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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街道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6-03-05 阅读: 6.87K 次
篇一:

一、2018年统计年度计生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街道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1、统计年2018年9月底,全街出生115人,一孩75人,二多孩40人;落实节育手术159例,其中结扎上环141例,补救措施18例。二多孩政策符合率92.5%,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95.8%,二多孩早孕发现率 70.27 %,孕情掌握率 98.21%。以上主要指标均高于区考核责任目标上线。

2、 区前三次群众满意度调查,共调查149人,满分117人,街道满分比例达78.52 %,分别位居全区第二、第一、第一名。

3、在区半年度考评中,样本点无误差,位居全区第一名。

4、在区1——6月份日常监测中,主要指标监测位居全区第八名,系统平台信息化建设位居全区第九名,社会抚养费征收日常监测位居全区第九名。

5、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独保费474人,发放资金10.677万元;奖励抚助、特别奖励抚助61人,兑现奖抚资金6.336万元。

二、年内工作目标及计划

1、力争2019年在全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进入中上游行列。

2、通过最大效果发挥利益导向机制,促进长效节育手术落实。

3、加大政策内孕情跟踪管理,切实提高早孕发现和孕情掌握,服务于明年。

4、切实抓好奖特扶摸底及年审工作。

5、认真抓好“两节”期间的计划生育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村为主”。

  篇二:

县辖26个乡镇(街道),540个村(居、社区),是XX市人口最多的县,总人口89.36万,已婚育龄妇女17.12万,已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我县紧紧围绕确保“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单位”的工作目标,按照“扎实夯基础,坚持抓经常,合力求实效,整体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开展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活动为主线,以签订诚信计生合同为切入点,深耕细作,创新突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工作效果

(一)数据质量全面提升。

坚持求真务实导向,主动报实出生人口等统计数据。截止9月30日,全县共出生9703人(其中:男孩5135人,女孩4568人;一孩4719人,二孩4251人,多孩733人),死亡3202人,人口出生率10.86‰,死亡率3.58‰,人口自然增长率7.28‰,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80.25%,全员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4.93%,出生人口性别比112.41,较好完成了市级下达的计生责任指标;全员人口数据逻辑准确率99.99%,数据完整率99.95%;全员流动人口采集入库24.75万,高质量做好流管平台信息双向协查反馈,流动人口“一盘棋”网络协作到位率100%,信息及时反馈率100%。

(二)优质服务全面提速。

以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为契机,以诚信计生服务管理为切入点,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计生优质服务。截止9月30日,全县落实节育手术8629例(其中:结扎442例,上环7634例,皮埋51例,流引产502例),签订诚信计生合同3820份,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生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100%,孕、环情监测到位率达98%以上,药具免费发放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今年目标任务为6000对,已完成4609对,按月目标进度达90%以上,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100%,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合格率100%。累计确定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165人,发生率0.18‰,术后随访率100%。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11例,确定8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有序推进。

(三)依法治理全面提质。

依法治理生育秩序,截止9月30日,共查处违法生育案件2860起,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2起,征收社会抚养费1380万元,今年已查实“两非”典型案件6起。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做到宣传、服务、执行三到位,共发放“单独两孩”《再生育证》505本。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审查单位374个、个人6560人,否决单位4个、个人16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执业,全县未出现因违法行政或违法执业而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或恶性案件,未出现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和群众合法权益。近10年来,实现涉计生事件零上访。

(四)利导政策全面提标。

县委、县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各级出台的计生利导政策,桂发〔2013〕5号制定了“23条计生利导政策”,有几项政策在全省都是少有的,如:实行对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在总分中上浮三个总分等第,即总分加15分。2018年全县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37.888万元(165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149.76万元(210人)、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扶助金28.332万元(165人)、独生子女保健费45万元(1250户), 所有资金均已采取“直通车”的形式发放到位。以上计生利导资金共计发放460.98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306.22万元,县级提高标准发放208.968万元,市为民办实事督导小组认为:县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标准之高和扩大发放范围幅度之广居全市之首。全县确认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4816人,通过人社、计生渠道发放奖励金598.50万元,对象确认准确率和奖励金发放到位率均达100%。县计生协会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对7184个计生家庭购买一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补助资金21.55万元从生育关怀专项资金中支付。春节、“5·29”和“7·11”期间开展“生育关怀·情暖计生家庭”走访慰问活动,向1171户贫困计生家庭发放慰问金78.54万元;开展“生育关怀·情暖计生家庭一帮一”活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152户贫困计生家庭15.2万元;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生育关怀活动,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全县累计发放生育关怀资金158万元。全力扶持计生“三结合”项目,优先解决计生家庭成员就业,使贫困计生家庭早日脱贫致富。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党政统筹,创优工作环境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桂发〔2013〕5号),明确规定“人口计生(计生协)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估,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确保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始终坚持用最得力的领导、最精干的力量抓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做到计生问题优先解决、人员优先配强、经费优先保障、利导政策优先落实。

1.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2018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计生工作,解决计生工作9大类16个具体问题。2018年,县财政预算安排计生经费2400.34万元,其中:县计生委人员和公用经费830.62万元;县计生协会经费95万元(含驻东莞流管计生协工作经费30万元);计生专项经费1065.05万元;乡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经费409.67万元。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对计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2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7次高标准的全县性会议统筹安排计生工作,并做到每月必问、逢会必讲、下乡必督、调研必看、汇报必听、督办必查。在1月27日召开的包括全县村支书在内1200人参加的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报告一针见血指出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直接点名到乡、到村、到人,引起了全体参会人员的警醒。在会上,县委书记廖桂生特别指出:“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不重视等于对自己的政治前途不负责”,引起了全体参会人员的共鸣。3月4日,县委书记廖桂生召集卫生、计生等涉及机构改革的相关负责人专题调研时指出:机构改革工作要稳步推进,机构要改革,人心要稳定,在机构改革中原则上做到不精简人员,不降低待遇。目前,我县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准备工作已全面就绪,因县级主要领导的调整,此项工作将于11月全面完成。

2.督促指导,常态推动。

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和由县主要领导签发的警示卡,在工作被动的乡镇召开现场推进会议。中心工作每天上报进度、重点工作每10天排名,按得分高低进行排队,对排后2名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进行警示谈话。2018年10月以来,对各乡镇(街道)及县直计生综治单位共开展6次督查,两次在工作落后被动的乡镇召开现场推进会议,采取倒逼机制促进全县计生工作提质增效。特别是8月6日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会后,紧接着召XX县委常委会、县副处级领导干部及全县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分析会议和全市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层层传导压力,各级贯彻落实。

3.严格考评,考核推动。

今年,共兑现201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奖金23.90万元、罚金4.68万元;对被市列为201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重管乡镇的方元镇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按照“一票否决”制度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不提拔不重用;对联系方元镇的4个县直机关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妇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和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奖金按照最低档次人平4000元的标准发放;对方元镇下龙等26个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并列为2018年度计生工作重点管理村,责成相关乡镇(街道)对其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干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扣发定员工资,取消各种奖励,并由县财政扣除“重管”村当年村级工作经费的30%,共计19万余元;有2个村(居)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其主要干部因此免职。

(二)注重协同推进,筑牢工作网底

1.强化宣传倡导。

构建多方位、多角度、多人群、全覆盖计生宣传格局,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宣传等部门有计划组织领导和干部学习研究人口理论、计生政策法规和计生工作形势,在6月18日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省卫生计生委法制处处长曹跃斌作了题为《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的专题讲座;县委党校一个月以上的科干班、中青班专门开设了人口理论和计生政策法规课程。在县城繁华街道高标准打造了一条长达4千米的灯箱广告宣传街,在环城西路绘制了一面360平方米图文并茂的宣传长廊,在文化公园设立了一条20米的文化长廊,26个乡镇(街道)都建成了高标准的计生宣传一条街,每个行政村书写了不少于3条的固定标语;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彩铃传递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生育文化等信息,覆盖用户30余万,发送短信200万条次;县电视台开辟《人口与计生》专栏,每天播出计生公益广告,每周播出计生专题节目;新闻网免费链接计生公益广告。一年来,全县出动计生宣传车360余台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30万本(份),城区内219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计生法律法规、利导政策、优生优育等知识,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

2.强化基层基础。

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工作重点突出于基础。一是扎实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计生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以“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桂发〔〕5号文件明确规定,凡是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达到县级模范村、先进村、合格村标准的,县财政每年一次性给村(居)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非村干部)发放补助2000元、1500元、1000元;被国家、省、市、县级评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该村(居、社区)2万元、1万元、0.5万元、0.2万元。各级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在联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办点示范,形成了以点带面、城乡联创、次第推进的局面。目前,全县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1个、5个、241个。二是扎实开展计生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首先,注重领导带头“重点抓”。县计生分管领导、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领导班子成员在所联系的乡镇(街道)办点示范,每个点安排不少于5000元的专项经费,然后由点及面,构建逐年推进、层层推进的创建格局。各乡镇(街道)按照市县乡三级联创的要求,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方案,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带头在自己联系的点开展示范创建,对创建活动周密部署,常态督导,认真评估,定期通报,狠抓基础工作、基层队伍、基本保障建设,做好示范,创造特色。其次,注重硬件软件“两手抓”。我县在完善计生服务阵地等硬件建设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软件建设。制定了统一的《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手册》以规范创建工作;各创建村(居)规范修订《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充分调动群众积级参与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户创建活动,争取群众主动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合同服务管理,主动开展“送合同上门、送服务到家”活动,有效促进了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基础信息采集到位、跟踪服务管理到位;各乡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育关怀活动,帮扶贫困计生家庭。第三,注重考评奖惩“经常抓”。县乡两级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查指导、工作评估和定期通报,促进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县里对成功创建市级、县级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的分别给予每“星级”2000元、1000元的奖励,各乡镇(街道)制定了示范村(居)、示范组、示范户的奖惩措施。县乡两级将计生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我县对成功创建市级、县级计生星级示范村(居)的乡镇(街道)在县对乡镇(街道)年度计生工作考评部分中予以加分,明确乡镇(街道)计生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考评分值为10分,占考评总分的10%。三是扎实开展计生数据质量提升活动。县计生业务综合指导组坚持日指导、旬督查、月整改、季考核,常态化对乡、村两级进行业务督导,每月认真分析各种统计数据,跟踪数据质量。特别是通过区域、部门数据比对、进村入户调查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走访”等方式,及时核准、报实出生人口等各项基础数据,确保基础信息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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