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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0-01-13 阅读: 2.38W 次

青少年是党和国家的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成才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是社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窗口,更是青少年学以致用的联结器、青少年陶冶情操的净化器、青少年开拓创新的推进器。加快和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xx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在对上海、南京、淮安、宜兴等地的青少年宫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和学习调研后,我们发现全国各地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投入明显加大,建设进度明显加快,而且呈现出起点高、功能全、现代化的特点。我市的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与之相比,存在不少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念较落后,社会关注程度不够

部分从事青少年教育的工作者和不少家长仅仅把青少年活动阵地看成是青少年游乐的地方、是应试教育的延伸,而不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的阵地。这种观念表面上是对青少年活动阵地培养人、锻炼人的认识存在偏颇,实质上却是整个社会教育观念、人才培养观念的滞后,这是与现代社会快速发展之间存在差距。也正是这种观念推动了各个活动阵地热衷于举办各类培训班,重视经济效益,勿视社会效益,不能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作用。所以我市各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设计、建设、投入明显落伍。

二、阵地规模小,不能充分满足需求

目前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共有南通市青年宫、南通市少年宫、南通市儿少教育活动中心等3家;六县(市)三区共有活动阵地8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未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其中海安县少年宫依托于海安县小学、海门市少年宫依托于海门东洲小学,如皋市少年宫正在建设之中。11家青少年活动阵地中,除六县(市)的阵地占地面积基本达到省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规定(市区阵地占地面积20亩以上,县区阵地占地面积10亩以上)以外,其它5家均未能达到要求。市青年宫无占地面积,市少年宫占地10.8亩,市儿少活动中心占地7.5亩,市区尚没有符合省规定的市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且室内、室外活动场地狭校

三、定位有偏差,作用发挥日趋弱化

目前南通的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性质均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提高我市青少年综合素质的重任。除启东市少年宫系差额拨款单位之外,其余的财政仅核拨在编人员人头经费,开展活动费用和设备投入费用均需自筹。这样就造成了各个单位发展空间不大,后劲不足,甚至个别单位自身生存都很困难。为不断改善环境、增加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各活动阵地尽可能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的功能发挥被大打折扣,公益定位受到冲击。11家阵地中,市青年宫隶属于团市委主管、市少儿教育活动中心隶属于市妇联主管,其余9家均于隶属所在地教育局主管。从隶属部门角度来说,阵地分布结构还不尽合理。

四、人员配置少,素质教育目标受制

市青年宫在编15人,均为管理人员,无专职教师,外聘教师近50人;市少年宫在编23人,专职教师13人,外聘人员近50人;市少儿活动中心在编9人,专职教师5人,外聘人员近40人。各县(市)区都有类似情况。各活动阵地人员配置专职教师较少,而外聘人员比较多,且年龄偏大,女性偏多,文化课目类教师偏多,素质技能类教师很少,教师结构不合理。这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管理人员待遇远远低于教师待遇,积极性、责任心受到影响,工作的能动性、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发挥,束缚了活动阵地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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