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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委托书「标准」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9-12-06 阅读: 1.43K 次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以下是关于税务代理的委托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税务代理委托书「标准」

税务代理委托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委托代理的项目和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的规定,代理甲方聘用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及缴纳。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享有获得《税务代理委托书》所规定的服务的权利。

甲方可以了解乙方操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不适当的代理服务。

4、应乙方的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必须合法、真实;但相关资料应以税务代理工作之必需为限。

5、甲方应按《税务代理委托书》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业务资料,但应以税务代理工作之必需为限。

乙方可以约请甲方相关人员配合协调工作。

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4、乙方有义务委派称职的人员予以操作,按时为甲方提供准确、合法的代理服务。

5、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收费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元(¥)(按每人每年元)

2、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合同签定后七日内预付乙方代理费人民币元(¥),剩余款项服务完成后七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税务代理委托书》有效期内因非合理原因单方提出终止协议,则乙方已预收的代理费用不再退还。

2、乙方如在委托有效期内不能完成委托事项单方提出终止协议,则在此之前发生的代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已预收的代理费用全额退还。

3、应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如不完整、不真实或不合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代理服务内容如确属不准确,或不合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恪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由乙方原因造成本委托书范围所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外泄,由乙方负完全法律责任。对于乙方获知的代理服务范围以外的商业秘密如有证据证明确属乙方外泄的,乙方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六、其它约定

1、《税务代理委托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执行,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税务代理委托书》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补充有关条款的,

由双方协商议定。

3、《税务代理委托书》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税务代理委托书》及与本委托书相关的全部附件均以中文表达,如有其

他语种文本,其译文内容与中文文本有抵触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5、本《税务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委托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协商并以备忘录形式明确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备忘录与本委托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税务代理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服务完成之日止。

(以下为空白)

(此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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