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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宅的质量保证书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09-08-18 阅读: 2.39W 次

  北京 住宅质量保证书

北京住宅的质量保证书

公司向住户的 小区 路 巷 号 单元室住宅,建筑面积本着对住户负责的原则,现对该住宅的结构、部件、设施以及维修等方面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 符合国家和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二、 年 月 日,通过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有书面证明材料。

三、 住宅自交付备案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以下期限内出现下述工程质量问题的,由本公司承担保修责任:

1、 屋面防水工程8年;

2、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8年;

3、 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 电气管线2年;

7、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8、 管道渗漏2年;

9、 管道堵塞2个月;

10、 卫生洁具2年;

11、 附属工程、绿化1年;

12、 装修工程1年;

1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14、 白蚁防治按国家有关规定。

15、

以上保修内容中的 项,本公司已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维修时限为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家庭水电急修不过夜,小修3日内进行。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四、住户入住以后,有关住宅质量方面的信访或投诉,可直接与 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编 ;地址 。

五、住户对信访或投诉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的,可以与本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如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买卖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

  住宅质量保证书/保证书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来源:免费(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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