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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方案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0-05-22 阅读: 9.59K 次

纪律教育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下面小编整理了2019年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2020年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方案

今年第三季度,我办组织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教育主题

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党内法规教育和作风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着力解决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我办干部队伍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和清正廉洁,为我办政府法制业务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

二、教育对象和内容

教育对象为全办党员、干部和在编职工。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党的宗旨教育。组织党员重温党的性质和宗旨,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

(二)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规矩作为教育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贯彻落实xx“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带电的高压线。加强保密法纪宣传教育,继续推动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强保密意识、保密常识教育,形成长效机制,真正筑牢保密思想防线。

(三)加强党内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廉政法规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真正做到敬法畏法、遵规守矩,绝不打法纪擦边球。

(四)加强优良作风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纠治“四风”和保持党的优良传统方面带好头、作表率。

三、时间安排和具体活动

(一)时间安排: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时间为第三季度。按照相对集中5-7天开展教育学习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 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学习教育活动。

(二)具体活动:在重点完成“六个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完成好我办自选动作,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1.作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召开全办党员、干部大会,结合传达学习省“三纪”培训班精神,李柏阳同志作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

2.举行一次党章知识测试。以支部为单位,每半个月安排半天进行学习党章,全办统一组织一次党章知识测试。

3.组织一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105)》等书籍,集中观看《“红包”之祸--乐昌市“红包”礼金腐朽案警示录》、《蜕变的人生--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腐朽蜕变纪实》等电教片。9月中旬前,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4.开展一次学习勤廉典型的示范教育。组织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集中观看反腐题材的话剧《沧海清风》、电影《黑瞳》,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这个局长“请不动”》等电教片。

5.开展一系列谈心提醒教育活动。党组各成员分别与分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谈心,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与所属人员谈心沟通。

6.配合开展一次“廉洁火炬传递”活动。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安排,完成好火炬传递活动。

7.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全办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挂办公内网进行展示。

8.开展减少办文差错的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办今年出现的两起在文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处、室、所开展一次减少办文差错、提高办文质量的专项整治活动。

9.根据《关于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开展保密法纪宣传教育的通知》(粤密〔2105〕11号)要求,组织学习贯彻保密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保密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党组要加强对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处、室、所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一岗双责”作用,落实本支部的教育学习工作。机关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处、室、所要注重教育效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认真学习对照的基础上,继续查摆“修身不严、用权不严、律己不严、谋事不实、做人不实”问题,举一反三、严肃纪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重在深化“四风”整治、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上见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行动,在完成政府法制工作上见实绩。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处、室、所要及时总结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9月25日前,请各处、室、所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的情况书面报送机关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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