深入的进行。

二、想法和建议

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在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性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内容较丰富,应把握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1、要创新普法理念,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推动普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要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不断丰富发展。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好发展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实现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必须让公民认识到学法、守法、用法、守法是必须所在。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方面,树立和强调培养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律意识的理念,既强调公民的义务,也强调公民的权利;既强调执法人员的权力,也强调执法人员的责任。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要树立双向规范理念,既强调公民遵纪守法,规范民众行为,更强调各级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要树立观念和行为相统一的理念,既强调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强调提高公民将法律意识转化为正确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

正确处理重点对象普法与全体公民普法的关系。抓住要点,推动一般,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确定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等作为“五五” 普法的重点对象,是为了通过抓重点对象的普法,促进全民普法目标的实现。一方面,确定重点对象,有利于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实行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好经验好做法,也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学法用法风尚的形成。在抓重点对象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全民普法。要在工作力度、资源调配和指导监督等方面,始终坚持二者兼顾,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推进。

2、丰富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有科学的方法,方法科学,符合实际,就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在坚持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要结合新的形势,充分考虑人们生活空间、生活方式、思想水平、价值观念更新变化等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普法工作的方法,创新活动载体,改善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果。要根据不同的普法受众群体,采取不同的方法。寓教于乐是向大众传播法律的很好途经之一,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农村,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来进行普法,如把法律知识融入扑克、快板、歌曲之中,通过文艺活动这个载体宣传法律。在机关,要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定期刊载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内容和案例。在学校,除了上好法制课以外,还应通过集体签名、模拟实践等做法,让学生多渠道接受法制教育。要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和各种纪念日、节假日,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建立“法律六进”活动长效机制。此外,针对重点对象以外的广大公众,我们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宣传方式等。

3、要创新普法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至关重要。在乡镇司法所人员少,普法面广量大的情况下,我镇66个行政村(居),结成一对一的对口法律服务帮扶对子,并100%签订了帮扶协议。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每季度为村(居)法制学校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举办法律咨询,解答群众疑难法律问题,代为培训法制宣传骨干。在结队帮扶的作用下,各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村民的学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得以健康发展。

我镇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四级责任传导网络,以及社会保险员、邮递员、水电抄表员等五支法律志愿者队伍,六支法制宣传小分队等参与到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中来,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指导制度,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块结合,整体推进。

4、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深化普法教育的内在要求,是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把法治合格县创建活动作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稳妥地扎实推进。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依法创建工作

三、建议。

1、司法所的管理体制理顺。

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不理顺,给司法局的很多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希望能对司法所实行垂管。

2、恢复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特岗津贴。

工资改革取消了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特岗津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总之,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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