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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调查报告范文4篇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19-07-06 阅读: 1.37W 次

「摘要」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4篇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

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 “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二、沿街店面房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三、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沿街店面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严禁经营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严禁“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店面房内不要住宿,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

关于网吧消防安全调查报告

  前日,湖北襄阳火车站附近一网吧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火势很快蔓延到楼上一家酒店,火灾目前共造成11人死亡,50人受伤。初步判断原因为网吧电线短路。调查结果显示,网吧的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伴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和科技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也随之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使网吧成为一项热门的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像雨后春笋般林立于大街小巷,普及城市,走进农村,它们或沿街设置或处住宅深巷,有的设在闹市区,有的设在公共场所旁,遍布社会各个角落。网吧的大小规模不一,小的一、二十台电脑,大的拥有一、二百台电脑,占地从十几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然而,网吧业主无视消防安全,消防管理无序,使多数网吧都存在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网吧消防安全迫在眉睫。因此应进一步加强网吧消防管理,探讨研究如何预防火灾,减少火灾损失,对保护上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其营造舒适、安全的环境,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当前网吧主要消防安全隐患

(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网吧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能省的开销就省,对必备消防设施器材投入不足,从主观上增添了网吧消防安全隐患。而且员工多半是雇佣无业青年,变动比较快,员工消防安全培训难于落实,即便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也无法应对。

(二)线路负荷大。网吧内几十台甚至上百台电脑同时工作,并且长时间使用,加上空调、取暖器等高负荷用电,使网吧成为一个高度密集的电器群。电气线路复杂,乱拉乱接现象严重,未严格按消防技术规范穿管敷设,线路老化快,给网吧带来了严重的火灾隐患。

(三)未经审核验收。多数网吧在装修、开业、使用前未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而且网吧的装修材料大部分都未经防火处理,甚至采用易燃和有毒装修材料,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四)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网吧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急照损坏严重,部分网吧无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失效,配置的灭火器部分是不符合场所的使用性质的。绝大多数网吧的灭火器失效或过期。这给网吧火灾也带来了严重隐患。

(五)网吧内人员流动性较大,不确定因素比较多,比如吸烟等人为情况也极易造成火灾。

(六)网吧场所多数不利于消防救援。网吧主要顾客是学生或青年人,而这个群体基本还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多半还在上学,为了能上网就要找隐蔽的地方去,多数业主选择在小街小巷开设网吧,发生火灾有时找到现场都很困难,即便找到也因太偏僻,巷道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影响扑救。

二、减少网吧消防安全隐患的措施

(一)要严把网吧消防审核关。对网吧的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场所设置、通风与防排烟、电气线路敷设、消防设施等环节要严格要求。

(二)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经常性消防管理,明确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情节恶劣者从严处理绝不手软。要确保网吧消防设施运行良好,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灭火器压力充足,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符合有关规范。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网吧从业人员从根本上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让从业人员认识到一旦发生火灾,财产损失极大,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情节严重。

(四)落实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使每个网吧工作者掌握基本的消防灭火扑救知识,掌握发生突发事件时如何自救,组织疏散人员,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接触是否良好,检查电脑性能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尽量避免高负荷用电,如果网吧经营地点的设施无法满足网吧用电的需求,应聘请专业的电工人员进行改装。不应私自改装线路,以免接触不良、短路等意外的发生。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电脑设备等,看是否有老化、损坏等情况发生。

(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网吧管理者应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特别是要严格控制明火,禁止乱扔烟头、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网吧,避免因烟头等物引起火灾,因小失大。同时还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网吧作为时代发展的产物,我们在享受高新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快乐时,必须警惕和防止它有可能带来的灾难。对于消防人员来说,警惕并防止发生网吧火灾,杜绝网吧火患,是新形势下做好消防工作的一项新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起网吧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防火意识,落实防范措施,遏制网吧火灾的势头,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关于全市农村消防工作的调查报告

  关于全市农村消防工作的调查报告

杨雨杰

构建平安社会,打造和谐铁岭,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特别是全国"二十公"和省"十九公"会议后,消防部队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动员广大消防官兵积极为构建平安社会、打造和谐社会尽一己之力,尽一己之责。对此,铁岭市消防局在全面分析全市火灾形势以及消防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加强铁岭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对于构建和谐铁岭的重要意义。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央各项政策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如何结合铁岭市农村面积广、消防基础设施落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频发的实际和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消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建立起与之构建和谐铁岭相适应、符合农村实际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全市各级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需要认真思考、认真研究、下大功夫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当前农村消防工作现状

综合评价和看待我市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主要应从农村消防法律法规是否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是否完备、消防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消防安全素质是否提高、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火灾多发势头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等多方面着眼,这也是构建和谐铁岭,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内容。从目前我市农村消防工作总体情况来看,既有适逢机遇、急需发展的有利一面,也有一些地区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甚至是空白较为严重的一面,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的消防宣传力度不够,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因农村人文化素质较低,加之传统的思想观念、封闭的人文环境、终年单一的劳作模式,平均低微的文化结构是导致这一根源的源头。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只为生计而年复一年地重复着一样的生活习惯,根本无暇想及预防火灾,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会想到亡羊补牢,灾不及身,更是看看热闹,而不去借鉴吸取教训。消防安全意识几乎为零。大多数人农民不知道应履行什么样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消防法制意识不强。由于消防宣传措施不利,农民缺少基本的法律常识,因民族纠纷、经济纠纷、邻居纠纷、干群关系紧张等引发的报复放火以及小孩玩火引发的火灾,在农村尤其是比较偏僻的地区呈上升趋势。

(二)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或有名无实。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通常由村委会的治保主任具体抓,而乡镇政府都是把消防与治安工作溶在一起,指派专人负责,但总的来说,对治安工作抓的多,对消防工作抓的少,两级之间上下断档,没有形成层层制约的组织机制,同时,农村消防工作面大人少,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工作网络。个别地区甚至只是把消防安全组织挂在墙上,不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有名无实。

(三)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尽管近几年农村消防基础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总的来看,仍然滞后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步伐。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基础设施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消防工作的"四大难题"。由于经济落后,一些乡镇、村屯没有经费建设消防基础设施、购置灭火器材和其他灭火工具;受地理环境限制,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主要靠天然水源,基本没有消防取水设施;一些乡镇企业尤其是私营业主只注重经济效益,对消防安全投入不够,普遍存在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现象,增加了火灾隐患;部分村屯,村民由于民族和历史上的原因,习惯于按照血缘关系聚居,由于管理不严,房屋建设无序,没有留出相应的防火间距。

(四)对火源、电源等致灾因素疏于管理。一方面是村民随意用火,疏于监护;一方面是当地政府对火源、电源管理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和强制措施。农村建筑(指民宅)布局和柴草等易燃堆垛的存放缺乏有关消防方面的规定制约。由于农民建房,不受消防技术规范的限制,也不经消防审批,所以在防火间距、耐火等级包括建筑材料的使用比较随意,只要是在自己家院里甚至周围,都可以无条件的使用,这就是农村柴草垛随意堆放的历史原因。

(五)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警力不足、职责不清、作用不明显。按照目前实行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农村和乡镇属于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应该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具体实施,消防机构给予业务上的指导。然而由于责、权、利等诸多因素的干扰,现实条件下,却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广大农村点多面广,位置偏远,不便管理;二是公安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如我市共有农村公安派出所103个,其中编制不足5人的达31个,个别偏远的派出所只有一个人,承担着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消防工作只是其中一项,很难摆上重要位置。三是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胜任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消防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如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消防设计审核、火灾调查和查处等,缺乏必要的消防专业知识是无法胜任的;四是少数派出所责任心不强,监督管理不力。尽管;辽宁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但真正落到实处的不明显,农村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漏管失控现象严重,有的仅限于发生火灾时向消防机构报告,协助调查,没有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机构应有的作用。所以,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也是当前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焦点和关键。

(六)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如发生火灾2587起,直接经济损失308万元,而农村火灾就高达1987起,直接经济损失182万余元,分别占总数的76%、60%。今年1-3月,全市发生火灾306起,农村火灾264多起,占总数的86%。从火灾分布的情况看,又以开原市和昌图县最为突出,在3个月里分别达到90起、67起,受灾户分别为98户、66户。而这个还是一个保守数,农村火灾呈现出高发的势头。

二、农村消防工作薄弱的主要原因

客观分析农村消防工作滞后和火灾居高不下的原因,既有法律层面的,也有行政管理层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上的空白,行政管理上的滞后。针对农村消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农村的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通道、消防通信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仅有的一个《村屯消防设计防火规范》还是八十年代的产物,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消防工作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就显得缺少足够的法律依据。同时,政府行政管理上的弱化也是农村消防工作开展不力的重要原因,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存在一种重城市轻农村的错误思想。在以经济发展为大前提的政策下,农村消防工作处于不出大事就无人管的状态,尤其是乡镇政府,表现的尤为突出,在招商引资、加强农村经济发展上,往往以牺牲消防安全为代价,或不申报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或推脱搪塞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或为消防安全不合格的企业强行开业,等等,所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村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思想认识水平有待提高。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一些乡镇政府和部门对农村消防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到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认为,农村地域广阔,发生火灾后,损失小,社会影响面不大,消防工作不是当前农村各种的主要矛盾,因此,工作部署不力,检查督促不到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一些消防组织名存实亡。

(三)先天的地理环境,形成当地每年大部分时间是大风天气,尤以春、秋、冬三季为最,风大物燥是导致火灾多发的自然因素。此外,消防站点少(全市只有7个),距离农村较远(最远点消防车需3个小时才能到达),使火灾得不到有效控制和及时扑救,最终小火酿成大灾,甚至造成连营火灾。

(四)用火不慎仍是主要致灾因素。历年居各类火灾之首。用火不慎包含在村民的各类行为中,在农村较为常见的也是诱发火灾最多的行为主要有二类,即:生活用火不慎类,如:倒炉灰、烧炕、烟到窜火、祭祀等,生产用火不慎类,如:沤粪、烧荒等,因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1178起,占年火灾总数的46%;同时,纵火致灾逐渐成为农村火灾高发的又一要因。通过近几年的火灾情况分析来看,纵火在农村火灾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仅是今年1-3月306起农村火灾中,纵火就占42起。几乎占总数的30%,数量惊人。从发生的案件中不难看出,绝大多数农民法制意识模糊朦胧,把纵火当作报复、泄愤的一种手段,特别是在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矛盾更为突出,纵火案直线上升。

(五)随意堆放柴草垛而又疏于监护管理,在客观上为农村火灾的发生提供了便利条件。大多数农民为了取拿方便,都将柴草垛堆放在自家门前的村街上或院内房舍周围,加之对火源缺乏管理,稍有不甚便会酿成火灾。

三、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的的基本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铁岭",必须有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和条件,加强铁岭农村消防工作既是优质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要打破长期以来农民无组织性和固有的思想习惯、生活习惯,开创农村消防工作的新局面,使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立法的角度,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在《消防法》修改时,应把农村消防工作从组织领导、消防法律责任、消防规划、消防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内容列入《消防法》,把农村消防工作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农村消防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现有的《村屯消防设计防火规范》已经不适合农村经济发展和村屯建设需要,应抓紧进行修订,尽快普及、加快农村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尽快提高农村乡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结合铁岭实际,应以市政府的名义,制定农村消防工作标准,并制定严格的奖惩规定,以确保标准落到实处。必须明确乡镇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亲自过问、参与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实行分级管理、划片包干的管理机制,使之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责任明确,不留死角。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应认真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建立严格的考评体系,实行目标管理。

(二)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做到与其它公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就铁岭而言,一方面应当明确各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和所内的工作分工,确定专兼职民警和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把派出所的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总体考核评比之中。各农村派出所要按照已经消防机构授权的职责开展好辖区的消防工作,由所长负总责,兼职消防民警和管片民警共同负责,抓好授权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宣传工作。要维护灭火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开展火灾调查。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派出所领导、兼职民警、管片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使民警掌握基本的消防技术规范、消防检查程序、消防基础知识,以便更好地胜任所承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放火犯罪的打击力度。必要时可以巡回召开纵火犯罪嫌疑人公审大会,以此对纵火犯罪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今年以来,调兵山市、铁岭县刑警和消防联手,先后破获28起放火案件,刑事拘留2人,有力地打击了放火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要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人的教育与监护,必要时发动力量,组织阵控。组建农民巡防组织。目前,铁岭地区许多乡村都建立了这样的农民组织,这些组织有的是乡镇政府组建的,有的是村屯组织的,他们利用自己的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在村庄间巡逻,特别是与林区相连的乡镇,当地政府有偿组建摩托车巡逻队,常年巡防。铁岭县的横道河子满族自治乡、鸡冠山等地都有这样的农民巡防组织。每逢春、秋、冬等火灾易发季节,还增加力量,重点地区重点防范。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民消防意识。加大对从事消防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制定奖惩标准等激励机制,并从中培养一定数量的小教员,在农村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大课堂,使农村消防工作形成良性循环。告知性及警示性的消防宣传在部分农村地区延续成习。所采用的方式大致有种:一是广播宣传;二是在村头街尾醒目处写消防宣传标语;三是发放村民防火须知;四是村委会组织召开火灾现场会。以清河区张向镇为例,每逢节假日或5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村干部分头下到各村,用村广播宣传,乡政府还印制了村民防火工作十不准,挨户张贴。铁岭县的椴木岭子村,只要发生火灾,村长和村支部书记就组织村民进行现场教育。同时,强化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把符合农村特点的消防安全知识送到乡村。自始,支队就针对监督人员少的现状,对农村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公安派出所实行属地培训的方式,经过近两年的操作,乡镇级和公安派出所的责任人已接近80%,村级干部达到30%以上,同时,抓住春、秋、冬等火灾多发的季节和重大节日,利用农村集市进行消防宣传大篷车下乡活动,在大棚集中的农田周围悬挂永久性的警示牌,现场演示讲解大棚火灾的防范与扑救的基本策略和方法。特别是消防宣传"四进"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纷纷把消防车开进农村,沿村街宣传,大造声势。这些做法带动了当地乡镇政府和派出所,经常自发地组织一些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活动。

(四)本着实际、花钱少、见效快的原则,结合农村现实的经济条件,发展建立多种形式的防、灭火队伍。一是临近乡镇或村庄也可联合组建义务或有酬消防队,确实在形式和效果上达到自防自救的目的。指导一些农村建立简易灭火组织,条件较好的乡镇建立消防队。消防专业部门在指导农村建立灭火组织工作中,原则是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条件较差的乡镇利用现有的农用设施,组织一定数量的村民,形成简易的灭火组织。例如:清河区的张向镇就是由乡政府出2台水泵,又在每村的农户家中选出2-4台水泵,携带浇地用的塑料管,把受灾户家的自备井作为水源,即可以实施灭火;另外一种较为常见的是拉水灭火,就是在马车、农用机动车上固定水桶、水箱以及锹、镐、叉等农具运水灭火,这些简易灭火组织一般适用初期火灾的扑救。另一方面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建立消防队,铁岭县、开原市已经迈出了第一步。5月份,铁岭县横道河子满族自治乡消防队正式成立。此前,乡政府投资3万元,购置一台退役消防车,招募2名退役消防兵,在乡政府抽调3名干部,指派乡派出所一名副所长负责,并把110报警电话作为该乡12个自然村的第一报警电话,为大力扶持这支乡村消防队,市消防支队专门派2名官兵进行技战术指导,按照现役消防队员的标准为他们配备了战斗服、头盔、胶靴、水枪、水带等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设施,并重新维修了消防车。消防队负责全乡12行政村的火灾扑救和消防宣传任务,建队以来,尚没有向公安消防队报过警,乡里发生的10余次小火,全部由自己扑灭。12月份,开原市八棵树镇也建立起了一支农民消防队,距离开原市区较远的一些乡镇也在筹备购置消防车,组建消防队。

(五)各级政府应针对农村消防工作,制定一些切合实际又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对农村用火、用电等生产生活中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实施强制限制,对农村火灾的主要致灾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措施既要实际又要实用,对柴草堆垛实行户外堆放,划片看守;户外堆放量不宜过大,可选择5-10户为一组,组中农户轮流看守,确实在源头上遏止火灾的发生。要以乡镇政府为龙头,建立从乡镇政府到村屯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在各级组织机构中实行责任与利益挂钩,定期考评。例如:清河区的张向镇把消防工作纳入乡(镇)村领导考评机制中,并占有10%的比例,谁分管的地段发生火灾或出现其他消防问题,按照考评标准从年薪中扣除相应比例的工资。办法虽然简单直接,但效果很好,促动了分管干部对消防工作主动抓,经常抓的自觉性。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农村经济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铁岭,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农民的生命安危和切身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切实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确保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确保创建"辽宁最稳定地区"目标的实现。

关于对加强新形势下消防监督工作的探讨调查报告

  一、当前新形势下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执法人员思想觉悟低。在我们消防监督执法队

伍中有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上不够,再加上消防是公安现役队伍与地方上接触较为紧密,导致衍生出许多与“执法为民”相违背的现象。(二)人情关系大于法。在具体的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有少数人员以自己主观判断事物而非根据国家的《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严格监督、严格执法。这其中经常出现以情带法,因情而枉法的现象。(三)过于依赖以往的个人经验。特别是一些在监督执法岗位上时间较长的人员,很多人存在着对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及时、深入,在监督执法中过于依赖以前的经验走老路,监督执法程序混乱,行为不规范,效果不明显。(四)监督执法中对法律、法规把握不住。队伍中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界限,不能准确区分处罚条例之间的不同,定性不够准确,运用法律随意性较大,致使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处理和办案效率的提高。(五)部分人员官僚作风严重,宗旨意识差。个别单位或个人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因为手中有了执法权而摆不正位置,自以为是,凌驾于执法对象之上,盛气凌人,高高在上。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拖,办事效率低,完全违反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为民宗旨。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内因与外因,两者之间有一种辩证的关系相互作用及影响,就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作者想从内因及外因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内因:内因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它是根本。反映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主要有:一是个人私欲在作怪。社会中每个人都是有贪念的,只是大多数人的思想觉悟较多,自我克制力、约束力较强,对欲望控制力也强,而内心却存在法律和道德上的顾忌。但有的个人的自省能力及自我约束力不强,致使贪欲膨胀,在金钱面前只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屈服于糖衣炮弹之下;二是个人素质在作怪。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需要较系统的法律知识、消防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只有具备了这些才可能有好的执法品格,有较强的执法能力等综合素质,但目前我们消防监督执法队伍普遍存在着个人法律知识欠缺,业务知识不足,执法综合素质不高的现状,也导致了有心无力,好心办坏事等现象;三是小团体利益在作怪。个别单位,为了“拉赞助”、“搞关系”,甚至会出现集体违法的事件,或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打着为单位、为集体谋利益的旗号而谋取私利的现象,影响了公正、公平执法。

(二)外因:一是当前社会现状,我们的社会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阶段,各种法律体系还不完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金钱论”的影响逐渐变成一种利益关系。为此,也使得整个消防监督执法也必然会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同时,消防部门以及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都是和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的,都有自己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这些因素一旦被渗透到执法过程中,就难免会影响到执法的公正性;二是法律本身的缺陷。《消防法》于1998年9月1日颁布,但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备,没有形成系统性更强的,较严密的、强有力的法律运作体系,虽然全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但在执法中难免出现法规冲突、法律弹性、法律真空的情况。

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的对策。

现在,我们全社会都在倡导和谐的理念,我们的监督执法也不可能脱离这一“理念”而单独存在。消防监督执法是各级消防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国家赋予的权力,消防执法质量关系到一方经济建设能否健康、快速的发展。同时,能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关系到消防部门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消防执法的权威。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人民消防为人民”,一定要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以提高新形势下的工作效率。(一)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思想建设是党建设的根本,是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建设的核心。所以我们一是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党”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等,党的先进理论,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要紧密联系消防部门执法工作的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实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我们要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起点,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执法有保障,违法要追究,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三是要树立“服务型”执法的新理念。现代政府是服务型政府,要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除告

知违反相关行政法规条款外,要帮助被责令人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不能整改的要报当地人民政府,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聘请有关专家讨论论证。(二)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消防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实现消防监督执法健康发展。任何人的进步都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得来的,加大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必将会不断提高消防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所以,作为总队、支队一级的单位要制定详尽的培训计划,并结合当地情况,结合一线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不断革新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期性、系统性的进行培训,在培训中要做到,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点面兼顾,突出重点,切忌形式化、教条化,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消防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为了实现消防监督执法健康发展要做到:一要制度化、规范化。针对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实践中又容易出现问题和偏差的方面,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定,明确每一项具体执法行为的必有程序、法律责任,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减少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要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法制队伍,严格案件审核把关指导,层层签定执法责任状,将执法办案考评落实到每一位执法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解决执法办案指导不强、质量不高、监督不力等问题,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二要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执法质量考评情况与干部量化考核和晋职晋衔、评功授奖直接挂钩,对执法质量考评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三要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以提高执法质量为核心,把与消防执法工作有关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规则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作业,真正体现执法的公正与公平,建立统一、有力、高效的消防执法监督机制,将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纳入监督范围。达到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防止发生执法违法,以法代罚的现象。同时也要加大内部执法监督的力度,认真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使执法监督既能起到查处违法违纪的作用,又能起到警戒、预防的作用,从而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达到“人民消防为人民”的目的。(三)建立健全和切实落实监督制约机制。

众多腐败份子“落马”的实例一再告诫我们,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对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在于防止权力的滥用,促进权力的正确行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在健全对权力的监督上下功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执法责任分划到岗位、人员,使消防执法权限确定化,责任明析化,程序公开化,文书规范化。二是要在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的有关制度上下功夫。制度建设更带有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人人事事都在制度的规范之中,严格落实执法例会制度、集体议案制度、法律技术审核制度、两人以上执法制度、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及热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三是要在落实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上下功夫。四是深入开展“警务公开”工作,实现阳光工程。在消防信息网,公开消防监督程序,行政许可范围,推行网上审批,公开投诉电话,聘请廉政监督员,自觉接受人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放心,为人民掌好消防监督执法权。(四)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市消防规划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顺利进行。《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因此,加大财政投入或者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扶持。(五)要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把家庭防火纳入法制轨道,推进社区消防建设,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行人人参与,群防群治,从而解决消防执法盲区。(六)依托“三基工程”建设,夯实基础,打造严格执法新平台。

今年是三基工程建设决战,打好基础是关键。要积极主动研究当前公安消防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勤于创新,夯实执法基础。大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严格执法资格和考核标准,扎扎实实地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公共场所消防监督管理、档案建设等基础业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严格、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打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新平台。

综上所述,我们唯有不断地进行探索、实践、总结。切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清自身存在不足,及时纠正不足,强化弱项。以精湛的业务,高度的责任心,来实施消防执法工作,我们的执法水平于执法效率将必然走向越来越高,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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