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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推进女性参政问题调研报告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9-06-26 阅读: 1.27W 次

女性参政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提高女干部素质,以适应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本文从新时期推进女性参政的现实必要性着手,挖掘了目前推进女性参政事业的有利因素,分析了发展该事业存在的困难及难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当下推进女性参政问题调研报告

关键词:妇女参政 调研 思考

女性政治参与是指女性有意识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其根本目的是体现女性在政治领域中的群体意志,反映妇女在政治系统中的权力和利益诉求。具体表现为三个层面:一是民主参与,指妇女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女性参政的基础层面;二是权力参与,主要指妇女担任各级领导干部,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策,这是女性政治参与的中间层面;三是女性的政治参与意识,表现为女性对政治生活的普遍兴趣和积极主动的参与态度,以及从政妇女自觉代表妇女的整体利益,对政府的决策发生影响。

女性参政既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xx同志强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整个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去考察、去安排,明确目标,拓宽视野,严格标准,改进方法,为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要健全与完善女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切实落实女干部政策,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力度,促使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数量逐步增加,促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有一定程度提高,提高妇女的权力参与的比例,确保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目标的实现。”新的历史条件为广大妇女参政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时代呼唤必须进一步提高女干部素质,进一步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及政治环境,以适应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一、推进女性参政的有利因素

首先, 妇女参政环境日渐宽松。经过一个多世纪世界性的妇女解放运动的持续抗争,特别是新中国诞生以来党对妇女事业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我国的经济、政治形势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1992年10月开始正式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使我国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包括政治权益得到了更有效的法律保障;年初在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就首次对女性占全国人大代表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将不低于2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XX年修订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了两个“百分之三十以上”刚性指标,明确了参政妇女的比例和名额,推进维护妇女参政权;XX年湖南省启动了“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项目,该项目主要通过政策、机制、方式等方面的创新,通过提高农村妇女自身能力,强调性别意识,促进农村妇女在整体上参与农村的选举、决策和管理。总之,中央或地方出台的这些政策,不断地促进了性别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使女性政治参与出现了崭新的局面:女性政治参与意识的普遍增强、女性政治参与程度的逐年提高、女性政治参与渠道的不断拓宽、女性参政议政能力的显著提升、知识女性广泛地参政议政等等。

第二、女性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中国教育统计网的资料显示,1997年,女生在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的比例为37.32%,XX年,这一比例达到47.08%,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据统计,在XX年高考中,各省的高考“女状元”比例超过了70%;从1999年到XX年,在可以统计到的560名高考状元中,女生超过了一半!如今,“女多男少”的现象正从语言类、师范类院校逐渐向综合型大学蔓延,包括一些理工科院校,女生的比例也在逐年攀升。国务院发表的《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显示,截至XX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45.7%,女硕士、女博士的比例分别达到44.2%和31.4%。这些高素质、高学历的女性人才,在社会建设的不同层次和岗位中,日渐显山露水,创下傲人的功迹。即使在政治领域的高层官员中,也浮现出越来越多的女性身影: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中国工农民主党员,拥有研究生学历;湖南省副省长甘霖,致公党党员,农学博士;北京市副市长,程红,民盟成员,经济学博士;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九三学社成员,大学学历;江西省副省长谢茹,无党派人士,经济学博士…..这些高官共同的特征就是:党外人士、高级知识分子、女性。

第三,女性参政积极性显著提高。 不管人们接受与否,政治这个“男性的角斗场”越来越无法阻挡异性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女人站到了权力的顶峰,她们以行动证明,男人独掌政治的一统天下一去不复返,被称为"她世纪"的政坛新时代正悄然到来。不论是从中央还是到地方,大批有想法,敢于任事的优秀妇女干部崭露头

角,女性在政治舞台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共204人,其中女性13人,占6 %;候补委员共167人,其中女性24人,占14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共127人,其中女性17人,占 13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为2987名,其中有妇女代表637名,占代表总数21.33%,比十届妇女代表所占比例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161人,其中女常委25人,占15.5%,比十届提高了2.3个百分点。十一届13位副委员长中有3位女性(乌云其木格、陈至立、严隽琪),占23%。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总数2237名,其中女委员395名,占17.7%,比十届提高了 1个百分点;常委299人,其中女性35人,占11.7%,比十届提高2.7个百分点。十一届全国政协22位副秘书长中有2位女性,占 9%;14位常务主席中有2位女性(张梅颖、 张榕明),占14%。而在此前结束的全国省级领导班子换届中,新一届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的815名成员中,有106位女性,约占13%。全国656个城市中,有女性市长619人,其中正职女市长31人。此外,县级组织内妇女参政比例也呈扩大趋势:**县现有干部21507人,其中女干部7367 人,全县副科级以上女干部 247人。本届县人大女代表比例 14.5 %。比上届提高了 1个百分点,政协女委员比例达17%,比上届提高 1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1、性别岐视仍然存在。中国妇女虽然广泛地参加社会劳动,但就业层次较低,妇女在第一、第二产业就业比例高,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公务员等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较高的人员中,女性的比例明显低于男性;从全国妇联XX年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看,中国妇女的平均经济收入明显低于男性,并且男女两性的收入差距正呈现扩大趋势;女性就业选择机会少,在某些职业中存在两性隔离的现象,下岗女工普遍感到再就业困难,再就业时容易受到年龄和性别歧视;女性的家庭经济地位和男性也存在着差别,尽管中国女性的经济地位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发生一定的偏差。女性在财产支配、继承的权利方面明显低于男性,女性在家庭生活中不容易摆脱烦杂的家务劳动,无暇从容地走向社会从事各种活动,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

2、女性整体教育水平不高。政治参与程度是与人受教育的水平呈正比的。受中国传统的性别政治文化“女子无才便是德”、“男尊女卑”等思想观念的影响,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和程度明显不及男性,或者说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也是被动地依附于男性的提高而提高的。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女童的入学率低、失学率高,女性的受教育机会更少、程度更低,男女在受教育的权益上已经存在着不平等。在经济文化欠发达的地区,大多数女性往往能完成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九年义务教育已属不易,接受高中教育的比例更低,只有少数女性能够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女性整体的文化素质最终影响了妇女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影响了妇女政治参与的程度与水平。同时,在同样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前提下,男女在择业就业方面也存在明显不同的际遇,女性受限制受歧视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和制约女性总体受教育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3、女性参政主动意识不强。大部分女性对政治参与问题表现出可有可无甚至漠不关心的态度,只有少部分自觉自愿主动参与政治。据调查,女性对自己所在单位、村、社区事务的关注程度方面也远低于男性,大多数女性还处于“要我参政”而非“我要参政”的被动状态,原因如下:一是女性参政渠道过窄,女性参政普遍存在“三少现象”,即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少,高层领导结构中女干部少,担任领导正职的女干部少;二是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几千年的传统儒家政治文化一直把女性排斥在政治之外,女性的性别角色总是定位于“服从”、“柔弱”、“退让”、“贤内助”、“贤妻良母”中,给女性政治参与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据调查,相当一部分的妇女认为“妇女与政治无缘”,妇女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家务和子女教育上,即便是一些有理想有抱负的女性,也多愿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业务性工作,而对妇女参政持敬而远之的态度甚至否定态度。

三、对策及建议

1、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女性的整体素质。

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是赢得男女平等权利的重要前提,提高女性的自身素质对女性政治参与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任务。妇联组织要广泛组织开展科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的自立能力、竞争能力,提高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健康水平:首先要加强妇女教育。平等地获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拥有的基本人权之一,教育不但与妇女个人的利益、发展、命运紧密相连,更是妇女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根本途径,妇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必须得到保障。第二要改善文明程度。女性要具有较高的文明程度和高尚的情趣,在人与自然及周围环境、人与人的关系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体与群体、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 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共活动秩序与行为准则。第三要增强文化素质。女性要提高知识层面,具有丰富的学识和内涵,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第四要提高创新能力。创新对于和谐社会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2、多管齐下,进一步拓宽女性的参政渠道。

健全选拔机制,拓宽选人渠道,对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不论资排辈,破格提拔使用;要抓住领导班子换届和机构改革的契机,优先考虑女干部的选配;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拿出专门职位,定向招考女干部;将女性参政情况纳入各部门人才发展的战略规划中,促进男女人才的机会均等。在使用上,做到“把握规律适时用”,“扬长避短合理用”,“打破界限平等用”,“重德重才破格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创造机会,打破常规,积极组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通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锻炼,丰富女干部的工作经历和阅历,加快女干部结构调整,优化女干部资源配置,促进女干部合理分布。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胆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女领导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要改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办法,把优秀的年轻女干部选配到合适岗位锻炼,为她们的成长提供“快车道”。

3、强基固本,进一步发挥妇联的组织影响力。

妇联组织是培养输送妇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的一支重要力量,担负着代表妇女利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重任,必须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着力营造鼓励女干部干事业、支持女干部干成事业、帮助女干部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在有关重要政策、法律出台前,妇联组织要大胆反映社情民意,特别是要反映广大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争取妇女在参政议政、劳动就业、接受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与男性享有同等权利,认真履行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职能;充分利用妇联组织纵向成线、横向成片的组织触角,深入广泛地接触各个领域的优秀女性,不断健全女性人才信息库,建立培养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女干部的现状、特点、规律、发展趋势等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完善“荐才推优”机制,通过组织推荐、领导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民主推荐考察人选途径,及时发现和储备优秀女后备干部,提高女后备干部的比例;不断创新女干部培养选拔的工作机制,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并协助组织部门制定、下发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加强各级妇联的组织,积极选送优秀女干部参加各级党校、妇干校的培训,赴国内外先进地区进行考察,真正把妇联建设成为培养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和女性人才集散地。

总言之,妇女参政事业虽得力于党和国家的重视及支持,相关立法的保障,近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女性政治参与仍是我国妇女事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其现状和水平与社会及时代的发展依然有不适应之处。作为我们的妇女干部,也应该进一步增强历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自身政治与业务素质,以其特有的智慧和卓越的业绩,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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