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心得体会 > 心得体会范文 >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集锦15篇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集锦15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3-04-07 阅读: 2.68W 次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讲座心得体会,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集锦15篇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1

今晚,经过学长、法官的主题演讲以及互动交流,我真切地感受到他们鼓励连城一中学子学法爱法的拳拳之心。“法以砥焉,化愚为智。”以良法治理天下,就可化愚为智,培养出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公民。我想,这应当就是他们的举办这次讲坛的初心吧。

罗培新学长“法律让生活更完美”的演讲十分精彩,让我明白在这个依法治国的时代应当怎样培养自我的法治思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不时会碰到两难的情境,为此我们感到十分困扰:究竟我们是应当守本分,还是尽情分呢?罗培新学长的演讲告诉我答案:我们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做好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我们同样不能抛弃我们的良知,抛弃我们生而为人的道德。康德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所以,当我们执着于眼前的法律时,我们仍要记得抬头去仰望璀璨的星空。

之后是李万林学长的演讲,他叙述了当初设置“福莲天凯”法律奖学金的初衷。他们期望以教育助学的方式回报母校、回报自我的故乡连城。他们立志要为家乡人们谋福祉,期望连城一中的学子们能拥有更好的条件成长成才,让他们的人生之路越走越宽。

有人说,法官是捍卫正义的最终的一道防线,他们守护着公平,维护着正义。而赵琛琛法官和俞硒法官以她们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身为一个法官,她们平常表现出来的情态其实与我们心目中的高大上形象略有不一样。他们都有知识上的训练,有价值上的坚守,不会因外界的阻挠而丧失自我的本心。她们这种坚守本心、执着追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尽管他们与我们的交集仅有这短短几个小时,但我相信他们带给我们的影响却是永久的。我想,作为普通人的我们,能够做到的便是对法律“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正如伯尔曼所说的,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法律无处不在,法学精深细微,我们唯有树立法治的思想,坚定内心的信仰,我们才不会失去自我,失去自由。

威尔逊曾说:“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如今,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法律无所不在,我们的任务便是将自我培养成一个遵从法律的好公民。

与法律同行,我们能更好地领略这个世界的千姿百态,品尝这个世界的千滋百味,我们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2

今天(12月10日)上午,何主任在广播上给我们讲法制教育讲座,讲得非常精彩。

他主要讲了怎样做好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比如校园内的安全问题,上楼和下楼时要靠右走,不要争先恐后,否则很容易会摔跤。还要注意饮食问题,甲流高峰期不要吃生的饭菜、瓜果......小摊的食品不要吃,因为非常不卫生,要养成好的饮食习惯。还要追交通安全,平时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马路不要嬉戏、打闹,不要分心;坐公共汽车时不要你推我,我推你,这样会影响司机开车。还要主动让座给老人家。还有要注意陌生人,遇到事情要机智、勇敢,有陌生人敲你家门不要开门,不要请外人到家里吃饭,你卜认识的人不要跟他走,有陌生人叫你,你不要相信他。

何主任说的每一句话,都说得头头是道,也让我学习到很多知识。何主任的每一句话都深深的记在我的脑海之中。

这真是一场很精彩和收益很大的讲座!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3

今年我校领导开了一个“法制知识讲座”听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法律,听起来虽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它实际就在我们的身边,并且无处不在。

今日教导主任给我们讲了不能做的事情、小学生应当学习的法律规章等严肃而又重要的知识,我也最终明白了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最终校长给我们提了一点法制小提议这次讲座就愉快地结束了。这次的讲座对我来说终身受益。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的成长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头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这个讲座对于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们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们会一向受用!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4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今天学校邀请了在监狱工作的蒋警官为我们做了《法制讲座》报告会,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我很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这次的讲座很精彩,让我受益良多!

蒋警官用他十几年的从警经历和工作经验,用同学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做了深刻的讲解,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通过讲座,使我们明白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规定了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不遵守法律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听了讲座,使我认识到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法律的认识,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通过这堂讲座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作为一名青年学生,作为一名国家公民,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做新时代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好公民。要珍惜在学校的美好时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认真学好文化知识和操作技能,时刻树立“违法乱纪可耻,遵纪守法光荣”的思想观念,时刻做到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5

近日,大浦派出所的民警叔叔应我们学校之邀,从百忙中抽出时间为我们作了一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听后使我们明白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的,遇到坏人坏事该如何应对。那一个个鲜活的例子犹如一面警钟,告诫我们不能犯法,不然就追悔莫及了。

以前,我总认为如果有人打了我,我也必须还手,就算是把人打伤了也没事,谁让他先来侵犯我的。可听了讲座我才知道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了。如果把人打伤了,两个人都有责任。就算没打伤也违反了校纪校规。

在假日里,有同学可能会乱打电话来解闷。有位同学就拨打了110的报警电话来玩,还慌称家里来了小偷。当警察赶到他家时,什么事也没发生。看到这可能有同学会想:不就是个电话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没满16周岁呢,警察也奈何不了我!有这种想法的人就错了,110是群众的保护伞,有警必接,有难必帮,如果你乱打110,也要负法律责任的。

法是国家为了使大多数人生活的更好而给人们的行为规定的一种规范、标准和尺度。

看了以上事例,你对法律是不是有了新的认识?同学们,我们是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我们不但要学法、懂法,更要守法。要让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让法律与我们同行吧!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6

在12月2日时,是我最刻苦铭心的日子。因为我们全校都在看法制教育,这些年轻的大哥哥们走上了这条犯罪的道路,不仅自己痛苦,父母痛苦,被害人的父母亲更痛苦。

在一个个叔叔们讲过话后,他们选了几名在监狱里表现最好的哥哥们。第一个来讲话的哥哥讲述了自己整个犯罪过程:20xx年11月2日,他的一个同学生日,他们一起去歌舞厅玩,不料有一个人无缘无故的跑过去打他们,可能是喝醉了吧,还破坏了他们的好心情,所以又跑过去打他,而他又打不过大哥哥们,便走了。还给大哥哥们留下了一句话:我跟你们没完。这天傍晚,大哥哥就带了几个人,买了刀,向那个人的住处跑去,进了门二话不说便捅了他。杀了人之后,他们几个人东躲西藏,日子过得不像日子。终于有一天,警察把他们几个捉拿归案。据我说知:大哥哥在犯罪前事一名三好学生,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现在大哥哥却走上了这条路。现在我终于知道:学好真的很难,学坏一瞬间就可以。

我一定要做一个尊重法律的小公民。爱我们的国家,尊重我们的国家。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7

中国有句俗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走路有走路的规矩,说话有说话的规矩,做事有做事的规矩,这些规矩就是法。

以前我总以为我们是小学生,法离我们远着呢!直到那天听了大浦派出所的周所长给我们作的讲座才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

周所长和我们谈了许多事例,给我影响映象最深的是有两个同学因一件小事吵了起来,以致后来大打出手。甲同学一失手将乙同学推下了楼。两家人因此而闹上了法庭,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乙同学的家长称对方是故意伤人,而甲同学的家长不承认,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正当防卫,双方争执不下。

同学们,你认为在这件事上谁对谁错呢?

其实,两人由于一时冲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他们都有错。同学间有矛盾那是正常的,可我们该怎样处理呢?是像上面两位同学这样,还是去告诉老师,让老师帮助解决呢?在这场悲剧中受害的又何尝只是甲同学,他不但给对方带来巨大的痛苦,同时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和痛苦。

如果一个学生没有法律意识,触犯了法律,再好的学习成绩也没有用的。在此我要真心的对那些爱惹事的同学说一声:朋友们,多学一些法律常识吧!把勇气和精力用在学习上,用在对坏人坏事的斗争中,你才是真正的英雄。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做一个学法的小主人、懂法的小卫士、守法的小公民吧!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8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犯错,那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教师听法制教育心得体会,屡教不改。总认为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做出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这不仅仅是给你的个人的形象抹黑,还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某市有一个成绩不错的学生。可在坏朋友的引诱下,他在外面玩儿了整个通宵。渐渐的,他沉沦了下去,成绩也一落千丈。最后,竟发展到犯罪抢劫的地步。他进了派出所。另一个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甲是一名沉迷网络的中学生。一天他正在网吧打游戏,身上的钱用完了。他想起了电影里不良少年收保护费的情景,他一开始学着向低年级的小朋友要钱,直到后来,他发现了用锡纸可以打开防盗门的办法。于是连偷了三家。最后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进了暗无天日的监狱。

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同学们我们正处在花一般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可不能因为这些毁了我们的一生呀。如果我们不克制自己的不良行为的话。那么,最终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进了失去人身自由的监狱。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小学生吧!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9

昨天,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中国教育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古语有云“棍棒出孝子”“严师出高徒”。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仅会对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而且也反映了部分教师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的淡漠,不利于教师形象的树立和维护。

首先,教师体罚学生体现的是一种人治,与法治格格不入。“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成人的世界里,对错误的纠正依赖于党纪国法、各项规章制度;在孩子的生活内,也应该建立适当、及时并切实发挥作用的班规、校规、教学常规等各项制度,并依照相应制度规定使犯错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任由教师的主观意愿随意体罚学生。

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学生权利的忽视。包括学生在内的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平等地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人格、身份、财产等广泛的权利,包括家长、教师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权力。随意体罚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伤害,无疑是对他们权利的忽视。

再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法律的漠视。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在我国的传统观念里,师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在加上“为了让他进步”的理由,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体罚现象禁而不止。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在法制教育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教师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并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法治的精神传递给自己的学生,相信这样一种法制教育终会化为春雨,润物无声。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10

今天,镇武装部的赫部长给我们作了社会生活和安全知识法制讲座,我感触很深: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小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否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加强安全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从学生一日作息时间看,除去睡眠时间以外,学生一天在课堂消耗的时间(包括作业),约占他们生活时间的二分之一。在这个长长的时间里,他们的认知、情感、性格、意志时时都在发展和变化着,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识一般都在学校里获得,因此,学校必须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发挥学校内在的教育因素,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使学生形成安全行为,从而在学习生活中远离安全事故。学校是公共场所,学习是集体性生活,学生是未成年、缺乏责任感的人群,安全隐患不可避免,我们要做好的就是防范于未然。

防范于未然,重中之重是规范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以安全的行为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长。导之以行,注重引导与规范,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规范学生不参与不科学的活动,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青少年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在此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注意活动安全。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环境里,家里受到父母的关心,校园受到老师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和校园生活、学习活动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1、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不是很大,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有些居室铺上地砖,滑倒受伤很危险,上几年就有户人家小孩室内吵闹滑倒,后脑碰撞在地砖上,而致死;特别是学校上下楼道、走廊都是坚硬的水泥或砖石,如果追逐、奔跑很容易跌倒受伤,发生安全事故。

3、防坠落。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特别在清扫教室卫生时,同学们擦玻璃一定要注意安全。

4、防火灾。居室和教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课桌、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室内玩火,更不能在室内燃放爆竹。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时,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有关煤气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5、防意外伤害。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乱放,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二、注意饮食安全。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要注意:

1 、养成吃东西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味道就会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4、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卫生质量往往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5、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三、注意交通安全。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问题。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出、旅游,除了步行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我们没有交通民警指挥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 、不要乘坐柴三机,车况不好、超载的车辆,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要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骑车至路口时,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骑车转变,要伸手示意。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更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物骑车。

四、注意社会生活安全。

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报警电话的号码是110 。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中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规范性文件: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2)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各委员会制定。

(3)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低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只在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生效。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法规。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xx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

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xx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啊。20xx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此案例出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

面对不法侵害只要控制得住就行,那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四合乡安墩村一户姓田的人家菜地里被一个小偷偷走两斤辣椒,一斤西红柿,被姓田的发现,他邀了四五个人,悄悄地将其逮住,对其殴打并致死。后姓田的依法被逮捕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从这个案例来看,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他应该受到处理。但不应该被打,他所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你没有权利对他殴打并致死,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即使判处死刑,也要经严格的司法程序,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11

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最为叛逆的时期。我们总是十分厌恶父母的管教,凡事都喜欢自己拿决定,根本从未考虑过事情的后果。而也就是因为这样,从而导致因选错道路而使我们对未来的一切憧憬顷刻间化成了泡沫。针对这一事实,学校开展了法制教育报告会。

在会上,警察叔叔为我们列举了众多的案例,那些案例虽说人物和过程不同,但其结果几乎是极其相似的,差不多都是死亡或者进监狱。这些令人心酸的结果无一不牵动我的心。毕竟谁能保证这些人没有憧憬过、期盼过自己的未来?与此同时,也为我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日子里,绝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亲手葬送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

另外,警察叔叔还为我们提出了众多要求。比如,不可以进网吧、游戏厅,不可以看色情光碟、报刊,乘车时不可以将头伸出窗外等等。这些要求一一铭记在了我的心中,并且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定会使我受益无穷。

警察叔叔还讲了好多好多……

就这样,时间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刻间悄然离去。尽管报告会结束了,但其内容却永驻我的心田。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12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相当多,手段及其凶狠,行为及其恶劣,画面触目惊心,大多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让人感觉社会的黑暗似乎不会因为这些处在良好环境下的“太子”与“公主”们有所改善。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本不应发生的事情呢?越来越多的悲剧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似乎不会因小小的新闻报道所杜绝,是什么样的环境让这本该单纯善良的孩子如此猖狂,一个号称拥有“5000年优秀传统美德的泱泱大国”,竟然无法制止如此恶劣的行为,似乎父辈的成就多么显著都只是徒劳,没有继承,也没有能力发扬,有点可悲吧!

按理说,在第一次的校园欺凌发生时,必然引起轩然大波,也定会引起家长与老师的警觉,与教育研究人员的反思。但是事情似乎没有想像的那么完美与简单,反而将这种暴力色彩笼罩在育贤才、为师表的校园,一些充满江湖暴力、哥们义气的思想压力,让更多的学子心有余悸,把清静、和谐的学府弄的糟糕、洄荡!为什么人们没有从中得到教训呢?为什么让这种风气继续延续下去?试问:究竟要发生多少案例才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视,究竟让多少祖国的花朵香消玉损才后悔莫及呢?如果说,祖国的发展必然要牺牲许多无私的奉献者,教育的发展要以孩子之间的相互摧残作为代价,似乎这个代价有点昂贵。

校园欺凌问题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生的不断完美。

谨慎做出每一个选择,让我们的青春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灿烂。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13

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准则;安全,是我们每一天都关注的事件,两者皆不可抛。如果没了法律,社会乱了套;没了安全,世界将陷入恐慌之中,所以,学习关于法律与安全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上周星期四午时,我们全校师生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尖山派出所一位警官叔叔的法制教育讲座。时间虽仅有短短的半个小时,但我的收获却颇多。

讲座开始后,周警官先是给我们读了一封信。这是一个因盗窃被判死刑的犯人在行刑前写给弟弟的。在这份信中,他说自我对不起弟弟,更对不起父母,让弟弟不要学他,要做个正义的人,别干些小偷小摸的。事。这质朴的语言让我看到一个犯人临死前的觉悟,也让我明白,法律的底线是不可触碰的。

之后周警官告诉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就是: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

讲起安全,周警官更是滔滔不绝,从交通安全一向到消防安全各种知识无所不讲。比如在遇到火灾时,就用湿毛巾捂住鼻口,沿着安全路线迅速逃跑;在道路上行走就注意:不要在马路上看书,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不要横跨护栏,不要在马路上打闹,不要横穿马路。最终讲了中小学生在游泳时,必须和大人一齐去,不要在游泳池里打闹,不要成群结队去河里游泳……

这次的讲座我受益匪浅,更让我明白法律和安全的重要。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14

这次培训中,我深刻体会到安保工作的重要性,我会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对人对事一律公正对待,工作上做到一丝不苟,尽量做到让公司和客户满意。

在工作上,认真学习自己的工作业务,精益求精,作为一名xx队员要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态度。在听完法制教育的演讲之后,了解到了作为一名安保要时时刻刻遵纪守法,不能违法,更不能乱纪,不能做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要有虚心、责任心及爱心。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更加不能做对社会和平不利的事情。

身为一名安保队员,要懂法知法,不能违法犯罪,不仅要在岗位上尽职尽责,也要在生活中遵纪守法,有法律意识才能营造和平良好的社会。这次的法治安全教育培训,让我获益匪浅,在法律知识层面上也学到了许多,并且深刻体会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15

通过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己受益匪浅,更进一步认识到了尊法、守法、学法、懂法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我们的身边,之所以出现违法犯罪的现象和行为,就是因为那些犯错误的人平时没有遵守法律法规,对国家的铁律视而不见,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侥幸心理,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失去了清醒的认识,贪念作祟最终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酿成犯罪的苦果。

通过学习,自己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铁路工人,在日常的工作中,一定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遵守国家法律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自觉捍卫法律的尊严,与违法乱纪行为坚决作斗争,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或者是网络里都要坚决不越法纪的“雷池”。同时也要牢记安全第一,决不能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高高兴兴地上班,平平安安的回家。

赞助商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