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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租赁合同3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0-04-23 阅读: 9.1K 次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租赁合同3篇
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

1.3 结构形式:

2、模板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租金

暂估租金总价(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整

除上表明确列出的配件费用外,上述模板租赁单价包含达到使用目的的所有配件、其他辅助材料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费用。

3、租赁物租赁期限

预计租赁期限为天,即自年月日始至年 月 日止。 起租时间:从租赁物进场并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计取租金。

停租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租赁物退场之日起停止计算租期。

4、租赁物进场及退场

由乙方负责将租赁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地点,费用由乙方负担。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将租赁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视为进场,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从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乙方负责配合甲方现场卸车,并码放整齐。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 _日内将全部租赁物清运出场,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书面退场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租赁物退场工作的,甲方对乙方未退场的租赁物不承担保管义务;自本合同约定或书面退场通知要求的乙方完成退场工作的截止之日起,乙方应按每日 _元向甲方支付场地费。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从合同约定或甲方书面通知中指定的乙方退场之时起转移至乙方;若乙方在该时间之前退场的,则风险从租赁物装载至运输车辆时起转移至乙方。

合同约定的退场时间与书面退租通知指定的退场时间不一致的,以书面退租通知为准。

5、租金的结算、支付

自甲方通知乙方租赁物进场之日起_ _日内,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暂估租金总价 %的预付款。

甲方技术质量部门对现场收到的租赁物的质量进行检验,合格的租赁物的数量由甲方物资部门书面确认,该数量为计算租金的依据。

结算及支付方式:

6、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与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应符合 (规范名称)及甲方要求,保证租赁物的质量及数量满足施工现场正常使用和安全需要。甲方技术质量部门对租赁物的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租赁物的质量责任。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模板方案,并在加工前经过甲方现场技术质量部门确认,此种确认并不能免除乙方对方案缺陷及租赁物质量的责任,甲方不应对此种确认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租赁物进场后七日内,自进场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在上述期限内,对于甲方提出质量异议的租赁物,乙方应于_ _日内予以免费更换。

7、双方义务

7.1 甲方义务

7.1.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租金。

7.1.2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实际租赁期限内对所承租的模板负有保管责任,在此期间发生的丢失、非正常损坏由甲方负责。

7.1.3甲方不得转租、转借所承租的租赁物。

7.2 乙方义务

7.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租赁资质证明、北京市安监局检验合格证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从事租赁业务必须具备的相关许可证、照的复印件。

7.2.2 乙方应提供大钢模板设计方案,并取得甲方的确认,乙方应根据方案提供质量完好的租赁物,满足工程的需要,确保租赁物符合安全要求。

7.2.3 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将租赁物运送到现场,保证现场配套拼装使用。

7.2.4 从租赁物进入施工现场开始,乙方参与模板设计、加工的技术人员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至少一个施工周期的技术指导和现场服务,并提供租赁物使用期间全过程跟踪服务;在第一个施工周期后的租赁物使用期间内,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 小时内到施工现场提供相关服务。

7.2.5甲方按照租赁物的性质或以合理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租赁期间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租赁物的修复工作。如乙方未能及时修复,甲方可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租赁费中直接扣除。

7.2.6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交租赁物价值清单,作为甲方在租赁期间丢失的租赁物赔偿标准。

8、违约责任

8.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迟延支付部分租金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 。

8.2甲方不得转租、转借所承租的租赁物,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3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实际租赁期间发生租赁物的丢失、非正常损坏由甲方负责。租赁物如果丢失,从甲方通知乙方租赁物丢失之日起,该丢失的租赁物不再计算租金。甲方应在最后进行结算时按7.2.6条赔偿。租赁物非正常损坏时,由甲方支付修理费。

8.4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就该部分不合格租赁物向甲方支付 元的质量违约金。乙方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租赁物超过该批次全部租赁物的 %时,或者乙方逾期 日未更换存在问题的租赁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该批次全部租赁物的预付款和租金,并依照租金暂估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_ _日内,乙方应自行完成租赁物的退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5由于乙方提供的租赁物质量存在问题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

8.6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物,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照合同总价的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7租赁期间,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8.8租赁期间,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7.2.5条约定的时间按时完成修复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9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均有权在其应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的违约金。

11、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 种机构裁决:

第一种: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种:北京仲裁委员会。

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甲方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12、其他条款

12.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租赁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租赁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2.2 因不可归咎于双方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甲方有权相应减少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人):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第一条 租赁物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全钢大模板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租赁物”)完成以下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2.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

3.租赁物名称、规格、数量、租赁单价、金额、预租天数等信息详见下表(其中数量为估算数额,具体以实际结算确定的数量为准)。

第二条 租赁物的技术要求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向乙方提供工程有关图纸及产品技术要求,双方形成技术交底。

2.乙方按照技术交底制定租赁物的设计方案,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成为租赁物交付的技术依据。

3.确认设计方案后 3 日内甲方可书面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乙方应当予以满足;超出上述期限后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的,相应顺延产品交付日期。

4.设计方案按照上述约定确定后,若乙方已经开始投入生产,甲方再次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时,除相应顺延产品交付日期外,还应对乙方已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变更部分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的计算方式为:以各种型号的租赁物及配件进入甲方施工场地的时间随进随计租费,以各种型号的租赁物及配件退回乙方工厂的时间随退随减租费。

2.甲方预计5、6号楼租赁物的最早进场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预计7号楼8号楼租赁物的最早进场日期为 年 月 日,预计归还进厂的时间为 / 年 / 月 / 日,具体进场日期及进场产品的批次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但甲方通知的租赁物实际进场日期应当不迟于最早进场日期10天,否则自第11天开始视为双方确定的租赁物起租日。

3.租赁期限不足表1列明的预租天数的,将预租天数视为租赁期限;超出预租天数的,以实际租赁的天数,按表1的租价计算租金(不足一天的按照一天计算)。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

1.交付时间:乙方应当于收到租赁保证金后,保证在甲方通知的实际交付日期交付;如甲方保证金交付日期顺延,则租赁物的最早出厂日期相应顺延;采用分批、分段交货方式的,双方应在合同、技术交底上注明或另附件进行详细说明,否则均视为一次性交货。

2.交付方式:

(1)交付地点:___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工地现场 (2)交付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现场

(3)运费的承担方式为:乙方送货,甲方卸车。甲方退货,乙方卸车。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运输费用。

3.甲方逾期提货,对于造成模板板面发生锈蚀的责任应当自行承担,需要乙方另作处理时需另外付费。

第五条 租赁物的质量检验

甲方在租赁物至施工现场后进行产品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产品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放弃验收,则亦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维修和保养,因甲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模板到场时由乙方提供)使用,违规操作,责任自负。如甲方使用、维护、保养不当导致租赁物损坏,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甲方擅自改变或增设物件,退租时增设物清理干净,否则按照损坏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租赁物的归还

1.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应在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数额支付租赁费后将租赁物清理干净全部退还至乙方厂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租金继续计算。

2.乙方应当在租赁物归还进厂后 2 小时内进行租赁物的清点和验收,将清点的数量、规格、质量问题等填写在《收货单》;否则,视为乙方已经验收合格。如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3.对于《收货单》中确认的丢失、损坏和清理不净的模板及配件,甲方同意按《购买、丢失赔偿价格和清理、损坏收费价格表》(附件1)进行赔偿,乙方可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八条 租金结算

1.租金结算应当以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甲方指定的本合同产品负责人、其代理人或承运人签字的发货单是双方租金结算的依据。

2.本合同项下所有模板数量均按照满外尺寸面积计算,开洞(豁)产品按照未开洞(豁)的面积计算。

3.办理最终结算时,乙方应按照上述原则计算向甲方提供《租赁物结算单》,对有异议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收到后三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第九条 租金的支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RMB_.00元整 )。甲方提5、6号楼租赁物不再支付租金,提7、8号楼租赁物前每栋楼给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万元(RMB_.00元整)。甲方5、6号楼施工至15层给乙方支付租金万元(RMB_.00元整 ),7、8#楼施工至15层给乙方支付租金万元(RMB_.00元整 )。甲方应于租赁物退厂后__10__日内办理完毕最终结算事宜并在抵扣租赁保证金万元后将剩余全部租金及产品丢失损坏费用支付给乙方。如租赁期限内甲方未按时交纳租金,乙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

2.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按照表1确定的价格乘以第八条确定的数量及租赁期限计算得出。 3.支付方式:

(1)采用转账支票付款的,甲方应当在支票抬头填写收款单位的全称。 (2)采用电汇、汇票付款的,甲方应当支付至本合同列明的乙方账户。

(3)采用现金付款的,甲方应当将货款支付给乙方书面明确授权收取货款的收款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乙方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第十条 技术服务

1.租赁物交付后首层合模时,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免费技术服务。至首层完成时止,乙方技术人员即可退场。

2.租赁期限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及时给予修理;但因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有误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产品不符合施工要求或损坏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需乙方修理、调换,甲乙双方需另外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双方承诺按照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对方合法权益的责任;未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给己方的任何书面或视听类的资料、图纸、操作规程、手册等转发、出售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人用于非本合同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甲方在租赁期间负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的义务,非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产品出租、出售、转让、抵押。

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

1.甲方指定的本合同负责人为 ,前述负责人在确认技术依据、验收、发货、结算等环节签署的各种文件,均代表甲方意志。

2.本合同约定双方给予对方的各种通知书、确认书,均须以书面写成,并须以传真、电子邮 件或特快专递发出,双方联系方式如本合同签章处所示。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因本合同第十四条其他条款约定情形之外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全部直接损失。

2.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按合同未履行期限的租金总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而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索租金与违约金,已经收取的保证金抵作租金。

4.乙方逾期交付租赁物,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当期应当交付而未交付产品日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按合同租金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照第九条第三款列明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造成乙方未收到相应价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侵犯对方权利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违约金、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以及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若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的情况终止后7天内向另一方寄发相应机关的证明材料。在此文件的基础上,双方可就合同另行协商是否延期或解除,并免除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增补租赁物的,增补租赁物的工期、付款、价格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有冲突的部分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作为签约主体资格的证明。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且乙方收到租赁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5、6#楼春节期间减租20天,此优惠不在预租天数内。即结算租赁天数等于实际租赁天数减去20天。

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针对甲方租赁乙方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内容如下:

一、协议基本内容

1、乙方将一辆 汽车出租给甲方使用,牌号为 ,出租时行车里程为 公里,车况 基本情况为 ,驾驶员由乙方本人担任。

2、乙方必须提供本人及车辆有效证件。提供《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照证》、《交强险》, 《购车发票》、《年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原件扫描件。

3、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按甲方要求用车。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甲方乘坐人员安全,并保证将甲方货物准时送达 目的地,并有义务保管好甲方货物不得丢失。

3)乙方因 车辆保养、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丢失、交通事故、违犯交通法规 所产 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由于车辆或个人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天数扣除乙方租赁费用。

5) 乙方需认真填写《带车司机日行程报销明细表》以此为报销凭证。

6)乙方如终止协议,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未提出申请公司有权拒绝支租赁费。

2、甲方责任

1)甲方正常用车发生过路(桥)费、燃油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需按照甲方报销管理制度凭票报销。

2)甲方提供行车路线,并每天确认乙方出车公里数。

3)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提前3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报销 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为两项:甲方用车所产生过路(桥)费及租赁费为人民币100元/天(大写壹佰元一天)

2、以上过路(桥)费及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将费用报销明细上交甲方,每月15日支付完毕。

3、租用期间油料费由甲方承担。每百公里油费不超过7.5升油,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履行双方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 乙方:

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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