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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技术实习报告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3-03-06 阅读: 1.16K 次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保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食品加工技术专业试点的顺利实施,发挥广播电视大学在中国现代远程教育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骨干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食品加工技术实习报告

一、关于试点单位、试点教学点、试点学习点

(一)试点单位的确定

依照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试点单位为省级电大,原则上在开放教育项目开展较好,办学条件较好、又能面向农村招生的省级电大范围内确定。

试点单位应具备的教学基本条件是:

1.领导重视,领导班子办学思路清晰,对为“三农”服务、发展现代农业有充分的认识;

2.有较强的本专业师资力量,能较好地执行电大系统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规定;

3.能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视听阅览、VBI接收、计算机辅助教学、信息反馈等学习支持服务条件;

4.与当地农科院校、科研单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加工企业等有较好的合作关系,并能利用其师资力量和实验、实习基地等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5.配备全套与所开设专业、课程有关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及学习参考资料,包括图书、杂志、音像、CAI等,有使用数字化图书馆的条件。

(二)试点教学点、学习点

1.试点教学点为县级电大,学习点设在具备条件的乡镇中小学、职教中心、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农业职业学校等。

2.试点教学点应为本专业确定负责人,为所开设的课程配备辅导教师,并组织所聘请的兼职教师参加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的各种业务培训(包括网上培训)。

3.试点教学点和学习点应配备多套与本专业、所开课程有关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及学习参考资料,包括图书、杂志、VCD(或者DVD)、CAI等,供学生使用、借阅,提供学生使用数字化图书馆的条件。

4.必须落实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组织课程实验、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指导学生完成规定的文献调研、实地调查、实习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

二、关于课程注册和教学管理工作

(一)原则要求

1.实行课程开放,实行学分制。学生所学课程考核合格,实践性教学环节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和“课程成绩合格证”。

2.累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毕业总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由中央电大统一颁发的国家承认的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二)开放课程注册工作

1.课程注册时间为每年的春季和秋季。

2.除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等在校生外,凡有志于接受农科高等教育的农村人口均可注册参加课程开放学习。

3.试点电大必须建立学生档案,同时报中央电大备案。

(三)课程开放相应的专业规则

1.由中央电大制定“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食品加工技术专业规则,统一规定开设课程和实践课。

2.本专业课程除食品分析综合实训课程外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科类专业规则和选课规则,统一教学大纲、教材、考试及评分标准

3.食品分析综合实训课程可用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学分替代。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的食品检验工、乳品检验员、畜禽产品检验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替代本专业食品分析综合实训课程4学分。

4.参加本专业学习并要求获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本专业中的农科化学基础知识、微生物基础、食品营养与安全、食品分析综合实训为必修课,农产品储藏加工、园产品贮藏技术、园产品加工技术、畜产品加工技术任选一门。上述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可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省级电大负责组织学生申报,并于每年6月15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将春、秋两季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数据上报中央电大。中央电大将成绩单和申报材料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后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发放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1)申报表(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正面免冠同底的两寸照片3张

5.本专业属于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计划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验实习和综合实践环节)应占到总学时数的50%,由中央电大提出专业及课程实验、实习要求,由省级电大负责组织落实。

6.只参加部分课程学习的学习者可自由选择本专业及“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课程平台中其它课程进行学习。如要求获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本专业中的农科化学基础知识、微生物基础、食品营养与安全、食品分析综合实训为必修课,农产品储藏加工、园产品贮藏技术、园产品加工技术、畜产品加工技术任选一门。上述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符合申报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其它条件,履行一定手续后,可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教学管理的组织与分工

1.中央电大的职责与任务

(1)提出各专业教学试点方案,制定专业规则,制定课程及平时作业、实验实习、实践课教学大纲和要求;

(2)制定课程学习指南及教学设计方案,并对试点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编制中央电大统一开设课程的文字、音像和CAI等多种媒体教材的学习包;

(4)组织培训辅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为教学点和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教学服务;

(5)编制中央电大统一开设课程的考核说明。组织全国统一考试的命题工作,进行试卷抽样及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工作;

2.试点电大的职责与任务

(l)根据中央电大提供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确定本省本专业试点方案;

(2)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并开展相应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实验、实习和实践课等教学活动;

(4)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考试和阅改、评卷以及相关的统计分析工作;

(5)试点省级电大根据地方需求建设食品分析综合实训课程教学资源;

(6)对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替代食品分析综合实训课程学分进行认定;

(7)每学期开学,由县级电大组织全体学生集中10天,进行以食品加工技术应用和专业思想教育为主的入学教育。

(五)课程考核

1.课程的总成绩由期末终结性考试成绩和形成性考核成绩(作业及实践环节等)两部分组成,后者一般占总成绩的20%~50%(见课程考核说明)。形成性考核成绩由平时作业、实验、实习的成绩和参加课程集中辅导、学习小组活动、上网学习等的出勤情况考核综合形成。凡未完成实验、实习,或实验、实习考核不及格,或平时作业完成未达到50%者,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成绩均在及格及以上的,方能取得该课程学分。

2.首轮招生课程按学期开设,期末安排终结性考试,每门课程都可参加多次考试。

(六)毕业及发证

1.课程成绩合格者可获得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课程成绩合格证”。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总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3.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由试点电大统一上报中央电大审核,经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合格者由中央电大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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