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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房合同3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09-08-12 阅读: 2.42W 次

合同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目前,本市商品房买卖所使用的是统一的格式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好合同对日后减少交易纠纷有重要作用。

商品房购房合同3篇

一、填写说明

共4个条款,主要起提示性作用,包括:

1、合同签订。签订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然后与对方就商品房建筑面积、价款、交付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面积差异处理、产权登记、争议处理等内容进行认真协商,约定时,购房者应注意保护自己利益,防止未经周密思考,马马虎虎仓促签约,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合同填写。可用钢笔、毛笔、签笔填写,空白部分应用“/”划掉;

3、合同备案。合同应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4、合同不得翻印。

二、合同主体

出卖人填写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开户行、帐号;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售房的,还应填写经纪机构的相关情况及资格证书编号。

买受人填写名称或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当事人为个人的,填写国籍、身份证号/护照号,当事人是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他人购房的,还应填写委托代理人相关情况。

三、合同内容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首先,填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应注意,该证号必须填写准确。

然后,填写房屋情况,包括商品房坐落、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

最后,填写土地来源情况,是划拨方式还是出让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填写土地出让年限和起止日期。

另外,合同附件一“商品房屋平面图”,应附商品房方位图和分门分层平面图(1:100或1:200),方位图标出商品房具体朝向,分门分层平面图标明商品房的房型、布局等,并在图上圈红销售的商品房,加盖出卖人骑缝章。

合同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主要为杜绝商品房重复抵押的现象,并适应商品房“以租代售”等新的销售形式。抵押情况应填写:商品房是正在抵押,还是尚未抵押,正在抵押的应注明抵押权人、抵押期限等情况;租赁情况应注明:商品房是正在租赁(以租代售),还是尚未租赁,正在租赁的还应注明承租人、租赁期限等情况。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本条款为商品房单价和价款,单价每平方米的价格,价款是扣除优惠部分的实际成交价格,币种可以是人民币或双方约定的外币。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填写商品房交付日期,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可采取变更合同、解除合同或另行约定。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时间

买受人付款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其他方式,并由双方约定付款时间。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

第一种,逾期交付商品房的期限在双方约定期限内的,应支付已付款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第二种,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已付款利息、违约金;(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违约金;(3)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分为两种:

第一种,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第二种,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3)双方另地约定。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主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小于正负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按照面积差异退少补,合同继续履行;面积差异大于正负3%的,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承诺,在买受人正常情况下出卖人应按照《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

出卖人另有承诺的,填写合同附件三。

第九条基础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双方约定配套设施运行期限,包括上水、下水、供电、燃气、暖气等,以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本条款规定,双方订立合同后,出卖人不能擅自变更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应在约定期限内与对方协商。买受人同意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买受人不同意变更或出卖人擅自变更的,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应填写合同附件四。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

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产权登记

房屋竣工验收后,出卖人应在30日内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应在180天内协助买受人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出卖人未按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未在180日内协助对方办结转移登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或其他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

规定双方应对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本条款为出卖人对商品房权利担保责任,出卖人保证交付的商品房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地方,双方填写合同附件五,另行订立补充合同。5个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天津商品房购房合同 商品房购房合同(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

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

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

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

价款为 元,计

(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

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

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甲

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

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

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 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

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

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

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

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

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

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

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

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

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

2、下水 。

3、供电 。

4、燃气(气源种类) 。

5、暖气 。

6、 。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补救措

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

按商品房价款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

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

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

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

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

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 提供《天津

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在180日内,及时协助乙方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

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协助乙方办结房屋

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按下列第 种约定处理:

1、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

之 日次日起至甲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

方 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

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

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

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

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商品房屋平面图

附:商品房方位图;分门分层平面图(1:100或1:200),将该商品房圈

红,加盖骑缝章。

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

附件三:商品房质量及设备等情况

附件四: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情况

附件五:补充合同

合 同 登 记 备 案 栏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天津商品房购房合同 商品房购房合同(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

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

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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