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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保证书怎么写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0-10-17 阅读: 2.7W 次

保证书是对于相关事宜做出的承诺。以下是小编带来租房保证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租房保证书怎么写
  租房保证书「1」

为了让大家拥有一个和谐、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民法通则》第四 条规定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承诺人在清楚了解本次租房事宜所有问题的前提下,向房屋出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房费收取方法: 每月 元。

方法一:按月缴费租房时谈好租价维持3个月,3个月后根据实际租价调整。

方法二:

按季度缴费租房时谈好租价维持6个月,6个月后根据实际租价调整。

方法三:按半年缴费

租房时谈好租价维持12个月,12个月后根据实际租价调整。

一、用水安全承诺:

1、长时间离开房屋一定会立即关闭水龙头;

2、停水后一定会立即关闭水龙头直到正常供水通知为止;

3、发现墙面、地面积水异常,及时告知出租方,否则造成损失本人全部承担;

二、 用电安全承诺:

4、绝不自行改造电路;

5、个人新增500瓦以上电器,一定会先向出租方申请

6、电气设备出现故障一定会找专业电工处理,绝不私自处理;

7、出门前一定关闭室内所有用电电器;

三、 用气安全承诺:

8、 室内绝不再使用其他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 9、 使用燃气时一定会先打开厨房所有门窗,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10、 燃气器具使用完毕,一定会先将开关调到关闭的位置,每次使用前一定会确 认其处在关闭的位置上,方可通气点火;

11、 烹调时有专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然气泄露;

12、 外出和晚间入睡前,一定会关闭气源灶前阀,长期不用燃具,一定会自觉关 闭燃气入户总阀;

13、 绝不在燃气管道室或燃气管道周围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四、 其他承诺事项:

14、 按月租住户在当月后5天内缴纳下月房费,按季度租住户在第三个月后5天 内缴纳下季度房费,按半年租住户在第六个月后5天内缴纳下半年房费。

15、 本人承租房屋时已经检查、试用了所承租房屋内以及公区的一切设备设施, 确定房东将房屋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本人;

16、 日常费用:本人同意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费和垃圾费,按照/月计算(不 足一月按整月计算),电费每度 元,按每月用电实际用量收取。

17、 本人承诺节约使用水电,满足自己使用的同时维护合租室友的共同利益,否 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18、为了保证各合租室友的安全,不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生活,本人承诺未取得出 租方同意绝不带亲朋好友留宿及在居室内聚餐搞活动、大声喧哗,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19、 本人承诺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卫生,自觉遵守《卫生值日表》,退房时,本人将 打扫干净室内卫生,将房屋在良好状态下交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20、 本人承诺,绝不在墙面乱写乱画、增加挂钩等,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 房违约在先;

21、 承租房屋时,房东已经告知本人需更换房门锁芯,同时本人承诺出门会锁好自己房门,进出大门一定会随手锁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22、 房东已经告知本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区进行流动人口备案登记,否则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3、 本人承诺租房时出租房已经告知本人禁止高空抛物、禁止翻越防护栏等其他 安全事宜,如再出现事故责任全部由本人承担;

24、 出租方已经告知本人不得在室内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 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物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五、 承租房屋时,出租方已经向本人用普通话、方言给承租方全部解释清楚以上 各承诺事项的危害性以及法律责任,出租方已经告知本人《租房承诺书》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条款,凡因本人不按规定使用房屋,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对周围邻居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坏的,按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租房保证书「2」

为了加强城镇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1995年3月6日公安部24号令发布实施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房屋出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 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 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镇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或村居、企业单位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 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镇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 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报告派出所;

五、 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 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到镇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办注销手续; 七、 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房屋出租人不履行以上七条治安责任,则按公安部《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出租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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