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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劳动合同范文五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3-04-10 阅读: 1.94W 次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劳动合同范文五篇

劳动合同 篇1

标签:工作合同,工作签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根本没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对劳动者是否还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严重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下面笔者根据劳动争议多发的几个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就竞业限制补偿金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影响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读者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此类案件提供一些参考。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这几个省市是中国劳动争议案件的集中地,因此,这几个省市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意见,笔者通过对上述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的指导意见的分析,认为司法实践中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三种观点,即“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

一、“有效说”,以上海为代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关于“当事人对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该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

二、“无效说”,以江苏、浙江为代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江苏省的指导意见对于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但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直接否认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可以理解为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指导意见在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又增加了一句,劳动者依约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双方没有约定补偿标准或约定的补偿标准低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劳动者请求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补足的,应予支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竟业限制条款或协议无效。第三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4)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效力待定说”,以北京、广东为代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至工作交接完成时,用人单位尚未承诺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四、对三种观点的评析

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成为必要,是对劳动者择业权被限制的补偿。从合同性质看,竞业限制协议属于一种双务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当然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上海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这似乎有强制双方履行的嫌疑,不足之处在于未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江苏、浙江规定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支付的,直接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似乎显得太武断。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疏忽或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在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但是其目的并非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以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为由不同意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协议无效,如果法院直接否认协议的效力也是不妥的。

北京和广东规定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并不导致协议无效,只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才不产生法律效力。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并不能必然得出用人单位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故意,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经济补偿,才说明其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故意,这种情况下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显然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北京和广东的规定是比较合理的,既兼顾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把握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劳动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 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 方: 乙方(姓名) (签字)

签约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劳动合同 篇3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1、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核心是民主协商与劳资共议)

(1)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2)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在单位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提示: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企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可以采用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方式。

劳动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自觉的遵守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需要获得相关的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用人单位应该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关于劳动合同履行中遇到了劳动纠纷你需要专业律师帮助的,可以咨询网站。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___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___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___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___至周___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___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___班___________运转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_______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___________(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七、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___________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5  篇一

(教 师)

聘用人:

甲方: 西安美中培训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一致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全职员工: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在试用期内学校及员工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员工和其先前的工作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聘用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三、劳动时间

本合同签订人员为全职员工,实行固定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60小时。

四、薪资福利

1、聘用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表现于每月号支付相应的工资,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2、工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工资额定为试用期/月,转正工资 元/月。

3、支付方式: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4、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甲方规定的其他假期。

5、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薪资福利制度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本协议的雇佣报酬及福利待遇等按照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根据甲方自身情况制定和调整教学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对乙方工作完成情

况、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及教学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在结果基础上对乙方进行奖惩。

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进行授课。

2、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②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教学计划。

③课前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按时授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保证授课时间、质量、授课态度认真细致。

④上课时衣着得体,对待学生耐心亲切,对家长礼貌谦逊。

⑤积极配合甲方检查,达到甲方教学计划中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等相关要求。

六、保密协议

1、乙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资料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损害甲方利益。(甲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运营体系、知识体系、各类手册、规章制度、文件、教材、知识点、重点难点解析、教学讲稿、PPT文稿、教案、例题、学员资料等。)

2、本协议的竞业限制期为1年,即在本协议终止、期满或解除后1年内,乙方必须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条的约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因需要变更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变更协议,该协议作为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①乙方试用期间被甲方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乙方提供资料、证书等材料含有不真实信息的。

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执行甲方教学计划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③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应当予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④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的。

⑤严重违反甲方制度、严重失职损害甲方利益的。

⑥乙方患病或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或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

工作的。

⑦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职,否则按自行离职处理。

4、有下列情形的,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①试用期内;

②聘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西安美中培训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四)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有权延长乙方的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必须符合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取得劳动报酬 :底薪:本科1100元/月,专科1000元/月+课时费+周末辅导费+一对一课时费+招生提成(招一 人 50元)+全勤奖100,晚辅导不单另付费,属于底薪所支付的部分,辅导期间每次考核合格的课时5元/次。周末辅导双倍工资(底薪 ÷22.5×

2)招生提成是指个人在校外所招学生所得,每招一人提 50元。多招多得,奖金根据个人表现,由甲方酌情奖励。

2.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六,每周共工作六天,周一至周五工作6小时,周六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38小时,任课教师依课表正常上课,依办公时间坐班办公,则视为完成劳动时间。非教学人员,周一至周六劳动时间不足38小时,可劳动7天补足38小时。因工作需要,甲方还需要乙方加时的,乙方须予服从。正常国定节假日、校定月假日需加班,按相关规定另行付加班工资。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休息时间(调休)。

4.乙方依法享有法定假日。任课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合同期内的寒暑假期发基本工资;非教学人员寒暑假上班属正常上班,不属加班。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 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针对自己所带学生进行学习考评及分析学生学习缺点 并及时同学生、家长沟通;

3.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职业技能,认真、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保证晚辅导每节课的质量; 4.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及时解决我辅导班内部学生所有课业疑难,不得推卸责任.如有学生反应老师相关问题没有解决,一次扣 50 元;如出现的情况较为严重,且对我辅导班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工资 (如: 学生反应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造成退费的;家长多次反应没有及时反应而造成退费的;)老师因自身原因造成生源流失并对我校造成影响的,第一次扣100元/人,第二次扣200元/人,第三次扣当月全部工资并解除合同。 5.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具体请参考《教师行为参考标准》《员工日常行为守则》;

6.在本合同期间及本合同任何原因终止后 三 年内,严格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甲方给予乙方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如有)中已经考虑到了就上述保密义务应当给予乙方的保密费,因此,甲方无须再另行支付给乙方保密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聘用乙方在星成辅导站从事教师工作,工作地点为义乌市江东街道徐中路21巷8-10号。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人事安排、人事调整或乙方工作能力或敬业情况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亦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岗位以外的工作,乙方须予服从。此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既可以任命乙方担任某项管理职务,也可以免除乙

方该管理职务,是否任命或免除乙方管理职务,属于甲方的自主管理行为,不构成合同义务。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按甲方薪酬制度相应调整乙方薪酬,甲方任命乙方担任某项管理职务的,在乙方担任该管理职务期间,按甲方薪酬制度另行给予相应的职务津贴,各项津贴不属工资。

2.乙方必须全职为甲方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兼职工作(无论是否领取报酬)。

3.必要时,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岗位培训或与之相关的培训。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无特殊情况甲方需在次月15号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授课报酬,遇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顺延,不足一个月则累计到下月计算。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 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 续安排的;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宣布破产的;

(3)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师资历或能力)

(4)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5)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视违反合同条约,应当支付全额违约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 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会议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应承担所耽误的课时酬劳的两倍的违约责任。

7. 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属

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2)(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

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看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首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500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造成的后果再另行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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