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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提升法治意识主题班会方案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0-01-24 阅读: 2.5W 次

弘扬宪法提升法治意识主题班会方案如下,记录了背景、目的等,为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构建法治社会。请大家阅读。

弘扬宪法提升法治意识主题班会方案
  篇一:“弘扬宪法提升法治意识”主题班会方案

一、活动背景: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二、活动目的:

为掀起学生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热潮,探究我国宪法解释的现状,审视我国宪法实践的困境和希望;解析宪法解释的出路,展望未来中国宪政之路的发展方向。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

三、活动准备:

1、每个同学准备说一段对宪法的了解;

2、准备一段宪法历史的短片;

3、出十道关于宪法知识的问题,用于中间环节的小游戏进行抢答;

四、活动过程:

时 间:12月7日

地 点:各班教室

主讲人:各班主任

参与者:全体同学

1、由老师致开场白,介绍开展本次主题班会的意义

2、下面请同学们谈谈对宪法的了解

3、老师对同学们的回答做点评,并纠正错误的观点

4、观看一段介绍宪法历史的短片

5、讨论宪法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性

6、由老师出十道关于宪法知识的题目,同学们分组抢答

7、最后老师对本次班会的开展进行总结性发言

  篇二:“弘扬宪法提升法治意识”主题班会方案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主题班会

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本次班会的目的是:加强法制观念,引导同学们学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

乙: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提高同学们自救自护及自我防范能力,提高法制意识。

甲: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乙:所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成长,而当代社会的我们必须要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甲:希望大家认真听,仔细记。班会最后的法律知识竞答中很多问题的答案都在故事和案例中,希望同学们都能答对

乙:首先请胡熙琳、颜嘉雯、王昊、于浩、董贽菲、李佳诚同学为我们介绍一些青少年基本法律知识。

胡熙琳: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每个人来说

,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颜嘉雯: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王昊:《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国法律还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于浩: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甚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律不合。

董贽菲:当然,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所以,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李佳诚:总之,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甲:下面让我们听一些有关法律的小故事,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他离我们并不遥远。

孙园: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王伟华:身患重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张琪: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

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尸体。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陈聪: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1、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某学生上课捣乱、致同学都无法上课,老师应当采取(A)。

A、批评教育 B、停课写检查 C、罚站 D、与家长取得沟通,共同教育

2、中小学生(B),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A、上课讲话 B、旷课 C、吸烟 D、不交作业

3、下列哪种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D)

A、打架斗殴 B、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C、观看不健康读物D吸食毒品

4、对流浪乞讨或者(A)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A、离家出走 B、小偷小摸 C、逃学旷课 D、打架骂人

5、对未成年犯应当在(B )执行刑罚。

A、监狱 B、少管所 C、劳教场所

6、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果未成年人自己不愿意上学,(C)就违法了。

A、未成年人 B、父母、监护人 C、未成年人 父母、监护人

7、如果我才12岁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即使我做了严重犯罪的坏事,法律规定也可以(B)处理。

A、没有办法 B、收容教养 C、拘留 D、劳动教养

8、人民法院对(A)周岁以上不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A.14、16 B.16、18 C.14、18 D.14、20

9、法律的制定一般要经过(A )个阶段。

10、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B)取消其学籍。

A、可以 B、不得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制度。

12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任职最低年龄是几岁?

答:45周年

13、吸食、注射毒品是属于未成年人"违法行为"还是"严重不良行为"? 答:严重不良行为。

14、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遵循什么原则?

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15、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几岁的公民?

答:未满十八周岁。

16、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提倡"五爱"公德,"五爱"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17、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几周岁的未成年人? 答:16周岁。

18、营业性歌舞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应当设置什么标志?

答:"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志。

19、父母有权检查子女的信件吗?

答:无权检查。

20、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何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答: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21、一般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几年,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答:4年。

22、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C)

A. 国务院 B. 中共中央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3、吸食和运送贩卖都是犯罪吗?

答:吸食不是犯罪,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4机动车鸣喇叭,按鸣持续时间有限制吗?

答:有,不超过半秒钟。

25、机动车鸣喇叭,连续按鸣5次可以吗?

答:不可以,三次。

附加题

1.人民法院是国家的( A )。

A.审判机关 B.执法机关 C.立法机关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B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行使审判权 B.独立行使审判权 C.审判案件 D.刑事司法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 D )。

A.检察机关 B.审判监督机关 C.监督机关 D.法律监督机关

4.各民族公民都有用( A )进行诉讼的权利。

A.本民族语言 B.民族语言 C.本民族文字 D.本民族语言文字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 C ),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A.商标 B.广告 C.商标和广告 D.商品宣传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是在(D )。

A.1997年7月1日 B.1997年12月20日

C.1999年7月1日 D.1999年12月20日

1、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D)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该年龄。

A.15岁

B.16岁

C.17岁

D.18岁

2.我国分别于1991年9月4日,1999年6月28日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A )两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保护对象的单行法律。

A.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B.义务教育法C.教育法

3.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

(A)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不满16岁B.不满10岁C.不满12岁

4.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 A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B.小学生禁止进入C.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A )属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A.旷课、夜不归宿B.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C.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A )属于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

A.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财物

B.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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