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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精准扶贫调研报告的格式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1-01-27 阅读: 8.92K 次

调研报告的材料都必须真实无误,调研报告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背景介绍、资料引用等等都要求准确真实。下面是范文稿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保险公司精准扶贫调研报告的格式,欢迎阅读!

保险公司精准扶贫调研报告的格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保险业积极调整思路,整合资源,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对保险业服务甘肃精准扶贫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甘肃省基本情况

(一)地区概况。甘肃位于西北地区的中心地带,地处青藏、黄土和内蒙古三大高原交汇处,东西蜿蜒1600多公里,呈狭长带状,境内多民族聚居,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东中部地区联系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乃至中亚、西亚的桥梁和纽带,在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团结繁荣发展和边疆稳固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甘肃是一个发展潜力和困难都比较突出、优势和劣势也比较明显的省份。它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复杂,资源丰富,不仅有适于农、林、牧、渔各业综合发展的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更有储量位居全国前列的多种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和生物资源,加之相对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充足的人力资源,为甘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条件。同时,甘肃又是一个经济小省、财政穷省。其经济总量、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化率、全面小康进程均在全国处于末位,2014年度人均收入全国垫底;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鲜明;产业结构单一,转型升级缓慢;基础设施薄弱、瓶颈制约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减灾防灾任务艰巨。受以上种种困难和问题的制约,甘肃贫困面广,贫困人口比重大,贫困度深,扶贫开发难度大。截至2014年,全省共有58个贫困片区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225个特困片带、6220个贫困村和97万贫困户,共计贫困人口417万。

(二)甘肃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央支持四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政策措施力度加大,特别是中央为甘肃量身定制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等政策的落地,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推动甘肃的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近年来,甘肃“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深入实施,以及近期“1+17”精准扶贫方案的制定,使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全省贫困人口的减少速度和收入增长速度都进入了历史最快时期。据统计,全省近3年年均减贫140万人,贫困面从2012年底的33.2%下降到2014年底的19.8%。由于扶贫成绩突出,甘肃省现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国际减贫培训考察基地之一,成为全国扶贫工作的样板省份。

  二、保险业服务甘肃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甘肃保险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号召,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风险保障、社会管理、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灾救灾、提高贫困人口风险抵御能力以及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人才支持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推进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发展,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在农业保险发展方面,相继开办了玉米、马铃薯、小麦、棉花、青稞、能繁母猪、奶牛、牦牛、藏系羊和森林等10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中药材、苹果、设施蔬菜等3个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根据产业发展和农户需求,因地制宜开展设施蔬菜、玉米制种、油菜、烤烟、肉牛、肉羊、葡萄、大樱桃等特色保险试点,形成了多层次的农险格局。中央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发展的牦牛、藏系羊保险承保覆盖面、赔款补偿额位居全国前列。2007-2014年,甘肃农业保险累计为广大农户提供农业风险保障700亿元,支付赔款10.4亿元,受益农户150多万户次,极大地提高了贫困地区农业、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人身保险保障方面,通过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在全省14个市州全面推开。随着工作的深入,根据精准扶贫工作安排,近期,甘肃省政府决定自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金额由5000元降低为3000元。截至2015年6月,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达到6.68亿元,有2229万城乡居民拥有了大病保障,累计有11.3万群众享受到了大病保险补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全省城乡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

(二)引导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贫困人口的风险抵御能力。创新开展“两保一孤”特困群体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保险试点工作,针对特困户风险保障缺口,将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农村孤儿群体纳入保障范围,采取团体保单方式进行承保。目前,试点工作在秦安县全县铺开,覆盖“两保一孤”人群3.41万人,提供风险保障10.88亿元。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陆续开办31款专属产品。截至2014年底,累计为303.04万低收入农民提供了1591.23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各类保险赔款9226.38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因意外致贫返贫问题。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危房改造工程,推动9市28个县区开展农房保险,承保农户34.62万户,赔款273.56万元,受益1308户。开展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农户提供增信服务,推动“政银保”三方合作,支持482名养殖户获得融资9886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地区农民创业融资难的问题,拓宽了农民的融资和就业渠道,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了途径。

(三)整合保险行业资源,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人才支持。积极推动“险资入甘”,三年来,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等形式参与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13个,累计投资168亿元,为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工和持续进展提供了低成本、稳定、长期的保险资金支撑。开展干部挂职交流,为贫困地区提供金融人才支持,2012年,甘肃省政府经过会商,同中国保监会等中央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干部挂职机制。截至目前,先后从保监会系统和保险公司两个层面选派了20名年轻干部到甘肃经济发展慢、基础设施差、扶贫任务重的市县开展挂职锻炼,利用行业优势、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找项目、筹资金、出政策,得到了当地政府的一致肯定。常态化开展双联扶贫工作,与联系村贫困户结对子,进行一对一扶持。甘肃保监局以及有关保险公司共帮扶双联村19个,帮扶特困户651户。3年来,为联系村修建了道路、水渠、水窖和农田围栏等多项公共基础设施,长期资助贫困学生30余人,累计捐赠图书数千册,捐款数百万元,并为联系村村民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防范联系村村民因灾或意外事故返贫。

  三、调研发现的问题

(一)思想理念落后,当地干部群众对“保险扶贫”的认识普遍不够。甘肃地处祖国腹地,封闭性相对较高,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低。据相关分析,甘肃总体开放程度只有8.6%,排在全国倒数第6位。计划经济的思维惯性和小农经济的封闭意识都较为根深蒂固,“等、靠、要”的思想在贫困人口中尤为普遍。同时,在广大农村,对保险的认同度较低,对待风险损失,习惯逆来顺受、听天由命,特别在一些边远农村,忌讳和抵触心理严重,往往谈“险”色变,认为“险”即危险,买保险反而是不祥之兆。一些政府部门对保险在社会管理方面的认识也都比较欠缺,对如何利用保险工具管理生产生活风险、解决小微企业和贫困人口融资难等问题的认识与发达地区差距甚大。

(二)政策支持不足,“保险扶贫”的创新空间受到限制。甘肃有一些具有强烈地域色彩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虽然从国家层面来看绝对量不大,但对甘肃农业经济特别是农民脱贫致富至关重要,如马铃薯、中药材、啤酒大麦、玉米制种等产业,尽管当地机构也开办了一些相关保险产品,但与之配套的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全覆盖,保障额度也偏低,政府补贴尤其是县区级财政补贴常常难以到位,致使这类特色保险的良性发展机制未能形成。还有一些小规模的特色产业虽然覆盖区域很小,在全省不具有普遍性,但其品牌独树一帜或单个标的价值很高,例如亚洲最大、历史悠久的张掖山丹军马场的“山丹马”等,一旦出现疫病或意外则损失很大,有很大的保险潜在需求。由于当前各公司产品设计的权限都在总公司,产品报备权限都在保监会,这方面的产品比较短缺,一些设计出的产品往往是全国一刀切,缺乏针对性,难以满足特色区域、特色产业的个性化需求,导致市场潜在需求向有效需求转化较为困难。

(三)激励机制缺位,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扶贫”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商业企业先天的逐利性和短期偏好,加之激励保险机构参与扶贫的机制和政策缺乏,保险机构普遍对于投入大、见效慢、利润薄的三农保险以及“保险扶贫”工作积极性较低,虽有当地政府和保监局的积极推动,但保险机构多是“雷声大雨点小”,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往往浅尝辄止地搞个试点或是干脆捐点钱应付了事。一些机构提供的保险产品也带有明显的应付痕迹,产品保障额度过低,保险责任过窄,与实际风险损失差距过大,经济补偿的作用不明显,因此不受农民欢迎。同时,由于甘肃省地方财政困难,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能力较弱,尤其是县区级财政补贴常常难以到位,更加打击了一些保险机构参与三农保险开发和“保险扶贫”的积极性。

(四)适用人才缺乏,“保险扶贫”的工作效果难以显现。由于自然环境较差、物质待遇偏低、管理机制落后,甘肃人才流失较为严重,“孔雀东南飞”的现象比较普遍。外面的人才请不来,自己的人才留不住,导致无论是在政府还是在企业,把握政策水平高、整合资源能力强、推进发展思路宽的人才都比较缺。具体到地方政府层面就表现为“墨守成规”、“慵政懒政”现象较为普遍,扶贫开发缺乏可持续发展理念,过分注重短期利益,为出业绩不惜破坏本已脆弱的生态坏境,引进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业。具体到保险企业层面就表现为目光只盯在自家保费收入和利润上,醉心于小市场的零和游戏,缺乏深耕保险市场、保护行业形象和协同发展共同把“蛋糕”做大的理念。同时,缺乏高层协调联动,把握政策能力不足,难以把握住保险业面临的新的政策机遇期,也难以同步响应地方政府的扶贫政策变化和扶贫项目发展,可能错失参与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推进保险业向广度深度发展的良机。

  四、政策和建议

  (一)推动观念更新,促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扶贫工作氛围。

1.建议组织开展“送金融保险知识下乡”活动。扶贫先扶智,推动观念更新要先从输送智力资源开始。监管部门可以定期选派政策理论扎实、监管经验丰富的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地向当地政府、干部群众宣传讲解“金融扶贫”和“保险扶贫”的相关知识。同时,可以立足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建立“金融保险知识下乡”宣讲站,确保活动常态化开展。

2.建议设立“保险业精准扶贫示范县”。监管部门可以联合当地政府在保险业挂职干部所在地区设立“保险业精准扶贫示范县”,以点带面,集中行业力量,打造保险业精准扶贫亮点工程,让当地干部群众看到“保险扶贫”能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以示范的力量带动整体保险意识的提升。

3.建议研究建立县区级行业联席会议制度或县区级行业协会。贫困地区人民对保险认可度低,与保险业自身发展方式粗放、恶性竞争不止、行业形象不佳有莫大关系。虽然在省级层面已经有省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但由于甘肃地域广阔,对作为服务一线的县区一级公司却往往鞭长莫及。省行业协会可与保险机构商议,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县区级行业联席会议制度或县区级行业协会,引导当地保险机构更新竞争理念,加强交流协同,彻底摒弃零和游戏式的竞争心态和相互拆台型的竞争手段,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行业形象,共同参与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共同宣传保险功用,携手提升行业整体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

  (二)鼓励行业创新,打造特色鲜明的扶贫工作品牌。

1.建议结合甘肃地域特色,开发特色险种。一是鼓励保险公司逐步下放特色农业保险的产品设计权限到省级机构,引导当地机构结合地区实际,围绕特色区域、特色产业开发特色险种。二是探索针对地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地方支柱性产业企业的个性需求开发定制化产品。三是积极推进符合甘肃需求的环境责任险等责任保险,为政府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提供有力的经济调控手段。四是在甘肃开展农险创新产品试点。积极推进产量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各类创新产品在甘肃试点。从产品源头解决传统农险产品容易引起逆向选择、道德风险难以控制、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

2.建议结合甘肃实际,创新保险服务。一是针对甘肃贫困群体特点,量身打造包含养老、医疗、意外、家庭财产、融资增信等保障和服务的整体保险解决方案。比如目前在秦安县试行的“两保一孤”保险试点工作,有效地破解了农村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实难题,建议可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导,给予政策支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个人意外、家庭财产等保障类险种,提供融资增信等保险服务,为贫困群体构建更加全面的安全网,让更多的贫困人口得享实惠。二是针对地方龙头企业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比如像中农集团山丹军马场这样的企业,提供涵盖种植养殖、融资增信、企业财产、旅游责任、人身意外、企业养老(年金)等金融服务,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金融支持。三是结合甘肃多民族聚居的独特省情,推动保险业提供保险条款和回访的民族语言或方言服务。

3.建议立足甘肃需要,完善扶持政策。一是鉴于甘肃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配套资金常常难以到位,建议改革政策性保险保费分摊机制,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合理确定市州财政补贴标准,降低甚至取消县区财政补贴,同时大幅降低贫困人口保险支出负担、提高保险额度、拓宽保障范围,进一步增强贫困人口的抗风险能力。二是鼓励保险机构向贫困地区延伸机构,并依托现有机构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贫困地区普惠性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金融环境的改善提供可靠保障。三是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鼓励政府部门采取委托经办、直接购买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团队,提供效率更高、服务更广的公共服务。对公益性较强的保险服务,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地方财政应为全省经常往来城乡、为扶贫工作奔走辛劳的“双联”队友和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力所能及的风险保障。

  (三)开展监管创新,构建服务到位的扶贫工作格局。

1.建议在甘肃张掖设立河西地区保监分局。监管机关可依托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从加强监管力量、提高保险业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出发,研究在甘肃张掖设立河西地区保监分局,以延伸保险监管触角,改善保险监管服务水平。张掖、武威、金昌、酒泉、嘉峪关等河西5市在甘肃经济发展较好,保费规模较大,保险深度和密度在全省领先,有良好的保险业发展基础。同时,张掖地处于河西地区的中间地带,距离兰州508公里,在这里设立监管分局,既有利于扩大监管辐射面,引导保险机构立足当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保险服务及“保险扶贫”工作。又有利于以监管分局为支点,优化监管工作整体布局,在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保险机制的杠杆作用,放大保险保障效应。

2.建议改革监管审批和行政许可政策。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具有地方区域特色的保险产品备案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保监局。在贫困地区机构批设及核准高管任职事项上,体现差异化支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二是积极探索“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的行政许可模式,提高行政许可效能。三是在机构验收、高管考试等方面为贫困地区提供便利。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放宽贫困地区机构验收和高管学历审查的条件,鼓励在贫困地区设立保险机构或专营团队,提高贫困地区保险服务水平,更好地融入到地方扶贫工作中。

  (四)引导“险资入甘”,搭建支持有力的扶贫资金平台。

1.建议引导保险资金在甘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抓住国家出台《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和《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机遇,根据甘肃省产业扶贫相关要求,针对甘肃基础设施薄弱的发展瓶颈,鼓励和引导新设立的“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等保险资金及有关保险公司,在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健康养老、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积极投资,对甘肃的优势产业进行多元化投资或设立支持甘肃优势产业发展的专项投资基金。

2.建议引导保险资金为甘肃重大战略平台和重大建设项目提供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甘肃开展“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政策机遇,加快推进保险业与甘肃重点建设项目深度合作,为甘肃重大战略平台和重大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投资、风险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支持。

3.建议进一步完善“险资入甘”项目对接机制。加强保监会与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险资入甘”项目对接机制,倡议并支持每年在“兰洽会”期间举办“险资入甘项目对接洽谈会”,编制项目对接目录,并抓好后续工作的跟踪落实。

  (五)提供多重支持,构造可持续发展的扶贫工作机制。

1.建议建立部省合作机制。倡议并推动保监会与甘肃省政府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部省密切互动交流,搭建保险业服务地方的合作平台,明确保险扶贫的主攻方向。建议甘肃省进一步改善保险监管环境,解决监管实际困难,为保险监管机关开展“保险扶贫”、“险资入甘”等工作提供财力、物力和政策支持。

2.建议支持甘肃设立地方保险法人机构。推动落实项俊波主席与甘肃省委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的会谈精神,支持并指导甘肃省设立一家地方保险法人机构,以进一步健全地方金融体系,构建多层次保险市场,提升地方保险服务水平和能力,为“保险扶贫”造血蓄力。

3.建议完善人才交流培养机制。巩固和深化金融干部在甘挂职锻炼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与贫困地区建立金融人才双向交流培养机制。研究建立金融挂职干部交流补贴制度,以解决挂职干部实际生活困难,解除挂职干部的后顾之忧,鼓励更多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到甘肃建功立业,锻炼成长。同时,接受地方政府的年轻干部在保险业交流锻炼,以增进保险行业与地方政府的交流合作,增强地方政府运用保险工具精准扶贫和推动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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