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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2017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0-06-22 阅读: 7.68K 次

引导文:“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下面是范文稿小编整理的有关乡镇小金库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到大家。

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2017
  乡镇小金库自查报告一:

县监察局:

按郫监发[2013]1号文件要求,我镇于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5月25日,开展了“小金库”的自查清理工作,现自查清理工作基本结束,特将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镇有效防治“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镇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村主任组成。

二、制定有效防治“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限上报县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

三、清理时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 1日,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清理范围:镇属各部门、各村、安靖社区。

五、清理结果:

(一)镇属各部门于1998年6月就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了镇财政所进行统一核算,2013年8月我镇对各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未发现有“小金库”现象存在。此次再清理,也未发现有“小金库”现象存在,并且镇属各部门还向镇政府递交了《承诺书》。

(二)我镇于2014年4月实施了村财镇管,此次我镅也把各村纳入“小金库”专项清理范围,通过自查未发现名村有私设“小金库”行为,各村也向镇政府递交了《承诺书》。

(三)银行开户情况

1、镇财政所除在安靖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外,还开设了5个专用账户,另外还在建行和农行开设了3个专用账户。

2、各村分别在安靖信用社开设了基本账户,所属各社在各村基本账户下开设一个专用账户,除社级开设为专用账户外,各村未开设其他专用账户。

通过自查,虽然未发现“小金库”,但我们应把防治“小金库”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加强对各部门、各村的日常监管,建立起有效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乡镇小金库自查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纪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我镇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我镇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我镇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了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等工作。并且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7月4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我镇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卫东任组长,徐忠乐、严定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了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了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了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真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镇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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