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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的合同(合集15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3-04-19 阅读: 2.74W 次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仓储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仓储的合同(合集15篇)

仓储的合同1

委托方: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合作范围

本合同合作内容是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仓储服务。甲方将其货物委托给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为本业务服务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本业务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 乙方提供的仓库;

2、 仓储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入库及仓储日常管理,日常盘点等服务;

3、单据及数据服务: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仓储管理报表,并妥善保留业务单据;

4、仓储增值服务: 当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仓储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务,如:打码、更换包装、二次包装、销毁等服务时,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双方对服务标准及价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第二条 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力能力及主体资格;

2)甲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 甲方应遵守乙方执行仓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4)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货物不得 含有危险品、污染品、违禁品等有害或违法物品,如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货物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切损失及损害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按照本 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各项费用;

2、乙方义务:

1) 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利能力和主体资格;

2)乙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存储标准对货物进行保管。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为其存储在乙方仓库内的货物购买保险,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托货物的货损,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货值表>进行相应赔偿,但最高赔偿数额不超过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

5)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货物遭受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标准

1、本业务的具体费 用标准详见《物流服务收费标准》

2本业务 费用决定的前提条件

1)本业务相关的报价(以下称“本报价”表示的前提条件是<仓配物流收费标准>中指定的服务内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报价另行商定。

2)甲方在本报价的货品因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设备时,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2、结算方式:

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即:乙方每月_____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发生的《物流费用结算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邮件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通知乙方开立发票,逾期不确认的视为甲方无异议。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上月《物流费用结算表》存在异议,其应在收到上述结算表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与乙方核对,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通知乙方开立发票,甲方 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30日内付款;

3、付款方式: 甲方以银行转帐形式汇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逾期付款违约金:若甲方逾期支付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物流服务费用的,则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违约金总金额=甲方应付当期物流服务费总金额x0、5%X逾期天数。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物流服务费用超过60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及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对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协议,在甲、乙任何一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如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未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本合同结束后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_____年,以此类推。体本合周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合同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付教义务以及其他在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保密条款中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了解的对方企业信息即使本合同终止后,在事先没有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对本合同执行过程 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的解决方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务协议与补充协议相冲突的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3、如双方 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 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对本合同任何变更、补充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确认。

3、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钢材装卸、入库仓储保管、出库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库管理

1、钢材入库前,甲方需提前三天向乙方预报运输钢材船舶的船号,提前一天预报运输钢材车辆的车号,并详细提供钢材的品名、规格、数量(件/吨)、外包装等。以便乙方安排码头和仓库(场地)作业。

2、钢材入库验收。乙方根据甲方随货同行的运单对已到港的钢材的品名、规格、数量(件/吨)进行验收。

3、乙方对甲方入库的钢材每批次以抽检的方式进行数量检验,如抽检数量短缺、少支、散捆或有严重弯曲、变形等异状情况时,及时编制货运记录并经承运人(车、船)签字确认,随后电告和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向有关方进行索赔,乙方对抽检有问题的该批钢材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对甲方钢材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无标牌时,及时编制货运记录,并经承运人签字确认,随后电告或书面通知甲方。该批无标牌钢材的重量由乙方在入库三日后称重并将重量结果报甲方。乙方不承担钢材的重量责任。

5、乙方验收完毕后,在入库单中注明验收结果,并将入库清单及时传真给甲方。

二、仓储管理

1、乙方对甲方的钢材单独列帐,分类保管,对已入库场的钢材按实际的发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入库日期、仓库保管人录入管理系统。

2、保管约定,普通钢材的堆放根据乙方现有的露天库场堆放成标准垛。如甲方钢材有特殊仓储要求,另行协议。

3、查库对账,乙方定于每月26日将甲方库存对账清单传真给甲方,并保证账实相符。

三、出库管理

1、甲方尽可能提前一天向乙方发出提货通知。并由提货人向乙方提供钢材运输工具的车船号、品名、数量。

2、出库约定:乙方收到甲方发货通知(见样本),须对其有效期及与样本的一致性进行核对,若发货通知为传真件还须核对专线传真号码:______,同时乙方还需与专线电话:______专人:______,进行电话核对发货通知的真实性;验明提货单上提货人的身份情况,并收妥仓库费用后,方可给提货人办理提货手续。

3、甲方钢材按件入库,乙方按件出库。

4、甲方钢材出库需过磅时,乙方按标准收取过磅费。

5、甲方在乙方的库存货价,必须大于甲方所欠乙方的装卸、仓储、运输等费用,甲方在没有结清所欠乙方的费用且库存货物小于或等于所欠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不按甲方发货通知单发货。甲方在乙方没有库存货物的,必须做到货清费清。

四、委托运输

1、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输(甲方提供委托书),乙方将运输工具的车船号经专线传真号传真给甲方,经甲、乙双方专人核实后,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港口至甲方船厂车运_________________元/吨,船运_________________元/吨。

五、费用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1、乙方收费标准:

装卸包干费

(1)_____元/吨,其中船—库场_____元/吨;库场—车_____元/吨。

(2)_____元/吨,其中船—库场_____元/吨;库场—船_____/吨。

(3)车船直取_____元/吨。

(4)转户费_____元/吨(转户费由转入单位承担)。

(5)过磅费_____元/吨。

(6)仓储费免_____天,超过_____天每天每吨按_____元/吨计费。

2、以每月_____号为止的当月总出库量为结算依据,一月一结。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履行,乙方赔偿甲方全额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金赔偿。

甲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履行,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装卸作业和仓储等方面的经济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赔偿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合同效期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以履约方所在地为诉讼地点,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3

保管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仓储物订立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后开标示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并随时注意查明保持该仓储物及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价目表(略)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但仓库内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灭失败仓库契约消灭的,甲方得就其已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数计算请求保管费,乙方决无异议。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仓储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仓储物有发生危险

第七条本契约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应即返还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分,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田,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仓储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仓储物。

第十二条甲方未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亦非习惯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仓储物,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仓储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但寄托物如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转使第三人代为保管的,得于仓储物的现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或就寄托物为假扣押假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对于仓库堆藏的仓储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虞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仓储物使其可查悉仓储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应由仓库簿填发仓库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前条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仓储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

前项分割仓储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除寄托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给付不能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及撤销权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为的消灭原因而归于消灭外,在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值得随时终止契约而请求返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的合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编号

包装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二、仓储费用

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出入库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五、验收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六、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七、付款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用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八、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5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

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存货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户:____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

仓储的合同6

货主单位(甲方):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 出仓编号: MX0C003

签订地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仓储单位(乙方):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货物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存放在乙方仓库内的以下货物的所有权和应承担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不因签定本协议而转移至乙方;甲方保证下述申报货物与实际货物相符,是真实的、合法的,如发现真实情况与向海关和国检申报内容不符的,由甲方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涉。

因(或如)甲方非宁波保税物流园区企业,需以乙方作为名义上的区内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向宁波保税区海关办理各类手续,甲方及其指定代理人对货物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变。

二、进仓存放的进境备案保税仓储货物概况见下表(或另见随附清单)

船名航次: 提运单号码:

货名及规格型号: 钢装备HS编码: 7308900000

通关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16407.00KGS

货物总价及币制: USD25757.35

毛重和(或)体积: 16827.00 KGS

净重: 16407.00KGS

集装箱数量: 20’* 40’*

出仓单号码:

三、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文明装卸,仔细清点数量,目测外包装质量,如发现数量短缺、外包装破损或湿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进行下一步业务操作,并做好记录。货物全部进仓后,须将经海关签章并记录了实际验收情况的进仓单凭证联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作为存货依据。

四、甲方要求开具出仓单,必须向乙方交验原进仓单凭证联,并发出指令。乙方仅可按其指令开单,对开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除乙方造成的差错责任外,均由甲方或其指定代理人承担。

五、发货时,乙方须核验经海关签章的出仓单,并严格按单发货。

六、因受委托方失职造成仓储货物在库内超标准损毁、灭失或者发货差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海关提出报告。乙方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赔付额由乙方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额为基础计算赔付每次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2万元。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或货主自行负责。但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A. 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依法查验、取样造成的破损;

B. 普通大宗货物在合理范围内的仓库装卸破损(允许标准为0.3%);

C. 仓储货物在库内储存期间,因其本身的自然特性等所产生的质量变异或损坏。

七、货物的合同存放期限最长为3个月。如合同存放期限届满后,甲方即不将货物提运出库、又不与乙方续签仓储合同的,则视同甲方自动将该批货物的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且之前以该批货物为标的物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处理该批货物所需费用超出货物本身价值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货物处理的费用。如货物在储存期间发生货权转移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结清所有款项;需继续仓储的,应订立新的仓储合同。

八、该批普通货物仓储费用为(共 项),有长期协议的按长期协议,无长期协议的参照以下费率标准:

进/出仓费: ;拆/装箱费: ; 上/下车费: ;输单费:

停车费:辆.天 ;运输费: ;仓储费: ;其他约定:

仓储费用须在货物全部出库前结清;否则,乙方可以对上述仓储货物采取留置等措施(有长期协议的参照长期协议)。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等效。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货物出库并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 20xx年1月24日日期: 20xx年1月24日

仓储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租金计算

1.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元,合计月租金为元整。

(二)货物进出库手续

2.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3.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核点无误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记账备存。

4.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5.凡是货物出库一律凭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6.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需要发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三)劳务费的结算

8.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元,出库费每吨收元(如火车发货仍按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另收费。

9.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库每吨各收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10.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元(入库前如同第4条办理)。

11.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四)其他事项

12.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

13.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日按元计算。(不足4小时按半工日,超过4小时按一工日)

14.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符,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应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

15.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

(五)共同责任

16.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尽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

17.本协议自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8.本协议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负责人:

地址:

单位盖章: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乙方负责人:

地址:

单位盖章: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甲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乙方:

为满足XXXXXXXXXXXX公司正常均衡生产需要,保证按时区及时准确配送到生产线库房,乙方:将所供XXXXXXXXXXXX公司的零部件,委托甲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仓储、保管、配送、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

二、货物包装及回收

1、乙方负责零部件的包装,包装物为木箱、纸箱及托盘(要求用工位器具的必须使用工位器具),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企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标准的必须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

2、包装不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而造成零部件损坏、质量不合格、丢失的由乙方负责。

3、如乙方对其产品包装物回收,须与甲方协商相关事宜,及回收费用,并签订包装物回收补充协议

三、货物验收

1、产品零部件由乙方送检,如需甲方送检,乙方须在其他服务项选择服务,并支付费用。

2、甲方负责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的验收,如发现零部件与合同规定(或随车送货单)不符合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入库单中注明。

3、自甲方开具入库单之日,零部件的风险即转由甲方承担。四、仓储保管:

1、乙方零部件送到甲方后,甲方应及时做好零部件的接收,装卸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商品特殊性进行保管,对乙方零部件完整、安全负责。

五、配送服务

1、甲方负责根据XXXXXXXXXXXX公司生产调度指令及时准确将乙方零部件按时送到XXXXXXXXXXXX指定库房

2、因甲方送货不及时或品种送错而影响XXXXXXXXXXXX公司生产,由甲方负责

3、如果因乙方零部件缺货或产品不合格导致甲方不能及时送货,或影响生产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XXXXXXXXXXXX公司要求使用器具配送的零部件,由乙方必须按要求制作工位器具,因器具不足、器具不标准造成的停线考核由乙方负责。

六、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零部件到达甲方库房后,经外观检验及清点数量后甲方开具入库单,乙方将甲方开具的协作送检单和采购计划各留甲方一份。

2、甲方负责保管出库单、收料单,乙方可定期到甲方取出库单,收料单 3、甲方每日向乙方提供库存日报表。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零部件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零部件丢失、短少、腐蚀损坏的(包装箱完好的除外)甲方负责按损坏的实价赔偿,如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坏,变质的甲方不负责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乙方有权在与甲方结算时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实际损失金额

3、甲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乙方产品。

乙方:

1、乙方送货的包装要标明产品名称、图号及数量,保证包装内与包装表明一致,如有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应在包装上注明,否则出现损失或人身伤亡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能及时将货物存到甲方库房,致使不能及时送货,影响生产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超出合同签订储存面积,甲方可以临时解决存储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5日内给甲方补签租凭协议,协议传真有效,如乙方未按时补签协议,每天按超出面积双倍收取仓储费

4、乙方若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或逾期不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可通过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方式给予相应惩罚。

5、乙方货物一经存入甲方库房,货物出库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仓储、配送费等)不论货物用于生产或是退回乙方

6、乙方在一个月内清除甲方库房废品零部件

7、乙方须每月与甲方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签字、确认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执行中任何一方因业务变动需终止合同的,请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情况下双方不产生任何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九、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1、收费方式:(1)、按面积收费:月收费金额=仓储面积(平米)×15/平米/月2)、价值收费:月收费金额=月出库量×价格×0.5‰ (按价值提取比例) 3)、其他服务收费4)、月收费合计=面积收费+价值收费+其他服务收费

说明:面积收费、计件及价值收费均包含仓储配送过程中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配送、装卸、打印入库送检单、包装条码、拆包装信息服务费用,须提供其他服务的在其他服务收费中体现上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计件收费依据为:甲方为乙方提供有效出库单据(生产使用、配件销售、乙方自提、废品清退、等通过甲方运作出库单据),按单据合计数量计算收取金额。如乙方需要其它服务与甲方协商,以其他服务项目体现,另行收费

为满足配套厂家对全面物流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对一下服务内容进行增加具体如下:见附表:

合同固定收费合计:大写: 小写:

4、结算方式:

(1)、其它:□支票、□电子汇兑、□汇票式、□现金乙方依据和甲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支付甲方。经协商,双方选择银行电汇(T/T)的方式进行付款。 (2)甲方开具服务票并提供给乙方作为付款依据。

5、付款时间:

(1)面积收费:合同签订日起按季度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2)计件收费及价值收费:次月15日内甲乙双方依据出库单核对出库数量,依据XXXXX公司结算单核对价值,双方签字确认,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3)其他服务收费: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4)乙方应于开票后30天内支付甲方费用。乙方未按约定给甲方付款,延期需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确认,违反合同支付时间的,甲方有权停止配送物资或扣留乙方收料单据,直至乙方付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

1、由于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抗力事故(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具体事宜双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2、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赔付贰万元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3、签订合同时,双方需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在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形成的约定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公章):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代表:XXX代表:地址:XXXXXX 地址: 传真:XXXXXXXXX传真: 开户行:XXXXXX开户行: 账户:XXXXXXXXX账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仓储的合同8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存货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保管方):

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保管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管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面粉加工设备

2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甲方存放货物的清单。

第二条、保管场所

保管场所为: 。

第三条、保管物验收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验收期限:3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双方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保管方法

1. 。

2.双方约定的保管方法,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乙方为保护甲方利益前提下可以改变约定的保管方法,但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第六条、保管费用

1.保管费用每月人民币__元(含税价),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保管天数计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保管费用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2.保管费用每满年时,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3.乙方将甲方应支付的保管费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后,七日内甲方将应支付的保管费支付给乙方。

3.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于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负有告知义务。

2.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保管物的,乙方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乙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司法机关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乙方应当履行向甲方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5.保管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管期间届满或者甲方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乙方应当将原物归还甲方。

第九条、保管合同的解除

1.甲方需要提取保管物的,随时有权通知乙方提取保管物,甲方提取保管物后,合同

自动解除。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

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之日止。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_二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 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 :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__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 :履行地点及要求

1、仓库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方提供使用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仓库租赁给甲方。 费用按每年_____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起租时间_____年。

3、乙方的仓库应符合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5、乙放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6、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7、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 -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8、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 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9、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 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10、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11、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12、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定的垛距、货距-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13、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4、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 :费用结算方式

1、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 :保险理赔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为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

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

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负责。

第十条 :

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 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 :

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 :

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 :

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 :

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卸车费_____/吨。

第十七条

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 货应加_____%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元。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10

保管服务方: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供出入库、保管服务,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1620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仓储保管服务责任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入库、出库

1、入库: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w管物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在保管物运输始发地时,对保管物规格、数量、包装要求进行验收,签署保管物入库单。该入库单应包括保管物的实际接收状况、数量、新旧等情况。

2、出库: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将保管物运出保管场所时,应对出库保管物的数量、名称等进行确认,并签署出库单。该出库单应包括保管物的实际出库状况、数量、名称等情况。

3、入库单和出库单经双方签字后视为有效,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2、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保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费为每月16元/平米,保管场所面积1620平米,共计:25920元/月。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税费等)加班费另计。除此之外,存货

方无需向保管服务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________(公章)存货方: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仓储的合同11

一、仓储合同什么时间生效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的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合同主体在合同行为中不得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违背道德的行为。

三、仓储合同注意事项

(一)主体方面

1.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2.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

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仓储物

1.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3.仓储物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

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仓储物验收的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的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仓储物验收期限,自仓储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政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3)合同中还要约定仓储物在出库后是由存货人来运输还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若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要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铁路还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并且还可以约定出库后几日内送达目的地。

4.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

(三)保管条件

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冷冻库里储存或是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都应通过合同订明。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明确操作要求储存条件和方法。原则上有国家规定操作程序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储存。

仓储的合同12

保管人(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仓储保管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提供位于仓库号仓平方米的仓位由乙方储存使用。?

第二条仓储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按照元/平方米仓储费价格标准计算每月元仓储费支付给甲方。

2.2存储期间,因仓储物的存放致使该仓位和附属设施发生的必要费用(以下简称其他费用),如甲方代垫的水、电、维修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仓储费按结算,支付时间约定每(月/季/年)日前,由乙方一次支付给甲方。? 2.4其他费用按月结算,支付时间约定每月日前。

第三条仓储押金元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乙方第一次交纳仓储费时一次性交纳,如乙方出现违约违规行为扣除时,乙方应及时补足规定的押金数额。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检查无违约违规行为时,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因甲方对乙方仓储物存放的仓库(库位)的周边管理不利,造成乙方仓储物的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仓储物存放库位周边的第三方库位的仓储物和仓储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库位仓储物的损毁,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索赔。

4.1.2在货物存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仓库损毁,致使乙方的仓储物不能正常存放,甲方应迅速对仓库进行维修。如果仓库损坏严重,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确实无法正常存放保管,本合同终止执行。租金按实际保管天数计算。

4.1.3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提供服务,造成保管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2乙方责任

4.2.1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仓储范围内的仓储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2.2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仓储费和其他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仓储费和其他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同时交纳按逾期天数计算的每天欠费总额的1%滞纳金。

4.2.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约定储存量储存的,乙方除交纳仓储费外,还应向甲方方偿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

4.2.4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经甲方同意后,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保管技术资料和参数要求,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2.5乙方隐瞒仓储物自身的缺陷,导致存放期间发生损坏或者乙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乙方负责。

4.2.6因仓储保管物的性质或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2.7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之日搬走其所有的仓储物资,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仓储物资不能如期搬出的,乙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仓储费外,并应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4.2.8仓储期间,乙方应遵守执行甲方关于仓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仓库或仓位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和门前三包、综合管理(含货物进、出、存)等,并承担因乙方执行不当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的责任。

4.2.9仓储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货物自燃等损毁,其责任有乙方自负。

4.2.10负责存储物的财产保险。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1.1乙方在仓储物仓库或仓位范围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仓储物仓位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5.1.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30天的。

5.1.3甲方对仓储地块进行整体性的房地产开发、改建、扩建需要拆迁时,甲方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实际保管日收取仓储保管费。甲方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2.1甲方提供的仓库或仓位因质量问题(合同签订时的现状除外)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仓储物的存放,致使乙方另行寻找仓库或仓位存储货物的。

5.2.2因拆迁、马路扩建等政府行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存放货物,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的。

5.3除上述原因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押金和未到期的仓储费用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5.4仓储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存放仓储物的,可提前6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需续签仓储保管合同。

5.5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仓储存放权。

第六条在仓储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提供储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在不能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限期要求将仓储的货物搬走,倘乙方拒绝或不能搬走,逾期不搬走的,甲方有权将仓储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仓储物拍卖其所得资金,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仓储费和甲方为仓储管理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搬走仓储物所发生的仓储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乙方或其他应得方。

第九条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造成甲方损失在未获得赔偿前,甲方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以达清偿的目的。

第十条仓储期间经双方约定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甲方在仓储期间如有第三方就仓储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仓储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即时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库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北海博深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仓储的合同13

编号:

甲方:长春市亚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1、地点: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亚奇物流园__;

2、库房面积:_ 平方米,分别为 号仓库;办公室 间,分别为: 。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

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 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 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6、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

第六条 费用

1、库房费用: 元/平方米/月,房间 元/间/月 ;(此价格含税),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纳入前述费用一并计算,不另计价。

2、结算方式:季度预付。甲方当月月末对乙方开据各项应收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 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

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 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仓储的合同14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 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仓储的合同15

出租方: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仓库及配套设施事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及配套设施的住所与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汇通大道7号的自有仓库及配套设施,租赁给乙方用于货物储存及相关营运,乙方同意承租。具体储存货物规定见下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仓库及配套设施的规定

(一)面积、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

(二)确认方式:

1、本合同仓库区(库位)、办公室、出入库装卸区、停车场地面积及坐落位置由双方共同实地测量,绘制平面图并签章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办公室以本合同确认为准。其他设施及位置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签章确认。

2、确认方式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三)仓库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满足条件:

1、本合同仓库及配套设施具备消防安全标准,在现有已具备的条件下,同时基本满足防盗、防雨、安全、整洁要求;库区道路畅通便利,可满足乙方货物出入库需要。

2、基本满足条件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四、费用标准及结算支付规定

(一)费用标准:

(二)结算支付规定:

1、确立并坚持"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

2、本合同所有费用结算支付日为每月期壹次性足额向甲方结算支付本合同所有费用。若遇非工作日,则在非工作日之前结算支付,不得延期。

3、仓库租赁费、办公室租赁费、装卸管理费、卫生费、停车场地费按月支付。本合同签章后当日支付首月费用,此后,每月到期支付下月费用。本合同终止时,当月租赁仓库实际使用天数不足10天(含10天)时,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际使用天数超过10天时,按整月费用额计算。

4、租赁保证金在本合同签章后当日支付。租赁保证金至本合同期满,且不再续订并乙方按期足额支付甲方全部费用、在租赁期内无违约及甲方财产验收后,由甲方一次性足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5、甲方为乙方提供装卸服务时,由乙方当月据实向甲方结算支付装卸力资费。乙方自行装卸时,必须按本合同标准规定向甲方按期足额支付装卸管理费。

6、安装水电表的,水电费按月抄表据实结算支付。未安装水电表的,每月到期支付下月费用。若遇水务及供电部门水电价格调整,则本合同水电价格随之调整并按照新定价格执行。

7、乙方逾期逾期截止的并按违约费用额的每日3%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日仍未向甲方结算支付本合同费用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留置乙方库存货物,且甲方不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向乙方追偿违约费用、违约金及所受损失赔偿。

8、结算支付的其他规定:_____________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承租仓库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并制定和依据管理制度,对乙方承租仓库及相关设施的使用实施管理。

2、甲方享有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期足额向乙方结算计收所有费用的权利。

3、甲方享有签订本合同时,核验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前置审批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权利。

4、甲方享有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管理制度,合法文明经营的权利。

5、甲方权利的其他约定: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印章,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2、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仓库。乙方若需扩仓时,甲方在收悉乙方书面商函后优先考虑仓库提供,扩仓协议条款另行商榷。

3、甲方负责乙方承租仓库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非甲方人为因素的除外。

4、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供用电、给用水及合格照明设施,其资产所有权归甲方。甲方遇水电部门通知停水、停电,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若遇水电部门突然停水、停电或遇不可抗力和非甲方人为因素的除外。

5、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承租仓库外区域的安保服务。

6、甲方义务的其他约定: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在《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2、乙方享有所承租仓库及配套设施的使用权。

3、乙方权利的其他约定:

(二)乙方义务:

1、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前置审批项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印章,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2、乙方库存货物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消防安全标准等级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储存有毒、易腐蚀、易燃、易爆、遇水燃烧等高危货物。

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期足额向甲方结算支付所有费用。

4、乙方承租仓库为自管库,其库存货物由乙方自行管理。因乙方原因导致库存货物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货物堆码,必须按照《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留足且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五距,严禁超高码放。严禁在租赁仓库区域违规用电、用水、用火。工业园区域内严禁吸烟。(具体安全条款签署《安全责任协议》并规定)。

6、乙方出入库人员和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门卫制度,主动做好门卫登记;所有携货出库的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置备并主动向甲方门卫交验签章出门证。凡持有乙方签章出门证的出库货物,均视为有效出库,甲方不承担鉴别乙方签章出门证真伪的责任。

7、乙方承担承租仓库及配套设施管理责任,若有损毁,须妥善维修复原。不得擅自随意装修甚至改变结构,需装修必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本合同执行期满或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须终止本合同,其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不得因此损坏仓库及相关设施结构。

8、乙方不得将承租仓库及相关设施转让第三方使用或用作其他用途。

9、乙方必须加强承租仓库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在库区内的装卸、货物整理等所有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将自有废弃物集中存放,确保库区整洁。

10、乙方若需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仓库面积外增加租赁面积必须在日前书面函告甲方,以便甲方安排。

11、乙方义务的其他约定:

七、货物发运及物流配送

乙方库存货物均由甲方提供发运及物流配送服务,货物发运及物流配送服务的具体事项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中途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无故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

(二)合同期内:若有一方确需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或约定条款不能履行时,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须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协助腾退租赁仓库及相关设施。

(四)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若乙方仍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时:违约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必须按实际损失额向对方足额赔偿。

(二)承租期满: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清空仓库并向甲方交接的,则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延期交接给甲方造成的迟延期间仓租损失,并按照仓租损失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违约赔偿:违约方不向受损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受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违约金或损失赔偿。

(四)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

十、免责条款

在符合法律的合同规定条件下,若发生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且得到确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其自身过错,无过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未尽事宜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协议条款规定,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法律纠纷,双方均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且加盖骑缝章,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首期费用和租凭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肆11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签章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签章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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