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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广告制作合同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3-04-08 阅读: 2.17W 次
  篇一:门头广告制作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门头广告制作合同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项目名称

门头制作安装外漏发光字,数码管亮化

  二、项目内容

材料规格,材质说明,实际规格比例图纸

  三、项目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大写()

2、第二次)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

  六、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安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艺。

2、施工期间乙方要注意施工安全,如出现伤及自身及他人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付款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抗议因素或甲方方案变动时有延误

工期,甲乙双方因协商解决。

5、如甲方另增加项目或项目方案变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方协商另算。

  八、质保期:门头发光字及灯管制作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三日内提供维修服务。

  九、如甲方各项款项付款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

  十、违约责任:

因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十一、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壹份,另附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签 字: 代 表 签 字: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签 订 地 点 : 签 订 地 点 :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篇二:门头广告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华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项目名称

门头广告牌

  二、项目内容

门头贴铝塑板(面+底+柱)铝型材发光字

大字0.75mX4 小字0.3mX11个图标0.35Mx4个 PVC字6cmX18个

  三、项目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 玖仟伍佰肆拾元

(小写) 9540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大写: 整)。

2、第二次付款:项目安装完毕,甲方一次性余款付清, 即人民币¥_元整(大写:_ 整)。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

  六、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

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安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抗议因素或甲方方案变动时有延误工期,甲乙双方因协商解决。

5、如甲方另增加项目或项目方案变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方协商另算。

  八、质保期:门头和发光字制作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另因人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九、如甲方前期款项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后期款项不按合同时间付清乙方可按现行银行利率加收利息。

  十、违约责任:

因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十一、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壹份,另外工商局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 表 签 字:代 表 签 字:

联 系 方 式:联 系 方 式: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篇三:门头广告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铝塑板门头;

2、工程地点:

  二、项目内容:

1、门头采用铝塑板、角铁、方管、彩钢等为主的材料,主体尺寸 为11.3*2.4m,厚度为1.2m(本合同所用的铝塑板、角铁、方 管、彩钢和所有的辅助材料都甲方自备);

2、乙方负责广告牌焊接、装面板基础;

3、工程清工总金额为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4、承包方式和构造:包清工;

5、项目款支付方式:开工前先预付项目款贰仟元整(¥2000.00)

6、项目工期为:10日;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准备完所有的材料和电源;

2、材料工具施工期间由甲方看管;

3、施工时如城管或他方阻止由甲方协调办理;

4、项目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后付清所有项目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并确保广告牌结构安全性,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钢结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下雨、刮风、停电)工期顺延。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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