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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充协议书范本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09-06-15 阅读: 2.92W 次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下面小编整理了离婚补充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参考

离婚补充协议书范本
  篇一:离婚补充协议书范本

经双方达成协议,现就女儿XXX抚养权变更及财产分配等事宜重新协商如下:

一、离婚时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双方达成一致抚养权归乙方。现因女方工作性质及其它原因对女儿的成长不利,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将抚养权变更为归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探望,但要带孩子去哪里,必须经男方同意后方可带走。

二、结婚后与离婚前的共同财产

1、离婚时为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XX处的一切财产归女方和女儿所有。

2、因女方原因,导致抚养权归男方,也同时为了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协议如下:

(1)女方同意出资为女儿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经达成协议,女方愿意付房屋首付房款及房屋内装修,按揭款由男方负责。

三、离婚后因故双方仍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期间购置的XXXX小车归女方所有,按揭部分由男方负责,并办好一切手续过户到女方。 此协议双方认可、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商达成后无任何纠纷,双方的任何事情无权干涉。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

  篇二:离婚补充协议书范本

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764。

甲乙双方于二○○○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o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篇三:离婚补充协议书范本

男方:詹鸿飞,男,197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南山区海阔天空雅居C栋23B,身份证号码44252819720823181X。 女方:苏建萍,女,197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4052819760011822。

男女双方与2008年1月24日办理离婚登记,现就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登记在男方名下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8号高尔夫城市花园金湖居7307栋1-2层3227A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的共有份额归男方所有。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男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原分割协议书内容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在双方签字即生效。

男方:女方:

见证律师(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四:离婚补充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

协议人:

经双方协商,就双方签定的离婚协议合同内容,做如下补充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因管英合多年经商,各种关系及社会背景复杂,双方离婚后,为防止管英合单方引发的各种债务、欠款纠纷、尤其电站解决时,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造成徐玉杰、管国富财产流失,发生相关连带赔偿责任。为保全徐玉杰、管国富所得财产不受损失、不受牵连,双方协商同意对外一致按离婚协议中不真实的财产分割条款执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徐玉杰不能协议离婚或离婚后,徐玉杰及亲属与管英合再次发生财产纠纷诉讼法律时,双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均按2007年2月26日双方实际财产分配协议执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三、管英合及亲属在双方离婚后,如再次与徐术杰发生财产纠纷诉讼法律时,双方均按离婚协议执行有效,2月26日协议无效。

四、如因管英合电站项目或欠款发生的债务纠纷诉讼法律时,一切后果责任由管英合承担,与徐玉杰无关,双方均

按离婚协议执行有效。

五、次于管国富,因患周期性麻痹,不定时发病,在没有工作前,发生的医疗费在3万元以内由管英合负责承担,超过时双方各承担50%。如山庄、电站无结果,管英合无生活来源时,发生的的医疗费双方各承担50%。

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与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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