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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工程合同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3-04-15 阅读: 2.81W 次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净化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净化工程合同

  净化工程合同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净化车间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结构图”及施工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净化施工图纸)全部施工项目内容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且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及变更。

1、洁净室吊顶、围护、门窗、地坪和所需净化设备(风(货)淋室、传递箱等)施工制作、安装。

2、洁净室空调送风、回风、排风系统、空气过滤系统的全部设备安装及施工。

3、洁净室空调设备及配套冷却水(冷冻水)系统管道工程的制作安装、调试。

4、洁净室照明线路灯具、插座及空调净化设备动力配电系统的施工安装。

5、洁净室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工程全部项目内容的施工。

6、甲方工艺设备配电系统工程的全部项目制作安装。

四、承包合同价款

1.本工程的承包总价为: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此承包总价包括了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完成合同、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补充资料费用、施工图纸、招标过程中乙方的承诺等规定范围和内容的全部工程的一切费用。

1.1合同总造价已包括一切劳动报酬、物料、物料辅助材料及配件、机械设备及施工期间的报酬、材料及设备检测费、并按验收规定交验收材料及文件等、物价浮动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用、保险费用、利润、管理费、食宿自理等费用;还包括税务部门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项的税金以及有关的其它费用及所有税费的变更与浮动等。

1.2乙方已经视察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情况及须完成工程的详细资料,并取得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所有资料,乙方以不知道现场情况为籍口而作出的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将不获补偿。

1.3最后结算采用投标预算包干价加所有联系单审核费用的方式进行结算,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甲方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天内向甲方提交所有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齐全的结算资料后七个工作/天内出具结算意见,如乙方对甲方结算有异议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指定有资质的第三方作结算,结算费用由乙方承担。

1.4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中不合理部分造成的返工或设计方案中有漏项、少算的工程费用不得追补,该费用已算入优惠价内。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的水,电源,影响进场施工;

2.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乙方在装修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工期时间,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如果因乙方原因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甲方将对乙方处5万元罚款;如因甲方原因延迟完工,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严格按发包方的设计图及要求施工,如发包方设计说明表达不清的,应立即询问发包方,并与发包方进行沟通解决。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保证本工程达到甲方净化规范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必须符合发包方提出的要求(见附件)及承包方提交的承诺(见附件)。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更换材料及设备等,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或电话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对于情况紧急的应在3小时内派人至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维修所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3.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连带损失。

四、本工程试运行时间为90天,试运行期内,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的优化方案不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乙方应无条件修改方案,并按更改后的方案返工,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直到甲方使用符合要求和满意为止。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包工包料;承揽方提供的材料与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厂家必须与发包方的要求相符,否则材料及设备不准出场。

二、发包方有权更换主材品牌,此属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拒绝。

三、承包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经验收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使用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承包方应重新更换,达到质量要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能作为工期顺延。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完成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十七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的80%,试运行3个月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95%,5%的保修金保修期结束后付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保证金,保证金将在第一次付款时无息退还。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可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如有任何交底文件则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上岗证主要项目成员以投标

文件所列为准。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成员到岗率必须达到80%,如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成员到岗率与承诺存在5%差距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工程合同总价款的2%。同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调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成员(项目经理到位率未达到60%的视为自行调换项目经理),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合同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分包和转包。如乙方进行转包、分包,一经甲方发现并证实,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因承包方提供的方案存在问题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五、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并经发包方同意后采取实施。

六、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七条安全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广东省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并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乙方应办理本工程第三人责任险并为其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逾期不办,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发包方的正常生产,并遵守发包方《外来人员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度。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发包方。因不可抗力发生的下列情况由责任双方分别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净化工程合同2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治理方(乙方):迪美国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xx)、法规的规定,经甲、已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施工工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治理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二、工程委托范围:

2.1项目销售中心(1F和2F)、样板房(1F-4F)室内空气净化治理工程,净化工程具体包含:1.室内装修污染空气处理;2.预进家具有害有机挥发物质消除。

2.2治理项目: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2.3治理项目: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比治理前(初检数据)明显降低,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复检数据与国家标准数据对照值为依据。

2.4治理后复检

2.4.1甲、乙双方按国家规范或双方确认的项目或约定的治理指标(见2.2)要求复检验收。

2.4.2、乙方在治理结束后3天至7天内(产品技术要求时间),预检验收所治理工程,并出据复检报告,若约定治理项目在施工工期达不到治理目标,将执行违约责任条例中的规定。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进场为准。

四、质量标准:

按照治理合同、室内空气净化工程治理方案,达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

五、工程委托方式:

5.1本合同采用延平方米综合单价干方式。

5.2综合单价包干包括: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管理、包措施及规费、包利润、包税金、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六、合同价款

6.1面积金额:合同含税延平方米综合治理面积计算,综合单价为____元/平方米,治理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

6.2综合单价视为已包含但不限完成该项目的各种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其它措施费、保险费、公司经营管理等。

七、付款方式

7.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

7.2施工完毕同时提交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

7.3甲方每次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正式工程收据。

八、甲方职责

8.1及时确认治理范围点,并在入场前作好室内清洁工作,不留施工余料,确保装修完工及室内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室内现场未具备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要求的室内施工条件的,造车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8.2负责向乙方提供水、供电源连接点,配合施工人员施工中的用水用电,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8.3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实施监理协调相关工作。

8.4须在收到乙方完工通知书后两日内签字认可完成,有通风系统须正常开启;保持室内光线充足,拉开窗帘连续照明至少一周以上。

8.6甲方代表:陈燕松,签名样式:

联系电话:,资料文件接收人:

九、乙方职责

9.1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9.2乙方项目部如需变更人员安排、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变更。

9.3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治理的方案施工。

9.4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施工人员管理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从管理。

9.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设备等应在1天内退场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相关费用。

9.6在治理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7在治理过后,由于乙方产品不当而给甲方的治理对象造成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9.8所使用的治理药剂均为国检合格产品

9.9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所有关于乙方公司的资料

9.10施工治理后,乙方负责全程的.维护及清洁工作

9.11乙方总负责人:签名样式

联系电话:;资料文件接收人:

十、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

10.1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或街道甲方迁到的开工令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规定的完工日期或以前完成本工程。

10.2乙方的实际开工日期应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0.3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10.4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正式通知乙方,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

10.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向乙方发出暂停施工令,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10.6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或引起的延误、妨碍或阻碍;

(3)遇不可抗力

(4)非甲方原因政府发出指示要求的停工;

(5)合同条款已明确约定或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工期顺延情况;

十一、质量检验

11.1质量不符合治理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停工或返工。

1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经甲方或监理确认,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予以更换或返工,并且工期予于顺延。

11.3对于工程项目治理质量,由乙方组织甲方、监理及其它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后,甲方发现有质量问题,书面通知乙方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11.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不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十二、竣工验收

12.1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A)完成工程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B)有施工技术方案资料

(C)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进场签收报告

(D)室内空气检测合格报告。

12.2竣工验收流程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乙方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甲方应于收到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12.3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甲方在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上签字同意的日期。

十三、

1.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开始治理,每逾期开工一天,按预付款金额的10%偿付给甲方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治理款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的金额10%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3.乙方治理后,检测结果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治理目标,乙方每逾期治理一天,按预付金额的10%偿付给甲方违约金。

十四、合同的生效、争议、解除和终止

14.1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14.2本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4.3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14.4所有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各自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

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对方应通知的事项;

2.本治理合同仅对以上约定事项负责,如果治理结束后,甲方因再次装修或添置家具,改装等原因引起新的污染,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治理过程中,如因甲方造成的治理时间变化,则治理工期顺延,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治理期,经双方协商后,治理期顺延。

4.治理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作好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合同法律条款进行。

6.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合同副本四份,由甲方保存,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以上无正文)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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