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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调研报告2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0-02-28 阅读: 1.47W 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民族工作调研报告2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攀枝花少数民族工作,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农业民族宗教侨务工委于7月中下旬对全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本次调研在全面了解全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族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重点就《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XX〕12号)在市级相关部门及县、区贯彻落实情况作了深入调查。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米易县白坡乡核桃坪村、盐边县格萨拉乡韭菜坪村和仁和区布德镇巴关河村等少数民族村,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扶持情况进行了查看,深入部分农户家中就住房、饮水、广播电视、生产经营发展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在充分听取县、乡、村三级干部和基层群众情况介绍的同时,还专门召开了由市及各县(区)民宗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工作情况座谈会。通过这次调研,对全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族工作开展情况有了较深入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41个少数民族共17万余人散杂居住,占全市总人口的14.4%;民族乡镇17个(其中仁和区5个,米易县5个,盐边县7个),占全市44个乡镇的39%,全市共有少数民族村171个,占全市352个村的48.6%;民族地区面积394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4%。

近年来,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民族工作摆到突出的战略位置,纳入全市工作的大局统筹安排部署,着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制度基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各级政府抓住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企业定点扶贫等措施,不断促进民族地区发展,部分地区开始从贫穷逐渐走向富裕。坚持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入手,整合民宗、农牧、交通、水务、扶贫等部门资金加强民族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村村通”工程初步改善了民族地区3.65万群众的交通条件;通过水利建设和抗旱救灾工程改善了民族地区1.12万群众饮水及1.1万亩土地灌溉问题;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扩大了民族地区核桃、烤烟、芒果等经济林果种植面积和牲畜养殖总量,不断拓宽民区农民增收渠道;通过实施“两免一补”、新农合等工程,民族地区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不断进步;通过多方努力,争取到了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享受民族待遇县税收分享政策、凉山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增加省级民族资金投入额度等扶持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XX年8月,在奋力推进攀枝花跨越发展、努力实现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建设目标的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边远民族地区发展座谈会和攀枝花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同时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XX〕12号)。县(区)基层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普遍认为,该文件体现了民族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结合,是促进我市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今后较长时期内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民族地区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民族工作的重点及措施,为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步夯实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增强了巨大的发展动力。

通过本次调研,我委认为:当前全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状况明显改善,民族关系更加和睦,近年来的民族工作卓有成效并取得了很大成绩。

二、困难及问题

在调研中,调研组发现:我市少数民族大多散杂居住在地处边远的高寒山区,生产和生活条件依然很差,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等诸多要素仍然是制约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民族地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任务极其艰巨。在民族工作推进当中,还存在部分政府部门的干部主动帮扶民族地区发展的工作意识不够强,对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落实不够好的问题,特别是对《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XX〕12号)贯彻落实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部分干部对主动做好民族工作的思想意识不够强,政策落实不够好

攀委发〔XX〕12号文件出台后,县(区)部分领导和基层干部就文件中相关工作要求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个别县(区)至今未建立落实此项重要政策的工作机制,相关政府部门之间还未形成工作合力,事实上存在涉及民族工作的诸多综合事务,本应由多部门共同协作推进,而目前仅靠民宗委(局)一个部门来承担处理,这种情况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民族地区发展投入,攀委发〔XX〕12号文件明确规定,享受民族地区政策待遇的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三个县(区)按增值税、一般营业税等8个税种原省级分享部分留给县(区)收入的20%,设立本县(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不宜列入新村建设的农户实施住房、厨房、厕所、庭院、圈舍改造补助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金。目前,各县(区)在贯彻落实该项政策时出现不同程度的打折现象,该项资金在个别县(区)至今仍没有落实到位,存在利用民族地区其它各项事业专项投入进行综合拼凑,账面冲抵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额度。目前全市统一规范该专项资金的提取及管理使用的办法还没有制定出台。

(二)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扶持投入力度不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

调研中了解到,受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扶持投入力度的现实局限,民族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依然落后,加快发展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如:道路交通方面,目前仅初步解决了主要行政村所在地的道路通畅,由于建设投入强度不足和规划覆盖限制,再加上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影响,多数社(组)道“晴通雨阻”现象十分普遍,全市民族地区仍有51个村的村道完全未硬化,47个村的村道局部硬化,106个社仍不通公路;由于水利设施老化和建设不足,民族地区和二半山区以上的还有近9万群众存在不同程度的饮水困难问题;部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缺乏中长期规划,发展种、养植培育主导产业过程中存在投入少、产量小、品质差等问题,特别是产业基地建设中的后期管护粗放,相关方面综合扶持力度不够;产业培育中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缓慢,产出效益不高。总的来看,基础设施落后和产业发展缓慢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瓶颈制约依然突出。

(三)科技普及不足,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难度大

少数民族地区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劳动技能的青壮年普遍外出务工,留守群体由于整体素质偏低,加上观念滞后,对现代农业发展及新型农业技术接受程度低,进一步加强科技普及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在技术人才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等多方面原因,基层实用人才引进困难,现有人才很难在这些地区安心工作,农业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情况严重,不利于农业新品种、种(养)殖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产业发展。当前还存在少数民族考生很难考进公务员队伍的情况,导致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匮乏、基层干部队伍老化现象突出,干部和人才面临断层危险。县、乡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十分希望组织上加大民族干部培训交流的力度,村、组干部、产业示范大户业主普遍要求组织必要的外出参观学习,借鉴与拓展相结合,促进民族地区干部队伍成长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几点建议

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就没有全市的发展进步,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全面小康,民族地区的发展速度将直接影响全市“四个翻番”目标的实现。对民族地区而言,巩固发展成果、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水平、缩小与全市发展差距,实现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是全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这也是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对加强和做好全市民族工作,特别是进一步做好对《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XX〕12号)贯彻落实工作,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住地区,民族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事关全市稳定和发展大局。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各级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问题。全市各级干部应当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解决和深化认识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市委对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民族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纳入工作大局统筹安排部署,强化措施,凝聚力量,壮大工作合力,奋力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二)强化攀委发〔XX〕12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要在继续切实用好国家和省对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攀委发〔XX〕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机制,建议市政府对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区)贯彻落实攀委发〔XX〕12号文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和检查,及时解决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各项政策具体落实到民族工作事务中去,不断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产业优化升级、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等方面的建设步伐。

(三)重点督促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的落实,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发挥此项资金推动民族地区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

攀委发〔XX〕12号文件对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设立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做出了明确规定,市政府应对各县(区)专项资金提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尽快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提取、限定用途,专项管理,严格审计,确保该项资金按要求足额落实,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相关项目提供投入支持,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发展能力。

关于城市民族工作的调研报告「最新」

  海陵区全区面积203.5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3.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6.1万人,常住少数民族584人,分回、满、蒙古等29族别;随着我区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高速发展,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增加,我区外来经商人员日益增多,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日渐增多,主要来源于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年流动人口近1000人,族别构成复杂,其中以回、维吾尔族少数民族为主。全区现有清真网点30多处。

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下,区民宗局把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作为整个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在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一、城市民族工作基本情况

1、建立健全组织和信息网络,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为推进我区民族团结发展,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解决了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疑难、重大问题。区民宗局围绕工作重点,健全信息网络,建立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新体制,加强街道民宗助理、社区民宗信息员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与信访、公安、国保等部门联系,互通情况,化解矛盾。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少数民族的管理,根据我区务工的少数民族人员构成情况,按照不同省份、地区明确少数民族召集人,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了解少数民族情况,遇到突发事件,通过他们做好各自老乡们的工作。

2、发挥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在基层。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在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作用。一是加大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力度。XX年,区民宗局开展了民族工作进社区工作,在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社区多次举办汉民与少数民族群众、学生一起的联谊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密切邻里关系,营造和谐社区的生活氛围。城东街道春晖社区、试采社区民族工作被省民委表彰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流动少数民族经营生活中遇到困难开展帮扶。区民宗局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经费用于少数民族困难户的帮扶,针对生活困难且因病、灾等加重经济负担的少数民族家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政策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

3、加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力度,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提供根本保证。一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每年我们都举办少数民族法制培训班,请少数民族群众来听法律讲座,宣传《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依法开展活动。二是支持伊斯兰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我局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群众过开斋节等宗教节日费用,保证他们在泰能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为尊重少数民族特殊丧葬习俗,我区提供专门的回民公墓。三是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针对少数民族在我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们认真办理恢复和更改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加分审核等手续,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子女上学遇到的种种问题与教育局以及相关学校联系对接,均得到圆满解决。在对清真网点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清真餐饮店经营证照不全,管理中时有矛盾发生,在加强对清真餐饮业主宣传教育的同时,主动与卫生、工商等部门协调,优惠为他们办好相关手续,使清真店做到了合法经营、放心经营。四是培育民族经济健康成长。在泰州市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过程中,对泰州市主城区唯一一家清真馆的易地扩大规模重新营业争取了5万元三产扶持引导资金,解决了清真食品供应点建设问题。

4、努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区民宗局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印成传单,到市中心进行发放,向广大市民宣传民族政策。区各街道、社区精心组织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举办元宵联谊会,近期举办了端午包粽子比赛等;通过全区上下不懈努力,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遵守民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区形成维护民族团结、关注民族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突发事件。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民宗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少数民族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我区先后妥善处理6起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主要特点

我区城市少数民族有以下特点:

1、小聚居,大分散。城区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城东地区,社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和学生较多,其他各个街道也都有少数民族群众分布;

2、民族成分较多,其中回族占绝大部分,其他民族较少;

3、少数民族干部、知识分子占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较小;

4、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较强,对涉及本民族的荣辱、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较敏感。

三、存在问题

我区的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清真食品需要规范化、科学化的经营管理。虽然在城市民族管理中我们对清真餐饮店政策扶持,主动与卫生、工商等部门协调,减免相关费用为他们办好各类证照,但仍有不少清真餐饮店未领取营业证照,处于非法经营状态;一些个体工商户乱打“清真”招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清真不清”的现象,回族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我区唯一一家清真食品供应点虽然经过政府资金扶持,但由于经营理念陈旧,生产经营处于亏损状态,需要对企业发展各方面加大支持。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加上一些人员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使得户籍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其情况难以掌握,在管理和服务上难度加大;随着外来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员的逐年增多,其风俗习惯得不到本地汉族群众的尊重和理解,一些侵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突发事件增多;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外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违反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行为也成日益增多的趋势;不同省别、族别的少数民族人员在经营范围等方面矛盾也时有发生。

3、民族经济发展水平滞后。清真食品行业是城市民族经济的主导行业,虽然近年来得到一些发展,但规模小、基础条件差、生产形式单一、增收渠道狭窄等问题仍是制约民族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四、对策及建议

1、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民族知识,增进汉族对少数民族生活风俗、宗教信仰、饮食习惯等方面的了解和尊重,增强相关部门对少数民族服务的意思。

2、全面推广民族工作进社区活动,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社区广泛调动少数民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热情。

3、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优秀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民族经济社会、巩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4、设立城市民族工作“110”。一是经营“110”,对清真网点科学引导,培育他们健康成长;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广清真标志挂牌工作,遏制乱打“清真”牌现象;加大对重点清真企业的扶持力度,针对清真企业的亏损状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经营理念更新,着力培养少数民族优秀管理人才。二是帮扶“110”,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流动少数民族经营生活中遇到种种困难开展帮扶。三是突发事件“110”,在做好排查民族领域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以民族召集人为工作抓手,大力开展民族领域维护稳定工作。一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有关部门沟通,将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保证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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