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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6-12-16 阅读: 2.47W 次
接县委办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牵头,人秘股、基层股、法宣股等部门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就今年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征求调研材料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现状
县司法局有x个内设股室,x个副科级下属单位,直属司法所x个(其中xx个司法所有机构但未挂牌)。司法专项编制xx人,实有司法行政干警32人,另有占乡镇行政编制的司法助理员xx人。
今年,司法行政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协助支持下,抓住机遇,谋求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新面貌,建成了规范化基层司法所5个,落实了办公用房585平方米,配备了桌、椅、柜等办公设施,基层司法所干警实现了每人一辆工作用车(摩托车),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二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今年录用了3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使全局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占88%以上;三是顺利启动了 “xx普法”工作,召开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表彰,部署了今后我县五年的普法工作;四是司法行政维稳作用日益凸显,加强了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强了各级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今年共调处各种矛盾纠纷434件,调解民间纠纷396件,调解成功34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4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件1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起22人;五是积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依托果业产业化政策初步建立了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帮教基地,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之所以能不断发展并取得较好成绩,我们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建好班子带队伍,增强素质,树好形象,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关键所在。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星级创优”、“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了局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和配合中心等各项工作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二是抓住机遇谋发展,提高待遇,改善基础设施,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基础。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下发了关于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给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加强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首批建设的南桥、丹溪、桂竹帽司法所办公用房已交付使用,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提高了司法所工作待遇。三是立足本职做贡献,求得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有为争有位,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二、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总体来说,在新一届司法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取得了扎实的工作业绩。但由于司法行政基础差,底子薄,加上一些客观原因,有些制约因素仍然阻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关于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层力量仍然薄弱。目前,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是我局的首要难题。由于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原因,我局15个司法所中,仅有5个所的人员是使用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其余10个所仅有一名乡镇司法助理员在维持运作,而且司法助理员属于乡镇的编制,管理权属于乡镇,不能确保专职专用,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二)工作岗位待遇落实不到位。一是乡镇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仍执行每月18元的老标准,远远低于综治、信访等岗位津贴标准。二是司法局下派的司法员承担着矛盾纠纷调处的大量工作,连18元的岗位津贴都享受不到,工作强度与工作待遇不相称。三是村级人民调解员没有调解补贴,影响村级人民调解网络的完善。四是大部分县市的司法局机关干警都享受了参照信访岗位发放的岗位津贴,但我县没有落实。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行政系统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司法行政业务经费落实不到位。司法行政机关是纯服务性质的行政机关,没有任何预算外收费收入。有些上级明文规定应列入预算或足额预算的经费,没有得到落实,经费的不足常常制约了司法行政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经费没有相应配套。XX年以来,中央启动了中西部地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三年规划,在保证每个所下拨中央财政资金5.5万元的同时,也要求省、市、县财政相应配套1—2万,省里的1万元得到落实,但去年县财政没有给配套资金,加上建设过程中的一些规费也得不到减免,造成我县司法所建设项目落实上的很大困难。
2、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足额预算。按普法规划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县应预算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不处于3万元,但只下拨了1万元。经费的不足,致使法制宣传力度不强,个别地方存在死角。
3、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经费没有足额预算。按要求,我县法律援助经费应配套预算1万元,帮教安置经费应以人均0.3元列入预算,但以上二项经费只分别预算了5000元。
4、中央政法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不合理。按市政法委[XX]6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在具体安排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时,应“按15%的比例安排给基层司法局,作为乡镇司法所建设资金”。以XX年为例,在分配安排款项时,司法局只有1万元,明显低于比例。
(四)乡镇司法助理员的管理难度加大
1996年设立司法所以来,乡镇一级的司法行政工作形成两种体制,一种是设立了司法所的乡镇,人员由司法局下派,司法所是县司法局的派出机

构;另一种是司法所挂空运作的乡镇,人员由乡镇选任(即司法助理员),司法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后一种体制占全县乡镇总数的2/3。由于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均在乡镇政府,他们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都由乡镇安排。客观地说,后一种体制在司法所发展初期起到过积极作用,但现在负面影响逐渐显现:
一是管人与管事脱节,不利于指导管理,司法局虽然负责对乡镇司法助理员的业务指导,但由于在行政上无管理权,对司法助理员往往是“喊不应、找不到、调不动、管不了”。

二是由于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隶属乡镇,加上乡镇人员流动及分工变动节奏较快,部分司法助理员不安心工作,不注重业务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
三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不能专职专用,对司法行政工作客观上只能应付。目前有10个乡镇虽然在编办有司法所这个机构,但并没有真正挂牌运作,实际上是“一人所”(只有1名司法助理员),而且这“一人所”也不能保证专职。调查表明,目前,10个乡镇的司法助理员没有一个是专职专用。
三、XX年的工作思路
司法行政工作是事关社会稳定的一项服务性、基础性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特别是党的xx大提出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为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争创一流的业绩,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把握重点,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1、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中办、国办[XX]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两个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尽快达到“五有”、“四落实”,采取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决在司法审判中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坚持一年两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遇有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苗头,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2、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各司法所应对帮教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同时大力宣传那些走向新生、劳动致富的典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消除偏见和歧视,争取多方支持,营造安置帮教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3、抓好“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施“xx”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要制定我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如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指导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抓好区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农村和农民学法上要有新发展,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公证、律师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努力为我县“xxx”规划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在积极当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顾问的同时,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主动介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实行普法先行,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的做法,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2、加强专业素质教育。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四)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XX年,县局机关将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指导力度。一是实行局领导联系挂点司法所制度,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对挂点单位的情况了解,帮助指导、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是找准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问题,研究对策。就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三是注重发现和培养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类典型,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
四、几点建议
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有些问题是我们自身难以解决的,需要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加以逐步解决的。为此,特向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提出几点建议:
(一)理顺司法助理员管理体制
为解决目前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特别是解决司法助理员管理方面的问题,可将乡镇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调整至司法局管理。县编委再调配给司法所10个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保障经费,落实待遇
要按照中办发[1998]30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经费。一是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对编制内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信访岗位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的岗位津贴,比照综治岗位标准抽调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二是恢复司法所的副科级建制,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XX]111号文件精神,恢复司法所的副科级级别。三是有计划的逐步解决司法所建设和装备经费,逐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状况,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和业务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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