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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6-02-13 阅读: 8.75K 次

乡镇要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下面由范文稿小编为大家搜集的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欢迎阅读本文!

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一」

20XX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新时期治国理政总方略要求的关键一年。我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严明党的纪律为根本,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引领,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大力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自身建设,为加快建成美丽富饶顺河场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纪律,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1、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四个服从”,坚持集体领导,严格议事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规范执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方面的制度,切实解决“制度多、落实少、庸俗化、走过场”问题,使各种形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

2、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严肃执纪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会议、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或者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者的责任。

  (二)从严从实,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1、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研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级负责制度,分层分类细化、量化“两个责任”的具体任务,落实岗位职责,签字背书承诺,切实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认真围绕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工作目标。

2、强化督促检查。继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一报告”制度,试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提醒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对各村(社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每半年通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定期不定期对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使履行主体责任成为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自觉、习惯和常态。

3、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量化考核、群众评价、挂钩绩效、一票否决。探索建立“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机制,研究制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出现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

  (三)严抓严管,推动作风效能建设常态化

1、努力构建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卡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制度。建立作风建设研判报告制度,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定期研究并向镇党委和纪委报告本村(社区)、本部门“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继续狠抓效能建设,重点解决庸懒散浮拖等影响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健全“四风”问题整改反馈、成效评价和工作问责机制,不断深化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社会评价工作,真正实现作风好不好由群众评判。

2、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查纠扶贫、社保、低保、五保、医疗、教育、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干部处事不公、态度不好等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促进村干部勤廉履职。

3、整改落实群众意见建议。广泛收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通过上门或电话回访,逐一反馈。创新随机检查、暗访抽查等综合手段,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和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重点事项,严肃查纠顶风违纪行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四)严查严办,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

1、突出办案重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从严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项目投资等领域以及教育、卫生系统的腐败案件。从严查处征地拆迁、各种惠民补贴资金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从严查处“四风”案件和作风效能案件。

2、整合办案资源。坚持镇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深化全镇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反腐败组织协调及督查督办机制,完善案件线索协调会商和相互移交机制,试行专业问题交给职能部门调查核实,整合检察、公安、审计等单位的信息资源和办案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的整体工作格局,确保反腐败重大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3、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标准统一分类处置干部的问题线索。加强信访批示件管理,做好信访批示件办理、办结情况的跟踪督办。严格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规范审查程序和审查行为,切实做到依纪依规审查。

  (五)严防严守,筑牢不想腐不能腐制度防线

1、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我镇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行“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权力目录清理、行权流程优化、风险防控点位设置等工作,着力打造功能完善、覆盖广泛的综合科技防腐平台。

2、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情况的日常巡察,实行党政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严格落实《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和《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注问题、易发多发腐败领域和环节的公开力度,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行使权力。

3、大力弘扬崇尚廉洁正能量。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勤廉双优先进典型,培育崇德向善、崇廉尚洁的主流价值观念,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勾兑文化、牌桌文化等腐朽文化渗透。

  (六)严格要求,提升执纪监督能力水平

1、深入推进“三转”。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严格按上级纪委要求参与工作,研究制定对镇级部门监管职能进行再监督的操作办法,厘清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深化“三项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紧扣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转变需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真正适应“三转”要求。扎实开展纪检监察队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觉践行“六项承诺”,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办法,严格执行《查办案件廉洁风险防控办法》,从严监管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约束,对办案等执纪执法过程中跑风漏气、里外互通的干部,从严追究责任;对不敢抓、不敢管,缺乏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的干部,该批评的批评、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该调离的坚决调离,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整治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奢、疏、贪、蛮、横、硬”等不良风气,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转变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20xx年,新甸铺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xx届第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认真解决镇村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大党内监督工作力度,着力加强村级党风廉政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促进新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工作计划

(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充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准备,抓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总结指导五个环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切实把中央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位,弘扬正气,祛除“四风”,取得实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彻底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二)切实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依托“廉洁教育讲堂”进行全方位、个性化的法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创建富有革命老区特色的等廉政文化品牌,促进干部对廉洁价值的认同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治局,不断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用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真正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引导部分村庄做好廉政文化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采取“看、谈、访”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日常督查实效。倡导全镇党员干部培养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求,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量化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合力。积极抓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深化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三资”管理、惠农强农资金使用、公益项目建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大事项,全部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切实保证决策符合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对镇村两级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全部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惠农强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探索源头治理,使预防更加有效,惩治更加有力。

(四)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加大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力度,严肃查办镇村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为亲属牟利提供便利条件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更加注重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统一。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五)大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纪委“创四型组织、建四有队伍”要求,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力求把培训成效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式的转变上,体现在履职能力的提升上,体现在全镇重点工作、品牌项目创新上,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自重、思想自省、纪律自警、工作自励的良好风貌。

  二、责任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制订本责任书。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3、每年主持召开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对全年的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两述两评三公开”活动。

4、深入推进“阳光廉政网”建设,加强“三资”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双代管机制,村组设立便民服务站。

5、积极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坚持党务、村务及时公开,建立村务监督、村民议事机制,村务监督、村民议事规范化、常态化,自觉接受财务审计。

6、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活动》的通知,禁止出现违规现象的发生,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7、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责任追究

党员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疏于管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政策,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检查考核

由镇纪委、组织办、党政办负责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考核结果与年终评比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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