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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范文参考推荐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0-06-08 阅读: 6.19K 次

有关委托合同6篇

委托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合同 篇1

附件二

合同编号: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民事诉讼、仲裁)

重庆市司法局 监制 重庆市律师协会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 就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4.再审; 5. 。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本条所列第项:

1.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

2.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应在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终止时,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交由乙方归档。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的编号为 。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

内容除外:(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3—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2.差旅费

乙方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

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 —4—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

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 方:乙 方:重庆 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承办_________公司20xx年度年检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办理

1、外经批准证书年检;

2、国税登记证年检;

3、地税登记证年检;

4、外汇年检;

5、财政登记证年检;

6、工商营业执照年检;

7、统计部门(网上数据)年检;

二、乙方责任

1、按要求填写年检表格,所填数据应准确、无误;

2、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三、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

四、其他事项

1、如乙方中途停办,已支付的服务费甲方不予退回;

2、因乙方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未通过个别部门的年检,已支付的服务费甲方不予退回,甲方不承担责任。

3、部门过期年检罚款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

委托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主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1.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a.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

b.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2.业务合作方面

a.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b.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广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

c.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b.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c.乙方负责代理合同规定的甲方业务,乙方因代办甲方业务,所涉及业务本身引起的话费争议等问题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d.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130gsm卡、寻呼机等相关的卡、号;

e.在办理寻呼业务时,乙方可从取bp机之日起 ---个月内调换其它机型,但调换的寻呼机必须备件齐全、没有磨损等其它情况。如遇价格变动,甲方退还乙方未售出的寻呼机差价款;

f.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及提供各种业务单式,承担业务的主要宣传(含与乙方合作方面)、咨询及解释工作,免费承担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g.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h.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委托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委托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 主营业务: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开户行:开户帐号: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 开户行: 开户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㈠、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①、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

②、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㈡、业务合作方面

①、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②、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广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

③、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②、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负责代理合同规定的甲方业务,乙方因代办甲方业务,所涉及业务本身引起的话费争议等问题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④、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130gsm卡、寻呼机等相关的卡、号;

⑤、在办理寻呼业务时,乙方可从取bp机之日起 ---个月内调换其它机型,但调换的寻呼机必须备件齐全、没有磨损等其它情况。如遇价格变动,甲方退还乙方未售出的寻呼机差价款;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及提供各种业务单式,承担业务的主要宣传(含与乙方合作方面)、咨询及解释工作,免费承担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⑦、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⑧、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②、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③、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④、在代理甲方业务时,乙方需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服务水平,遇有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进行答复,在代办和代销过程中乙方仅负责因乙方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

委托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祁连山德都蒙古原生态文化旅游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的施工合同,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由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现经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乙方(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直接建设,并对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参与管理。工程进度款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给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以后工程款的支付和决算,直接上报青海嘉德矿开发矿业有限公司,由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批复,并予以支付。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尽量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须签字,甲方、乙方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甲方为单位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乙方为单位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签署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 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

二、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⑴尺 寸: ⑵设计制作: ⑶纸 张: ⑷页 数: ⑸色 数: ⑹后道加工:

⑺数 量:

单价: 总价:

三、付款方式:

开始制作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30%,小样确定后支付20%,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

四、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北京地址,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五、印刷质量标准

1、 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四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100元的改稿费用。

3、 如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样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 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

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 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为甲方杂志制作的平面设计,其著作权属于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存杂志的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交给甲方。

八、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 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如短装在5%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二○ 年 月 日

日期: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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