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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收调研报告4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0-02-29 阅读: 1.19W 次

重点税源管理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跟踪监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变动,及时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和分布情况,准确预测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对于有针对性地改进征管措施,强化税收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20年税收调研报告4篇

一、重点税源管理现状

(一)以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为例

**年,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的重点税源企业有333户,与XX年前相比,范围有了明显扩大。为此,东湖开发区地税局及时了解税源变动情况,通过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进一步增强税收收入预测准确度,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为圆满完成税收任务提供有利保障。

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工作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汇算清缴、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涉税指标(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静态和动态数据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并根据监控需要,及时采集重点税源户的相关涉税信息,准确掌握企业相关情况。

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通过对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变化的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经济税源的变动情况;通过税源变动因素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提高税收分析预测的准确性;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管理,提高税收计划编制和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发现和及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税收计划任务顺利完成。XX年,列入监控范围的年纳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收收入313294.66万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总额的68.49%,同比增收107264万元。同时,通过加强重点税源户的管理,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提高了税收管理质效。

二、重点税源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信息不对称,税源监控水平较低

在重点税源监管工作中,由于纳税人实际财务信息与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致使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真实性难以确认。“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税务机关按纳税人提供的相关纳税信息征税,往往会造成税收流失、税源失控。

(二)报表种类繁多,工作效率不高

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报表除重点税源的“企业表”外,还必须报送纳税申报表、附列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等多种资料,众多的报表让企业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之,许多指标在各类报表中存在重复填列、重复报送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对报表的质量以及报送工作效率造成了一定影响,税源管理机会成本增加。

(三)受管理水平制约,监控数据分析利用度不高

目前,对于重点税源涉税数据采集的利用大多仅停留在就数层面,深入分析利用度不高。主要表现在:分析方法较为简单、数据分析应用内容相对单一、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的分析应用面较窄三个方面。

三、加强与完善重点税源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确定重点税源管理范围

重点税源的确定应根据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合理确定数量;重点税源企业既可以根据其规模合理划分,也可依照行业划分。如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等实行集中管理。重点税源企业确定后,可以根据企业特点将企业分为若干种类型,并针对特殊企业和相关事项,实行不同层次和不同深度的税源管理。对于税收征管薄弱环节,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同时要突出管理重点,带动税源管理整体向精细化和规范化推进。

(二)实行个性化、信息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由于重点税源个体化差异的客观存在,因此需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填补非常规性管理的空白。同时,由于重点税源是一个层次结构复杂、经营范围广泛、内部运作紧密的系统,需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手段为支撑、规范管理为原则、严密监控为体系的综合性管理,实现专业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三)综合运用多形式的管理手段

充分运用日常管理、预警指标、纳税评估等重点税源户管理的手段,及时发现重点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和问题。通过强化日常税收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如纳税所得和税前扣除,是否享有扣除或列支的政策许可;投资利息、技术转让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的分摊,是否相符相关政策的规定;佣金的收取比例及支付方的列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母、子公司控制与受控的关联程度如何,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等问题。通过预警指标的运用,对税收、税负与资产、存货、收入、费用、人员工资等比例关系的进行分析,掌握纳税人的税款纳税情况。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只有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才能确保重点税源的有效管理和监控。

(三)强化社会化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

充分利用社会协税网络,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强化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街道办事处的协作,避免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强化与金融、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纳税申报情况;强化与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对重点税源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通过建立税收违法事件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

(四)完善科学的重点税源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落实岗位责任体系,力求重点税源管理考核精细化。针对重点税源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内容,按照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标准,量化管理内容,明确岗位职责;按照统一的税源管理工作评价标准和办法,坚持定期考核制度,奖勤罚懒,进一步增强税收管理人员对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为此,要分阶段制订重点税源管理的阶段目标,层层分解至各个税收管理岗位。按照科学的工作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准确记录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进程,对各个岗位的工作绩效进行实时监控,并依据记录的绩效给予奖惩,确保重点税源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砖窑行业税收调研报告

  调研文章

砖窑行业是石庙镇传统支柱性产业,也是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将近占到全年税收任务的三分之一。认真开展对砖窑企业的税收调研,对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和依法纳税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的砖窑厂都是从原先的乡镇企业或村办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有的砖厂被个人或合伙承包,有的被买断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成为发展民营经济的先头兵。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帐簿设置简单或混乱,或仅有一个流水帐,没有按规定建帐记帐,查帐征收难以实现。针对这一问题,石庙地税分局成立专门调查组,组织田有银等资深专管员对此类企业展开调查。他们从企业基本情况和基础征管资料入手,对砖窑整体规模、窑室大小及出砖数量、点火形式、砖机型号、块砖耗土数量及成本测算数据等情况做了详细的调查和记录。

据调查,砖厂窑室一般在20——38个之间,一个窑室装砖0.7——1.1万块。点一把火的砖厂窑室20——26个,日出砖量在5万块左右;点二把火的窑室34——38个,日出砖量在9万块左右。

资源税方面。一般的砖厂年生产8个月左右,出砖量在1000——XX万块之间,销售额80—200万元左右。一实立方米的黏土制造480快砖,一虚立方米的黏土制造350块,一虚方黏土相当于70%多的实方黏土。按资源税一方黏土1元的征收标准,一般的砖厂需年缴2—4万元的资源税。

成本利润及所得税方面。按一千块砖计算,黏土原料款10元,内燃和外燃耗煤细砂36元,电费7元,直接人工费即砖机操作人员和装窑、出窑、点窑人员费用22元,低值易耗品如草苫子、塑料布等5元,间接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耗用柴油等制造费用10元,各项税费8元,总上数据,一千块砖的成本高达98元,而这还不包括一部分折旧和半成品等损耗。近2年每千砖的价格却在95——110元之间徘徊,已是夕阳产业的砖窑厂进入微利或保本时代。管理好的企业可以实现部分利润,管理差的刚刚保本或者干脆亏损,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一定难度。但是,以上分析数据仅是依照建帐标准而调查测算出的,由于企业不符合查帐征收标准,我们只能参照以上数据,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对企业实行应税所的率征收方式。按照销售额80——200万元的幅度,乘以最底应税所的率5%,再乘以相应个人所得税率,计算出税额在0.8—2.8万元之间。通过这种征收方式,既可以保证所得税的征缴入库,避免税收流失,也促使企业尽快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帐簿、凭证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纳税信誉等级。税收征管逐步实现由核定征收向查帐征收转变。

其他地方税方面。按照国税历年征收增值税情况,每年在3——5.5万元,这样,地税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24——0.44万元。此外,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征收0.03万元。

综合以上分析,砖厂的税负在3——7万元是比较科学合理合法的。石庙分局整是基于以上调查分析,根据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法定程序,采用合理的征收方式、方法核定税额,分解到每月,实现税款的均衡入库,从而保证了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开拓新思路,把各项税收工作做得更好。

石庙分局

XX.11.10

税务: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大建设项目随之此起彼伏地出现。重大建设项目,因其天文数般的投资额和功能巨大的“辐射作用”,既是边远山区县经济腾飞的“催化剂”,也是地方税收的最重要来源。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对地方财政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地方财政收入来说,可谓非常重要。笔者结合凌云县的实际,就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地情况介绍(此处省略)

1.税管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中国的行政体制,要求上级单位有什么业务部门,下级单位就需成立相应部门对接。边远山区县地税部门人员本来就少,如此一来,能够安排在征收一线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人员就更少了。以凌云县地税局为例。目前,凌云县共有144个在建重大建设项目,其中,市级层面36个,其他层面108个。然而,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员仅2名,其中1名还兼负责“基层建设年”“和谐建设年”活动日常工作。如此一来,每名税管员平均需负责72个项目,工作量非常大,人手严重不足。

2.电脑水平亟待提高。国地税分设时,大部分年轻人都进入地税部门工作。弹指一挥间,十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年轻人如今已迈入不惑之年甚至知天命之年,而近些年新招录进地税部门的人员又比较少,年龄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当前身处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岗位的,多是年龄50岁左右的人。这部分人,受时代和年龄的限制,接受新事物速度比较慢,电脑操作水平比较低,在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今天,其所掌握的电脑知识就显得捉襟见肘了。这在报送相关税收统计数据报表等资料时就显得更为明显。

3.征管软件尚需完善。在广西,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主要使用的软件有2个,分别是“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和“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由于边远山区的纳税人受电脑技能及经济条件所限,无法进行自助开票,重大建设项目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皆需税管员录入相关涉税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在正常情况下,当纳税人就某个项目第一次申请代开发票时,税管员需要在以上两个软件中录入5个版块共49项以上涉税信息,耗时8分钟左右。其中,2个软件之间以及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存在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可以说,需录信息过多,所耗时间过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了不便。

4.信息来源过于单一。在日常管理中,受限于人手不足等因素,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级发改部门和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当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后,税管员便按图索骥地到项目施工地巡查采集涉税信息。然而,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时间受多方面因素限制,出台时间不定,如XX年凌云县的项目投资责任表,因恰逢领导换届选举等直到6月30日都没有正式出台,导致地税部门无法及时全面地掌控全县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5.税收分析质量不高。按照现行的“二级联动四位一体”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工作制度要求,每个月月初,都需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然而,因未与相关项目业主单位真正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导致税管员只能采取实地查看和电话询问两种方式,获得项目工程进度等信息,然后据此作出当月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由于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受较多因素影响,如领导的签速度、项目审计速度等等,导致很多项目的月度税收预测得不到落实。

6.统计口径值得商榷。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的规定,所有自治区级层面和市级层面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皆需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上报相关数据。然而,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发改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信息如重点项目的数量、开竣工情况、资金到位率、实际完成应税投资情况等,与地税部门实际需要的信息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项目总投资额,发改部门提供的数据几乎都大大超过实际投资额,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与年度计划投资额也出现类似情况。更有甚者,一些项目仅处于前期准备状态,与承建方仅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或仅是项目业主自己的计划,变化性还很大,如把这些项目也纳入日常管理,不仅增加税管员的工作量也不能产生任何税收,意义不大。据发改部门的数据,XX年凌云县拥有市级层面的重大建设项目36个,然而,真正能够产生地方税收的仅有16个。

另外,一些地方的发改部门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法,把众多小项目合并成一个重大建设项目。如按照发改部门的信息来管理,就需要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中的建设方版块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涉税信息后,再在建筑业版块分别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包含的所有子项目涉税信息。对于一些项目来说,工程量非常大。如凌云县XX年的市级重大项目“凌云县地头水柜工程”和“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是由各乡镇的农户自己建设,并以各农户的名义申请代开发票。换句话说,这两个重大建设项目都是由几百个子项目组成,每个子项目仅有几千元左右投资,然而,按照要求,在建筑业版块中仍需分别录入这几百个子项目信息,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量非常大。

二、做好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对策

1.整合机构增加人员。在做好招录新员工工作同时,整合县一级特别是边远山区小县地税局局机关机构,合并业务联系紧密的股室,降低行政管理人员比例,增加基层征收一线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数量,做到部门分工明确,员工各司其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2.搞好培训倾向年轻。各级重大办经常开展针对性培训,着重传授重大建设项目录入程序与报表填写上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税管员综合素质。同时,在税管员人选选择上,向工作热情高、电脑水平好、业务知识强的年轻人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倾斜,拥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则主要安排在行政管理岗位,做到人尽其才,各发其光。

3.精简数量完善软件。不断研发和完善征管软件功能,实现不同软件间和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涉税信息共享,杜绝项目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力争做到仅使用一个软件的一个版块即可完成重大建设项目的全部信息录入,减少项目信息录入时间与程序。同时,全面考虑纳税人需求,圆满解决代扣代缴单位用自己本单位帐户替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纳税问题。在此基础上,税管员还应该有提前介入意识,通过走访项目业务和施工地现场或群信息,提前把相税信息录入征管软件,以便纳税人首次申请代开发票时可马上办理,无需等待。

4.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在加强与发改、交通、国土等部门协作获取建设项目信息的同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主动走访项目工地,积极关注媒体动态,善于从各种媒体上特别是网络上获取最新项目建设信息。同时,搞好内部门协作,及时从各种税务稽查与举报案件中,发现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并立即将其纳入管理范围。

5.切实推行综合治税。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分析存在误差的原因,主要在于部门之间未真正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对于边远山区县来说,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业主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只要这些部门能按时提供真实的月工程款拨付计划,就可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误差值逐渐趋于零。因此,地税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切实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并由政府出台涉税信息交换工作考评细则,增强各部门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6.出台地税统计口径。参照发改部门数据,研究制定出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重大建设项目认定标准,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切实可行与高效便捷。如把已实际产生税收即真正开工建设了的项目作为认定是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提条件之一,把拥有几百个子项目且每个子项目投资额都比较小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零星项目管理,同时以项目审计结算价款为总投资额,以工程进度款实际拨付总数为实际完成投资额等等。

关于度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税收收入形成互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资金来源。今年7-8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就20xx年-20xx 年上半年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先后深入到市财政局、市非税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和市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座谈等方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自20xx年《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在创新非税征管、规范执收行为等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一)坚持依法征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多个管理制度,涉及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等方方面面。二是创新征管模式。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将所有非税收入赶进财政笼子,有效筹集了一定规模的财政性资金。三是推进财政改革。20xx年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由财政统筹安排,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有助于构建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完整的公共财政体系。

(二)坚持应收尽收,增强地方财政实力。一是依托票据,实现了源头管收。在全省率先提出票据精细化管理的理念,XX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较好地实现了以票管收。目前,市本级除现场执收单位以外,均使用电脑票据,电脑票据使用率达98%以上,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依托科技,实现了系统控收。开发实施了学校电子信息化收费、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非税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等系统,大力推行批量代收、pos刷卡、网上银行等现代电子化收缴方式,建立了非税征管、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信息动态共享和实时在线监督。三是依托稽查,实现了查漏补收。坚持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通过对征管系统跟踪、票据核销、票据年检发现问题,及时对单位串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资金未及时缴存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三)坚持开源增收,支持经济协调发展。一是注重一体化征收。XX年开发实施了基本建设项目一体化征管系统,对市江北城区基本建设项目报建环节所有收费项目实行打捆征收,较好地实现了“以证控费”。二是注重挖潜增收。狠抓土地储备、征拆管理和土地出让,保持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稳定增长。规范和加强了停车泊位、河道采砂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四)坚持规范征收,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一是实行阳光征收。定期对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政务公开;将45家执收单位的收费纳入政务大厅办理,积极推行集中收费,有效防止乱收乱罚等,促进了依法征收、便民利民。二是加强政府统筹。实施全口径预算等规范管理方式,对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实行统筹安排,全面实行收支脱钩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收单位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执收单位履行职能所需支出,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政府统筹解决,解决了预算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三是规范监督管理。实行收缴分离,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行为。建立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多部门参与的大监督格局,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查处非税收入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有效防治乱收滥罚、坐支挪用、贪污浪费等腐败行为,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的“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等惯性思维影响,随着市级非税收入管理逐步规范,经费保障能力逐步提高,部分非税收入征管部门执收工作“不作为”现象有所抬头,应收不收、应罚不罚,致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出现非正常下降,削弱政府对财政收支的管控力度。

(二) 制度有待完善。非税收入的取得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依法征管。目前,制度建设仍需加强。一是制度建设滞后增加了非税收入管理的阻力。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非税收入征管法律体系对征管范围、票据使用、资金管理做出权威而具体的法律界定,对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严厉而具体的处罚措施。二是制度设计欠合理影响了非税收入管理的积极性。目前非税收入分成体制不够顺畅,部分非税项目省级分成比例过高,市级分成比例过低,部分留归市县的分成收入不足以补偿其征收成本,且部分非税项目省级分成后未补助市县。三是制度缺失延缓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进度。部分非税收入项目因制度缺失导致征管工作推进阻力较大,非税收入难以足额征收到位。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拆项目地上附着物残值收入等。

(三) 征管有待加强。一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其他市州有差距。由于市级国有企业改制较早,国有企业还需进一步支付改革成本。与岳阳、衡阳、株洲、郴州等同类市州相比,我市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短腿”。二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力度欠佳。受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开发商竞拍土地的热情明显减退,土地成交量和市场价格不断走低,部分出让土地拆迁遗留问题难以处理,导致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及时,国土收入征收乏力。三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能足额征收。从20xx年非税收入预算看,部分单位门面等国有资产的租金收入普遍较低,与当前市场价格不匹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未做到应收尽收。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仍有潜力。如环卫有偿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过低、手段乏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过低、缴费方式不合理;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缴纳少、尾欠多。

(四)考核有待优化。经济增长能带动非税收入适度增收,但其关联度并不十分紧密。没有重大收费政策调整和偶然性收入变化,非税收入的增减幅度一般是比较稳定的。但目前财政收入及其增长比例是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使得市级非税收入增长速度较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较高。

三、对策与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做大财政收入总量,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现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创新征管思路。非税收入具有“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财政属性,要多角度深层次宽领域宣传非税收入征管政策,为非税收入征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执收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核方式,衡量经济增长的核心指标主要是税收总量及其增幅,对非税收入考核时增长速度不宜过快,占公共财政比例不宜过高。建议以税收收入作为考核财政收入的重要指标,对非税收入的考核应着重在规范管理上做文章。

(二)完善征管机制。一是规范征收办法。应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查”的相关制度,抓紧出台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办法,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收入等管理办法。二是明确征收主体。对部分文件政策冲突导致多头部门管理的问题,建议由政府进行调研,理顺体制,规范管理。同时要规范应税收入的票据管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与地税部门要明晰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应收尽收。三是理顺分成体制。非税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其分成结算必须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建议非税收入分成尽可能向基层倾斜,省级分成应少分或不分,让非税收入留归市县统筹安排使用。四是推进预算改革。财政部门要合理核定非税收入年度预算与征收成本,逐步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形成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位一体的预算管理体系。

(三)挖掘征管潜力。只要是依据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和提供特定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取得的收入,都要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一是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应收尽收。要严格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收、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欠缴土地价款的行为。加强车辆线路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户外广告有偿使用等收入的管理。二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重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处置等收入的管理。建议政府组建专门机构,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招拍挂,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三是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的征管。建议政府在调查研究、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参照《湖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出台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要逐步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由每年财政补贴转变为持续增长。四是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政府职能的体现,市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执行,确保收入不流失。

(四)构建监管体系。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市监察、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对非税收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二是严控减免行为。执收单位应当依法征收非税收入,严禁擅自缓征、减征、免征。要严控新开缓减免口子,严格执行缓减免程序,严查违规缓减免行为。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具备一体化征收条件的非税收入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电子政务等相关单位要积极搭建平台,适时纳入一体化征收,提高征管效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非税收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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